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详解常熟聚众斗殴案律师肯定江苏司法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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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刀队”成员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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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菜刀队”成员接受审判
  聚众斗殴案宣判

  昨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就广受关注、审理长达12天的“聚众斗殴系列案”作出宣判,未采纳“菜刀队”何强一方律师团所作的“正当防卫”辩护,认定“砍刀队”与“菜刀队”的聚众斗殴罪名均成立。其中,“砍刀队”主犯曾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菜刀队”主犯何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去年8月一审为3年),其他成员均被判处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与该案发回重审时相比,“菜刀队”成员量刑普遍减轻。获悉法院判决结果后,“菜刀队”成员表示将上诉。

  扬子晚报(微博)记者 于英杰 彭昊

  案情回顾

  去年4月2日,常熟忠发公司办公室发生激烈斗殴,6名拿菜刀的青年“击退”24名持砍刀上门的闹事者。8月,“菜刀队”何强等5人因聚众斗殴被判刑,后被苏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法院判决

  “砍刀队”9人获刑

  主犯曾勇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杨佳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被告人龚军、胡炜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符永生、朱刚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邓威峰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胡石洋、翟真真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判决

  “菜刀队”4人获刑

  被告人何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张胜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陈强、张人礼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龙云中,以及案发时尚未成年的李毅夫犯聚众斗殴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最大争议焦点

  “菜刀队”是“聚众斗殴”还是“正当防卫”

  常熟“聚众斗殴系列案”之中最受关注的是何强聚众斗殴案。连续10天开庭审理中,公诉人与律师团围绕何强为首的“菜刀队”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聚众斗殴”这一最大焦点,从主观和行为两方面展开激烈质证和辩论。针对公诉方就何强等人“聚众斗殴”罪名成立的指控,律师团一致认为,何强等人的行为是面对暴力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坚持做无罪辩护。昨天下午,常熟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常熟市法院院长助理、新闻发言人李根发通报了判决结果和该案定罪量刑中的相关问题。

  “菜刀队”为何不算正当防卫?

  常熟市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院长助理李根发表示,法院经审理查明,为了向徐建忠讨要一笔赌债,苏州人曾勇的手下和徐建忠手下何强等人进行谈判,未达成协议。后何强与曾勇本人及手下通话过程中相互挑衅、言语刺激后,何强即纠集多人,准备刀具,后又再次主动打电话给曾勇,双方恶语相向,曾勇便纠集多人赶至常熟忠发公司二楼办公室。以何强为首的6名青年通过监控看到此情形,持菜刀、水果刀等在办公室内等候,被网友们称为“菜刀队”。双方相互砍斗,致双方三人受轻微伤,忠发公司部分财物受损。曾勇一方纠集人员,携带刀具,上门斗殴,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何强一方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本案焦点问题。何强一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认为,何强一方被告人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聚众斗殴。李根发表示,公诉机关认为,何强一方试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曾勇一方放弃部分非法债权,后在未准备钱款的情况下,何强纠集人员,准备刀具,并积极主动刺激对方,有明显的斗殴故意,随后双方持械互殴,何强一方的行为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李根发表示,本案系因赌债纠纷引发,为非法利益之争,不受法律保护。在纷争处置过程中,何强积极参与其中,案发当天上午为还债问题,在双方谈判未果的情况下,双方在午间通话过程中均有明显的言语挑衅行为,致矛盾激化升级。特别是在何强第一次主动拨打曾勇电话后,即对对方可能上门发生打斗有明确判断并作了纠集人员、准备工具的充分准备,此外还将张胜等人叫至公司,目的就是为了准备斗殴,且在人员到位、工具齐备的情形下,何强再次主动拨打曾勇电话,充分反映出被告人何强一方在主观故意上并非基于防卫的目的,而是具有与他人互殴的故意。在何强等人准备工具至对方上门约半小时内,其间并未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打斗,而当从监控视频中看到曾勇一方多人在忠发公司大门外下车持刀进入公司大楼时,何强等人敞门持刀以待,充分表明何强等人对斗殴发生持积极态度,遂致斗殴发生。

  综合上述情况,法院认为,何强纠集被告人张胜等5人,持械与他人斗殴,造成三人轻微伤,六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斗殴的故意,客观上纠集人员、准备工具、实施了相互斗殴的行为,完全符合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性质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是正当防卫。

  “砍刀队”为何量刑更重?

