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法官收红包先免职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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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1月30日电 “法官过节期间收了人家红包的赶紧去法院纪检部门‘报到’,今后凡发现收接红包的法官,不论多少,一律先免职,再由纪检部门核实后作出相应处理。”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告诫法官。

  张立勇总结了法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新特点:“蚁贪”腐败有扩大趋势。比如,某些立案庭人员,收到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后明码标价,拿200元至500元钱就可以将案件分给指定法官去办,并且已经形成“潜规则”。违法违纪案例从“职务”向“非职务”蔓延。比如,原项城法院法警曹富春,经常出入迪厅酒吧,6次伙同他人将被害人打成轻伤,插手经济活动,强买强卖,强行勒索,被判刑四年零两个月;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副院长杨旭因聚众赌博被撤职等。贪腐还出现了“窝案”现象。比如商丘中院办理商丘置业公司违法违纪案件,商丘原中院院长、两名副院长和两名庭长收受当事人贿赂,两人被追究责任,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此外,贪腐手段不断翻新,领域不断延伸。从收受金钱转为收受礼金券、购物券,免费享受当事人提供的旅游、装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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