西方言论自由的真实性 ZT

我知道在欧美可以随便拿美国开涮的,比如那他们画漫画、丑化他们,我也知道美国课堂是可以拿领导人的私事来开玩笑的,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人身攻击,不知道这样的东西在中国允许吗?
 
华盛顿肯定是杀过人的,但是他不会把杰斐逊、富兰克林他们扣上帽子拿来批斗
 
奥巴马杀利比亚人这个事请你了解清楚,没有一点常识不要随便开口,利比亚违反了联合国安理会1970号文件,安理会通过1973号文件支持对卡扎菲进行军事制裁的,这个事情全世界支持,中国也可以对卡扎菲采取军事手段。还有,中国在安理会闭门磋商会议上是投了弃权票的,证明我们政府至少是不反对这个文件的,至少是默认他的合法性的。你凭什么说奥巴马在利比亚杀人?难道你认为对反人类的行为采取合法的行动也是非法的,请问一下你的良心正义在哪里?
 
我提议你去美国骂一下华盛顿和奥巴马,还有,你可以去白宫面前烧一下美国国旗,我敢说你不会因此获刑的。我们现在不可以在主流媒体上“骂”国家领导人,只能证明我们不够开放和民主,你觉得一个人不爽,你可以对他破口大骂,国家领导人也是公民,也是在法律框架之内生活的人,为什么这项“言论自由”的对象一换成他们就要改变这个法律的初衷呢?不过不论你骂谁,都可能会招致别人指责你“人身攻击”的,有意见可以提出来,可以指责,不要随便开骂,对谁都一样,国家领导人执政的或退休的也是不可以随便骂人的。
 
谁是不法分子,你的思维是不是停留在某个年代?我知道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彭德怀元帅当场“操”过毛泽东先生的,不知道他是不是不法分子?毛泽东有没有犯过错误,他是不是得遵守法律的公民?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既然他有错误,就得允许别人说,凭什么人家一说你就说人家是在“骂”?既然他也是法律框架下的公民,那就人人都可以依据法律赋予他们言论自由的权利对毛泽东的错误行为进行评论,何况他曾经是当政者,更是得接受不同的意见。
 
纠正你一下,就我所学到的历史,毛泽东先生没有亲手杀过一个人,你不要开口就说他所杀的人。倒是有不少人因为他的错误而命丧黄泉,或者说上西天皈依佛祖。“他所杀的人都是对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的恶人!这些人该杀”(也就是说由他导致而死的人是该死的)。果真是这样吗?那样的话,刘少奇肯定是个十恶不赦的家伙,人民的公敌;彭德怀必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无产阶级的敌人;贺龙肯定是罪恶滔天的混蛋;陶铸也是跟刘少奇一路的杀千刀的货色;林昭、遇罗克、张志新,统统是顽固的敌对分子,该杀的。请您出去这样说一说,看看我们的法律是不是保障你的,是不是允许你这样的。
 
滑稽,骂人不是发表观点,不是发表看法,侵犯他人,当然不对
 
旁子是个白痴,
第一,毛泽东对中国人来说是主席是领袖,中国人是绝对不会称毛泽东为先生的.第二,联合国是对利比亚是禁飞.可是现在我们看到却是一场多国入侵一个在联合国有合法席位的主权国家
 
从旁旁的说辞中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最起码他呆在中国的时间要比呆在外国断。因为,这人的逻辑思维不符合一个正常的中国人的逻辑思维。这人评论别人不从大局出发,专挑别人鸡毛蒜皮的小事。
 
毛泽东是人,但他是新中国的开国领袖,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出发的。他所犯的错误也是为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得到最大的利益去犯的!这样的错误就不是错误!
 
而像你这样站在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上去评论新中国的开国领袖的所作所为其结论绝对不会让大多数人民群众所能接受的。只是你自说自话罢了!
 
当今眼前的联合国对利比亚的1973号文件的内容与多国部队动武侵犯别国主权都搞不清楚还有什么水平与资格去评论40多年前发生在毛泽东时代的大小事件呢?
 
西方的政客和一些媒体,一直在攻击我国的新闻、言论自由。他们标榜在他们那里媒体拥有高度的“新闻自由”。事实是那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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