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邮轮撞桥事故系船主擅自增建仿烟囱未报告|邮轮撞桥事故|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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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温州5月25日电 (记者 张和平)记者从温州市海事部门获悉,温州邮轮撞桥事故原因初步查明,船主擅自增建仿烟囱未报告。

  海事部门初步调查,“明珠七号邮轮”游艇公司在建造中擅自向设计单位要求在邮轮顶棚甲板上增加设计3米高的装饰性附加物(仿烟囱),由此涉及到船舶高度的改变并未经审批,即由威华船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图纸施工。由于邮轮的实际高度改变,船舶操作者未掌握船舶实际高度。

  据温州海事部门介绍,邮轮正式拖带前,拖带实施方案由温州港引航中心召集专家通过评审,确认该轮符合过桥要求。但实际上游艇公司擅自增加3米高仿烟囱的数据没有进入温州港引航中心的数据库,也没有向海事部门报告。

  据了解,“明珠七号邮轮”是无动力的邮轮,不需要建造排放废气的烟囱。但船主温州明珠游船公司为了美观,擅自增加了仿烟囱。

  温州明珠游船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明珠七号邮轮”高度约30米。在当日拖引过程中,由于时间紧,工作上马虎,没有及时发现邮轮高度已经超出了温州大桥的桥身,导致事故发生。

  温州市海事部门称,有关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

  据温州市交通局介绍,温州大桥受碰撞后的质量检测报告已出:邮轮刮擦大桥事件对桥梁主体结构造成一定的损伤,但对大桥承载能力基本没有影响。有关部门对事故将作进一步调查,调查处理情况将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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