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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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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海涛
龙年新春将至。每逢佳节倍思亲。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定于2月访美,为海外华人社区增添了一份喜庆和希望。迎接习近平访美的,不仅有美方奥巴马的会见,还有海外同胞正在精心准备的一份大礼: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目前,该修正案第三稿征集民意签名正在进行中,支持签名正从世界各地源源不断涌入chinesecitizenship@gmail.com中国国籍电子信箱。
三十多年前,风华正茂的习近平告别清华校园不久,正值国家拨乱反正全面展开改革开放刚刚起步,1980年9月官方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这个还没有经历拨乱反正洗礼,没有改革开放经验的国籍法,与习近平一代新领导人毫无瓜葛。该国籍法以不承认双重国籍,入籍他国即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为核心原则,仍带有浓厚的极左时代特色,
针对现行国籍法这一极左思维产物,最近,本人已连续发表实名文章《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三大恶果》、《不承认双重国籍之五惑》,全球各地三十多家中文传媒网站相继转载,反响热烈,再度引发海内外对修改国籍法的广泛关注。
应读者建议,本人执笔草拟并公布了海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修正案)第一、第二、第三稿,抛砖引玉,提交公众民主讨论征求意见,同时在网上征集签名支持,并准备将本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终定稿在习近平访美期间公开发表,确保习近平和随行的外交、侨务高官可以直接从海外中文传媒获悉。能否体察接受海外民意,与时俱进,修改极左的现行国籍法,对习近平等中国下一届领导人的战略胸怀和政治智慧,将是一项大考。
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及修改说明报告还将于2012年2月中下旬直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公安部、外交部和国家侨办,力争通过有关渠道反映民意呼声,尽快促成修改国籍法的官方正式提案,提交每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项、审议。
修改国籍法,直接牵涉到五千万海外华人,以及国内有海外至爱亲朋好友关系的半数以上中国公民。原则上赞成本修正案的海内外中国公民和痛被开除中国国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不分男女老少,均应参与公众签名支持活动,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家庭成员和明确支持修正案的亲朋好友的姓名、现居住国家或地区、以及简要修改、支持意见,于2012年1月31日前,发送至chinesecitizenship@gmail.com中国国籍电子信箱。为方便公众参与,还欢迎各国所有海外华人团体主动参与,用团体名义,将赞成本修正案的会员和家庭成员总数,直接发往中国国籍电子信箱,具体名单由有关社团自存。
海外同胞呼吁祖国政府修改国籍法,第一次高潮起自2003年10月。本人曾代表加拿大一有影响的华人联合会,当面向到访多伦多的中国国家侨办主任反映了92.6%大陆移民要求国家恢复承认双重国籍的大规模社区民意调查结果,并将专题报告直接送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人。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五周年,即中国不再承认双重国籍半个世纪的前夕,本人发表政论《海外华人是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呼吁祖国政府尽快拨乱反正,恢复承认或者对等承认双重国籍。这些呼吁,引起国家高层和海内外华人社会对修改中国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问题的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有关承认双重国籍的提案。大量有关出生国籍、归化国籍和双重国籍的讨论文章陆续刊出,全球中文传媒对此热点不断跟进报道。
现在,经过第一次高潮以来的“八年抗战”,呼吁修改国籍法的第二次高潮又以习近平访美为契机,初步形成了气候。海外华人社区围绕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的热议在持续升温,大量更加理性、更富有建设性、更又价值的修改意见和支持签名正从世界各地源源不断涌入中国国籍电子信箱,活动规模已经由单个华人社团动作发展到全球海外华人社会。
本次全球海外华人社会呼吁修改国籍法的的结果,不外乎最好和最坏两种。
最好的结果是,可以期待再经过不到四年的“解放战争”努力,实现修改国籍法,恢复海外同胞中国国籍的目标。“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功德无量。一旦习近平为首的下届祖国政府顺应海内外民意,拨乱反正修改国籍法,取消不承认双重国籍的“逐客令”,展现出“地无四方,民无异国”海纳百川求贤若渴的胸怀和自信,五千万海外华人将会跨越万水千山回报祖国,再现辛亥革命和抗日救亡时期空前的爱国热情,以主人翁姿态为民族复兴贡献聪明才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成为华夏各项建设包括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强大生力军。祖国大家庭会更加温暖、更加和谐、更加富有凝聚力。