  至于曾勇量刑为何比何强重之疑问,常熟法院认为,一方面,从案件起因、参加人数、是否主动上门等情况分析,法院认为该起聚众斗殴犯罪中何强一方被告人的罪责较曾勇一方被告人的罪责相对较小;另一方面,何强一方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犯罪情节、罪责大小也有明显区别,应当区别对待,同时鉴于本起聚众斗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何强一方被告人中何强构成自首、其他被告人均系从犯、龙云中未直接持械等情节,因此分别作出减轻处罚、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对曾勇一方被告人也按照各自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的大小实行区别对待,分别量刑处罚。这样的量刑结果,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常熟聚众斗殴案创下4大“最”

  1、连续开庭时间长达12天

  如果没有去年9月6日网上开始热传的一段打斗视频,同年4月2日发生在常熟的这一聚众斗殴系列案,其结局会如绝大多数普通刑事案件那样,即便11月23日被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发回重审,也会淹没在当下浩淼的网络热点话题中,激不起几个浪花,更不会持续发酵,以至于法院仅为一起极为普通的刑事案件连续开庭审理12天,这在江苏法院历史上极为罕见。

  2、在网上引发空前的关注

  常熟“聚众斗殴”系列案首次进入公众视野,源于去年下半年网上热传的一段视频,网友称其为“农民工勇斗砍刀队”或“史上最窝囊的黑社会”。一时间,“农民工、黑社会、砍刀队、借贷纠纷、正当防卫、司法不公”这些本案中的关键词,均与时下公众聚焦热点或多或少找到契合之处,加上部分媒体报道或信息披露不透明,倾向性意见在网络传播中放大,一经“打斗视频”的撩拨,常熟聚众斗殴系列案向热点网络事件迅速发酵和放大,并在网上持续受到关注。(详见A5版报道)

  3、极具个性的“公益律师团”

  常熟聚众斗殴系列案中最受外界关注的,当属由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南等地10多名律师组成的“公益律师团”,他们为何强等“菜刀队”一方作了无罪辩护,但表现张扬,极具个性:接连不断“抗议”、“反对”;屡屡绕圈式迂回发问;爱用反问句慷慨激昂。整个辩护过程保持高调语态,往往站立发言,一站就是一小时不觉疲倦。(详见A6版报道)

  4、最为“雷人”的庭审现场

  开庭之初,律师团就程序问题向法庭“发难”,“反对”、“抗议”不绝于耳,庭审几乎陷于停滞,而在长达10多天的庭审过程当中,审判长的发言也曾多次被辩护律师打断。而庭审中,更是传出了非常多的经典“雷语”,诸如“审判长必须公布婚姻状况、住址、是否通过司法考试”、“审判长无权发言”,等等。

  普通刑事案如何演化成热点事件

  记者梳理该案近一年发酵过程发现,“黑社会”等敏感词以及“不完整”信息被网络放大

  于英杰

  聚众斗殴案追问

  在前期网络持续关注下,3月19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对聚众斗殴系列案开庭重审,一时间把该案的热度推向新高。“砍刀队”、“菜刀队”、律师团、被告方家属,以及公安、检察机关、法院等当事各方首次齐整地出现在公众面前,为审视一起普通刑事案件如何演化为一个网上网下的热点事件,提供了绝佳的剖解机会。

  某种程度上,该案虽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其潜在的,或本身具有的,或外界人为赋予的一些基因,诸如:农民工、黑社会、砍刀队、借贷纠纷、正当防卫、司法不公等,均与时下公众聚焦热点或多或少找到契合之处,加上部分媒体报道或信息披露不透明,倾向性意见在网络传播中放大,一经“打斗视频”撩拨,向热点网络事件发酵已不可避免。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关键词 视频

  “农民工勇斗砍刀队”

  常熟“聚众斗殴”系列案首次进入公众视野,源于去年下半年网上热传的一段视频,网友称其为“农民工勇斗砍刀队”或“史上最窝囊的黑社会”。

  这段视频最初发布时间为9月6日,长约8分钟,记录的是去年4月2日,常熟市忠发公司办公室内一场激烈斗殴,混战中,6名拿菜刀、水果刀的青年“击退”24名携带砍刀、匕首上门的闹事者。

  常熟警方向扬子晚报记者证实,这段视频由“菜刀队”何强一方家属发布的,而原始视频则由忠发公司有关人员提供。他们在剪辑时加入自己观点,其中特别强化6名“农民工”使用“菜刀”,击退找上门闹事的24名手持砍刀的黑社会这一形象,凸显己方所处的弱势。

