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佩服小姑娘的勇气和率真。她要是能给那死马男一记温柔的耳光就更好了。
挺佩服小姑娘的勇气和率真。她要是能给那死马男一记温柔的耳光就更好了。
那可能触犯刑律
小姑娘让人刮目相看对比看,那些听5毛忽悠的小伙子们就太不值一提了,好在小伙子们基本中立,也没帮5毛,可能是被小姑娘震撼住了
大家注意个细节没有,视频一开始,那位5毛正神采飞扬要那些木偶们提问题互动,他以为象前100次演讲一样,下面听演讲的脑袋都是架在肩膀上的摆设,谁知道这次遇到个小姑娘,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只会一句你坐下来,要么就是你有授权吗,简直是笑话提问还要授权吗
亡国家事小,无人权事大
张三一言
并非有国就有人权;有国可以有人权、也可以无人权。并非亡国就无人权;亡国可以无人权、也可以有人权。在国家权利与个人人权二者必选其一时,弃国权选人权。
以下问题请思考回答。
日本曾经亡国成为美国殖民地。假设你是日本人,你欢迎因亡国成为美国殖民地而演变成了今天的民主日本,还是不愿意有这段历史,日本现今仍旧保留非自由民主的天皇军国主义制度?
50年代中期曾经发生过大规模逃港潮,长期以来都有人偷渡、逃亡到欧美民主国家。你认为这些人对还是错?
从利益观点来看。有一类人,例如专制独裁统治者及其帮凶帮闲们、自己不愿做主人也不愿见到同类作主人的奴隶、奴才们,会作否定回答;在讯息、思想、言论自由情况下,权利、利益受剥夺的平民百姓,只要心智正常,大多会作出肯定的答案。
把问题提得更尖锐一些。如果是本国人立国,本国人统治,但被统治者权利和利益被侵犯、剥夺,处于奴隶地位;如果成了殖民地,作为殖民地的居民享有相当高的个人权利(例如除了没有选举总督权利外其它个人权利都得到保障),基本上能做自主的人。请问,你选择做本国人统治没有人权的国民还是选择做有人权的殖民地居民?
从思想意识观点来看。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权利观点的人会选择第一类;持个人权利高于集体利益观点的人会选择第二类。
集体利益高于个人权利还是个人权利高于集体利益,是专制与民主思想意识分歧的根本点。两者在观点上没有妥协的余地(在策略和实践上则有妥协是另一回事)。
甚么是集体权利?从逻辑上讲就是集个人权利总和的共同权利。但是,这个集体权利需要一个代表体现和实施。就政治而言,这个代表就是政府。不论是天命还是民选输入的政府权力,权力输出时总是倾向于隔离民众,为掌握权力者服务;所以,集体权利往往成了统治者的权力。人类权力史上,主张权力高于权利的统治者无例外地都是专制独裁者。
有人会误解而提出疑问:民选输入的民主合法政府的权力,其权力输出基本上维护保障个人权利。可以这样解答,民主政府不会也不敢提倡集体权利高于个人权利,更不敢施行这样的政策;他们强调和做的是维护、保障个人权利。因为如此个人权利才不被以集体权利名义的权力侵犯,个人权才能维护和保证。
人们为甚么普遍优选民主制度?无它,因为人性都会维护争取个人权利、利益,而现今所有制度中只有民主制度能维护和保证个人权利、利益,所以人们大多普遍选择民主制度。
现在可以回到最前面提到问题的答案了:作为日本人曾经亡国被美国统治是一件天大好事。
1945年8月30日本亡国了(1952年美国占领军当局归还政于日本政府,亡国时间共7年)。亡国期间,头号帝国主义美国为日本人民做了如下正义事业。
亡国而成了美国殖民地后,日本妇女历史上第一次获得了选举权、实现了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实行经济制度民主化(以上是1945年)、有了《劳动关系调整法》工人有罢工自由和权利──帝国主义头子美国派出的占领者从法律上真正保障工人阶级、劳动者的利益,不可思议吧?──宪法创设和保障选举权;集会与出版自由;没有律师的实时介入,任何人都不得被逮捕定罪;保障人民居住安全,禁止无端的搜查与剥夺等等权利。有了《土地改革法案》,不打杀批斗地富反资右,无地农民都获得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有了《教育基本法》,完全由民间自主课本和设定课程,不再被政府所控制。(以上是1946年)。
亡国的7年,彻底地改变了日本的发展途径,把国家主权从军国主义专制者那里转到了日本人民手里,日本政治有了实质性的进步,走上了自由民主的康庄大道。亡国的结果是美帝国主义按照西方的价值观给被征服民族被占领国家的人民制定民主自由法治的宪法,铲除日本文化和行为中对外侵略的因素。收获是日本人得到了个人权利和前所未有的幸福。这样的亡国有甚么不好?
亡国之好与坏,端视一个甚么样的国亡给一个甚么样的国,也要看亡国后人民得到甚么来决定。像日本那样亡国,欢迎之至。如果六十年前中国亡给日本帝国主义,是坏到极的坏事;如果五十年前亡给美国或亡给“美国代人理国民党蒋介石民国政府”,是天大好事。可惜事实是亡给了共产国际代理人垬,在本身也是中国人的垬统治下,中国人只有集体权利(垬权利)没有个人权利。
中国亡给美国好还是亡给垬好?你说。
香港当英国殖民地好还是“回归中国”好?你说。
作为一个香港人,我宁可当有个人权利的英国殖民地居民而不愿作没有个人权利的“中国主人”。在垬字典里,主人=奴隶。
我的观点是:亡国事小,无人权事大!个人权利永远高于集体权利;个人权利与集体利益比,后者小事一桩,小到可以不计。所以,在国家权利与个人人权二者必选其一时,弃国权选人权。
张三一言 20111115 香港
美国前驻华大使洪博培最近在竞选演说中公开而明确地强调要用内应、网民和年轻人搞垮中国。
战争的序幕已经拉开。。。
(视频)
Complete CBS News South Carolina Republican 2012 Presidential Debate - YouTube
作为刚从美国驻华大使任上离任的美国大使,洪博培应该是美国政府内最了解、也主导过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的美国政客之一。在这次辩论对华政策时洪博培的语言相当露骨。居然公开宣称要利用美国政府在中国内部的内应、网民和年轻人搞垮中国,只有这样美国才能重振经济,保住世界霸主地位。这也让很多中国网友想起在所谓中国茉莉花运动时,洪博培曾经到现场指导,被网友认出后被迫狼狈离开的事件。 他应该很了解艾未未和陈光诚等人。
http://www./news/world/2011/1115/102035.html
在你眼里我就这形象啊!惭愧,刚知道这人,挺让人尊重的。
这视频里的小姑娘,太年轻,有理想没谋略,胸口一个勇字,凭着一腔热血就冲上去了,倒有点象CFC的Cloudy。象司马南这样的中年男人,又是老江湖,说是老奸巨猾他估计都笑纳了,怎么能和他比谁更流氓呢?
其实她提的几个问题还行,司马南都避而不答了,反而把小姑娘绕到人身攻击上了,胜之不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