最坏的结果是,以习近平为首的下届祖国政府,仍然对海内外民意不理不睬,墨守陈规,拒绝修改国籍法,坚持不恢复承认入籍他国海外同胞的中国国籍。果真如此,不能排除这次海外同胞的群情呐喊是对极左国籍法不公的最后抗争。不出二十年,由于祖国母亲坚持不认海外儿女,海外儿女只能无奈转身,五千万海外华人及其子子孙孙与祖国继续渐行渐远。随着国内老父老母仙逝亲情疏远,改革开放后第一代大陆移民普遍完成心理断奶三部曲,中国政府恐将再也听不到海外儿女向祖国母亲千呼万唤,要求恢复承认其中国国籍。由此看来,海外同胞留给祖国官方决断修改国籍法的时间也已经不是很多。若干年后,祖国政府即便豁然醒悟改弦易辙,也不会再有太大实际作用了。以第二代移民为主体的海外华人社会,不会再对恢复中国国籍深感兴趣。“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恐成定局,中华民族自断海外臂膀的创伤势将恒久不愈,留下亲痛仇快万劫不复的悲哀。
国家公民乃现代国家之根本、国家之主人。母亲弃儿弃女,世人不齿。将国家最宝贵的海外人才资源,自动割让与他国,无异于丧权辱国。海外同胞放弃中国国籍可以自愿,但不能自动,应该成为国籍法修改的重要原则。在全球各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吸引争夺移民人才的今天,合法移民应该谋求输出国与接收国互利双赢。中国只需修改国籍法,即可陡增五千万海外公民,人才资源流失的最大亏损国将一举转变为人才资源回归的最大收益国,天下为公民族复兴的大潮将变得更加波澜壮阔,何乐而不为之?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与时俱进,时不我待。愿海内外有识之士同为修改中国国籍法鼓与呼!献给习近平的见面大礼,应该有你的参与和你的一份情。
附:公开征求海内外公众意见的海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修正案)第三稿,作为一个样本,在前两稿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体现民意,同时借鉴美国、加拿大等现代国家开放、灵活、务实的国籍法有关规定,保留了现行国籍法的框架和合理部分,扬弃了不合理成分,对落后于时代发展潮流的国籍法进行了必要修正。第三稿第九条除否定“自动放弃中国国籍”的规定外,又补充修改为:“定居外国的原中国公民及其血缘子女,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未自愿履行退出中国国籍申请批准程序的,可凭原有中国护照或中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国外子女出生证等有效证明,申请海外中国公民身份证,享有中国公民权利、待遇和义务;中国公民在取得外国国籍时,由于外国法律明文要求必须先正式退出中国国籍的,可自愿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因取得外国国籍而被迫放弃中国国籍或自愿放弃中国国籍者,在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手续后,亦可凭有效证明,申请中国海外同胞身份证,享受中国永久居民待遇。”
修正案第三稿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修正案)
(海外版征求意见第三稿)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下简称“中国国籍”)的取得、退出和恢复,均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于全体中国公民。拥有中国国籍是中国公民与生俱来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受本法尊重保护。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开放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公民拥有中国国籍不受族裔、居住地域国别限制。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可自愿保留或退出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原中国公民及其血缘子女,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未自愿履行退出中国国籍申请批准程序的,可凭原有中国护照或中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国外子女出生证等有效证明,申请海外中国公民身份证,享有中国公民权利、待遇和义务;中国公民在取得外国国籍时,由于外国法律明文要求必须先正式退出中国国籍的,可自愿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因取得外国国籍而被迫放弃中国国籍或自愿放弃中国国籍者,在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手续后,亦可凭有效证明,申请中国海外同胞身份证,享受中国永久居民待遇。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取得外国国籍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自愿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备案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退出和恢复,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本法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众可就本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畅所欲言,并将意见和签名发送到中国国籍电子邮件信箱 chinesecitizenship@gmail.com。网上可用搜索引擎查阅《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三大恶果》、《不承认双重国籍之五惑》等大量有关出生国籍、归化国籍和双重国籍的讨论文章。