  网民们大多不明真相,而且普遍存有同情弱者、痛恨黑社会的心态,看到这段视频后,一面对“砍刀队”上门闹事义愤填膺,一面为“农民工菜刀队”击退人多势众的“砍刀队”大声叫好,几乎形成一边倒声势,肯定“菜刀队”是反抗“黑社会”的英雄。后来,忠发公司办公室内发生打斗的视频被人陆续上网,继续放大“菜刀队”的正面形象。

  有关人士表示,何强一方发布这段视频,通过网上造势赢得声援,是为案件审理中争取有利地位做铺垫。

  关键词 判决

  闹事的没抓到却先判了“还手的”

  去年8月15日,“菜刀队”何强等5人被常熟市人民法院以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作为主犯的何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何强的母亲苏金林认为判决不公,投诉无果后选择网络维权,最早于9月6日把视频挂各大网站,迅即引起网友关注。

  视频内容极具卖点,上网不久即被不少媒体报道,其中提到,作为打斗中“守方”何强等5人都被判刑,而当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4个月,砍上门的“攻方”24人中无一人被抓,对公安机关办案和法院判决提出了质疑,这也是该案吸引网民去关注的一个因素。

  当时,报道声音都来自于何强一方,丝毫未关注何强一方曾隐瞒“砍刀队”人员身份,以及常熟警方后来成功抓捕“砍刀队”等情节,这种“不完整”信息披露,无形中拉大两厢的处境,网民更加同情“菜刀队”,甚至出现意见认为“菜刀队”属于正当防卫,而不应当是聚众斗殴。

  或许是巧合,正当网上和社会关注持续升温之时,去年11月2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就何强上诉一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常熟市法院重审。不过,“菜刀队”一方和网民们多认为这是“围观”的胜利。

  至此,常熟“聚众斗殴”案的审判似乎回到原点,一切皆有可能。

  关键词 律师团

  获悉该案发回重审后高调介入

  “公益律师团”的出现,为该案由一起普通刑事案件升级为一起网络热点事件,烧了最旺的一把火。

  就在网上讨论升温、该案发回重审前,即有不少律师参与讨论。湖南籍的知名网友张洪峰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看到相关视频并与何强母亲交流以后,感觉该案办理过程存有瑕疵,决定联系全国各地律师,对何强一方进行免费法律援助。

  该案发回重审消息传出,来自湖南、北京、上海、江苏等地10余名律师宣布组成“公益律师团”,高调介入此案,为“菜刀队”作无罪辩护。11月30日晚,来自北京、湖南、江苏等地的多名律师齐聚常熟。翌日,律师们完成了看守所会见被告、向常熟法院提交相关文书等手续。

  随后,律师团成员屡屡在媒体和网络上发声,一面质疑公安机关办案和法院判决,一面发表“菜刀队”属于正当防卫的意见,继续营造声势。

  到审理何强一方开庭首日,10人律师团采取了“强势”态度,对法庭公开、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问题紧盯不放,“反对”、“抗议”声浪不绝于庭。辩护过程中,除了坚持何强一方属于正当防卫外,还围绕“砍刀队”曾勇一方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情节穷追猛打。

  伴随他们的言行传诸网络,该案的审理被拉入一个更广阔的公众视野,关注度延续至今。

  ■热点追踪

  为何“砍刀队”一方迟迟才落网

  常熟警方:“菜刀队”不实报案,还删除部分视频

  常熟聚众斗殴系列案备受社会关注,一个引发点就是,案发后4个月,作为守方的“菜刀队”已经落网且被判刑,而攻方“砍刀队”没抓捕一人。在庭审中,律师团围绕这一点指称,曾勇带领的“砍刀队”一方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而常熟警方则涉嫌包庇,甚至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砍刀队”一方迟迟未落网,到底其中有何隐情?就此,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常熟市公安局。

  常熟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断然否认为“砍刀队”充当保护伞,并强调在案发后对“菜刀队”何强一方展开调查的同时,常熟警方并未放松对涉嫌聚众斗殴的“砍刀队”一方的调查。“何强被刑事拘留5天后,就对曾勇办理刑拘措施,并网上通缉。”

  常熟警方表示,由于何强等人报案时未能提供“砍刀队”一方人员的真实身份,还删除了在办公室打斗现场的监控,导致曾勇一方赢得充分的逃匿时间。直到10月10日,警方才相继锁定他们的落脚地,到今年2月10日已抓获曾勇“砍刀队”一方15人,仍有9人在逃,其中8人身份已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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