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 请大家帮帮忙

如果老爸是李钢不用砸物业,一个电话物业经理就过来把车开走修好还陪一年的停车费。。。。
 
上面没有写车库门,只是讲到了停车场的问题。
 
在加拿大说理,叫做空口无凭合同为证。

在签署合同时,你可以质疑,可以商讨,签署合同后就板上钉钉了,没有质疑、商讨的余地,否认合同就违法了。不论是没看合同,还是没看懂合同都是自己的事情,与对方毫无关系,丝毫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所以,别去跟物业较真了,那叫瞎耽误工夫。
 
很同情LZ,放谁身上都不愉快。

要知道合同的作用就是明确责、权、利,避免纠纷。尽管这个合同你不得不签,但是签了就不能不认,即使是霸王条款,也无可奈何。以后咱也弄个霸王条款,让物业尝尝滋味。开个玩笑。:)

别自寻烦恼了,谁都有倒霉的时候。
 
结果组建出来的机构很有可能还是霸王条款!

呵呵!所以,组团也是不行地,两个以上的人掺和就会有霸王条款,除非自己建学校、公寓、省府、王国。

LZ能做的就是努力从合同中找出有利于自己的条款,找着了再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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