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改委答复一卡通押金质疑被指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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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不满发改委回应将提起行政复议

  本报北京讯 (记者 李颖、于梦江)近日,北京市发改委正式回应市民对公交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巨额押金的质疑,表示一卡通20元成本费不属于价格听证范围。申请人刘巍对答复不满,表示将提起行政复议。

  质疑6年终获发改委回应

  3月底,北京市民刘巍向北京市发改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一卡通押金等相关问题。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5月,北京市已发放公交一卡通4000万张。刘巍认为,按每张卡缴纳20元押金计算,目前押金总额超过8亿元,若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5%计算,仅押金的年利息就高达2800万元。

  刘巍据此向发改委等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包括:1.自2007年~2011年,每年所有一卡通的押金总额产生的利息数额、用途及所属;2.自2007年~2011年,每年所有一卡通的卡内余额的平均流量、利息数额及用途;3.IC卡20元成本明细。她的质疑在当时引起广泛关注。

  申请人认为答复答非所问

  刘巍表示,发改委没有正面回应:“我的问题是‘20元’的依据是什么,而非‘收押金’的依据是什么,实属答非所问。”

  在回复中,发改委表示,按照《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一卡通成本费未列入价格听证的范围。刘巍回应说,价格听证目录制定于2002年,成本费收取是在2003年,不在听证目录里很正常。但她认为,根据《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对于关系到4000万市民切身利益的收费价格,难道不需要听证吗?”

  北京市发改委在邮件中表示,将加强对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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