龙年新春将至。每逢佳节倍思亲。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定于2月访美,为海外华人社区增添了一份喜庆和希望。迎接习近平访美的,不仅有美方奥巴马的会见,还有海外同胞正在精心准备的一份大礼: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目前,该修正案第三稿征集民意签名正在进行中,支持签名正从世界各地源源不断涌入chinesecitizenship@gmail.com中国国籍电子信箱。
三十多年前,风华正茂的习近平告别清华校园不久,正值国家拨乱反正全面展开改革开放刚刚起步,1980年9月官方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这个还没有经历拨乱反正洗礼,没有改革开放经验的国籍法,与习近平一代新领导人毫无瓜葛。该国籍法以不承认双重国籍,入籍他国即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为核心原则,仍带有浓厚的极左时代特色,
针对现行国籍法这一极左思维产物,最近,本人已连续发表实名文章《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三大恶果》、《不承认双重国籍之五惑》,全球各地三十多家中文传媒网站相继转载,反响热烈,再度引发海内外对修改国籍法的广泛关注。
应读者建议,本人执笔草拟并公布了海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修正案)第一、第二、第三稿,抛砖引玉,提交公众民主讨论征求意见,同时在网上征集签名支持,并准备将本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终定稿在习近平访美期间公开发表,确保习近平和随行的外交、侨务高官可以直接从海外中文传媒获悉。能否体察接受海外民意,与时俱进,修改极左的现行国籍法,对习近平等中国下一届领导人的战略胸怀和政治智慧,将是一项大考。
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及修改说明报告还将于2012年2月中下旬直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公安部、外交部和国家侨办,力争通过有关渠道反映民意呼声,尽快促成修改国籍法的官方正式提案,提交每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项、审议。
修改国籍法,直接牵涉到五千万海外华人,以及国内有海外至爱亲朋好友关系的半数以上中国公民。原则上赞成本修正案的海内外中国公民和痛被开除中国国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不分男女老少,均应参与公众签名支持活动,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家庭成员和明确支持修正案的亲朋好友的姓名、现居住国家或地区、以及简要修改、支持意见,于2012年1月31日前,发送至chinesecitizenship@gmail.com中国国籍电子信箱。为方便公众参与,还欢迎各国所有海外华人团体主动参与,用团体名义,将赞成本修正案的会员和家庭成员总数,直接发往中国国籍电子信箱,具体名单由有关社团自存。
海外同胞呼吁祖国政府修改国籍法,第一次高潮起自2003年10月。本人曾代表加拿大一有影响的华人联合会,当面向到访多伦多的中国国家侨办主任反映了92.6%大陆移民要求国家恢复承认双重国籍的大规模社区民意调查结果,并将专题报告直接送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人。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五周年,即中国不再承认双重国籍半个世纪的前夕,本人发表政论《海外华人是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呼吁祖国政府尽快拨乱反正,恢复承认或者对等承认双重国籍。这些呼吁,引起国家高层和海内外华人社会对修改中国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问题的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有关承认双重国籍的提案。大量有关出生国籍、归化国籍和双重国籍的讨论文章陆续刊出,全球中文传媒对此热点不断跟进报道。
现在,经过第一次高潮以来的“八年抗战”,呼吁修改国籍法的第二次高潮又以习近平访美为契机,初步形成了气候。海外华人社区围绕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的热议在持续升温,大量更加理性、更富有建设性、更又价值的修改意见和支持签名正从世界各地源源不断涌入中国国籍电子信箱,活动规模已经由单个华人社团动作发展到全球海外华人社会。
本次全球海外华人社会呼吁修改国籍法的的结果,不外乎最好和最坏两种。
最好的结果是,可以期待再经过不到四年的“解放战争”努力,实现修改国籍法,恢复海外同胞中国国籍的目标。“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功德无量。一旦习近平为首的下届祖国政府顺应海内外民意,拨乱反正修改国籍法,取消不承认双重国籍的“逐客令”,展现出“地无四方,民无异国”海纳百川求贤若渴的胸怀和自信,五千万海外华人将会跨越万水千山回报祖国,再现辛亥革命和抗日救亡时期空前的爱国热情,以主人翁姿态为民族复兴贡献聪明才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成为华夏各项建设包括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强大生力军。祖国大家庭会更加温暖、更加和谐、更加富有凝聚力。
最坏的结果是,以习近平为首的下届祖国政府,仍然对海内外民意不理不睬,墨守陈规,拒绝修改国籍法,坚持不恢复承认入籍他国海外同胞的中国国籍。果真如此,不能排除这次海外同胞的群情呐喊是对极左国籍法不公的最后抗争。不出二十年,由于祖国母亲坚持不认海外儿女,海外儿女只能无奈转身,五千万海外华人及其子子孙孙与祖国继续渐行渐远。随着国内老父老母仙逝亲情疏远,改革开放后第一代大陆移民普遍完成心理断奶三部曲,中国政府恐将再也听不到海外儿女向祖国母亲千呼万唤,要求恢复承认其中国国籍。由此看来,海外同胞留给祖国官方决断修改国籍法的时间也已经不是很多。若干年后,祖国政府即便豁然醒悟改弦易辙,也不会再有太大实际作用了。以第二代移民为主体的海外华人社会,不会再对恢复中国国籍深感兴趣。“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恐成定局,中华民族自断海外臂膀的创伤势将恒久不愈,留下亲痛仇快万劫不复的悲哀。
国家公民乃现代国家之根本、国家之主人。母亲弃儿弃女,世人不齿。将国家最宝贵的海外人才资源,自动割让与他国,无异于丧权辱国。海外同胞放弃中国国籍可以自愿,但不能自动,应该成为国籍法修改的重要原则。在全球各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吸引争夺移民人才的今天,合法移民应该谋求输出国与接收国互利双赢。中国只需修改国籍法,即可陡增五千万海外公民,人才资源流失的最大亏损国将一举转变为人才资源回归的最大收益国,天下为公民族复兴的大潮将变得更加波澜壮阔,何乐而不为之?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与时俱进,时不我待。愿海内外有识之士同为修改中国国籍法鼓与呼!献给习近平的见面大礼,应该有你的参与和你的一份情。
附:公开征求海内外公众意见的海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修正案)第三稿,作为一个样本,在前两稿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体现民意,同时借鉴美国、加拿大等现代国家开放、灵活、务实的国籍法有关规定,保留了现行国籍法的框架和合理部分,扬弃了不合理成分,对落后于时代发展潮流的国籍法进行了必要修正。第三稿第九条除否定“自动放弃中国国籍”的规定外,又补充修改为:“定居外国的原中国公民及其血缘子女,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未自愿履行退出中国国籍申请批准程序的,可凭原有中国护照或中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国外子女出生证等有效证明,申请海外中国公民身份证,享有中国公民权利、待遇和义务;中国公民在取得外国国籍时,由于外国法律明文要求必须先正式退出中国国籍的,可自愿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因取得外国国籍而被迫放弃中国国籍或自愿放弃中国国籍者,在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手续后,亦可凭有效证明,申请中国海外同胞身份证,享受中国永久居民待遇。”
修正案第三稿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修正案)
(海外版征求意见第三稿)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下简称“中国国籍”)的取得、退出和恢复,均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于全体中国公民。拥有中国国籍是中国公民与生俱来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受本法尊重保护。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开放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公民拥有中国国籍不受族裔、居住地域国别限制。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可自愿保留或退出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原中国公民及其血缘子女,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未自愿履行退出中国国籍申请批准程序的,可凭原有中国护照或中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国外子女出生证等有效证明,申请海外中国公民身份证,享有中国公民权利、待遇和义务;中国公民在取得外国国籍时,由于外国法律明文要求必须先正式退出中国国籍的,可自愿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因取得外国国籍而被迫放弃中国国籍或自愿放弃中国国籍者,在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手续后,亦可凭有效证明,申请中国海外同胞身份证,享受中国永久居民待遇。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取得外国国籍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自愿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备案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退出和恢复,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本法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众可就本海外版国籍法修正案畅所欲言,并将意见和签名发送到中国国籍电子邮件信箱 chinesecitizenship@gmail.com。网上可用搜索引擎查阅《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三大恶果》、《不承认双重国籍之五惑》等大量有关出生国籍、归化国籍和双重国籍的讨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