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强保护与奖励举报人|最高检|举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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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长春5月29日电(记者 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29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举报暨涉检信访工作座谈会,对当前检察机关接受群众举报查处职务犯罪,以及加强举报人保护奖励和答复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

  近年来,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加大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力度,积极加强与侦查部门的协调配合,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2008至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举报线索初核近八万件,向侦查部门移送了一批立案案件。

  据了解,很多地方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举报密室等专门接待场所,堵塞管理漏洞,防止信息泄露。2011年,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举报线索保密及举报人保护工作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了举报保密、保护制度建设和硬件改造。

  “检察机关将认真做好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消除群众后顾之忧,为群众安全举报提供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强调说。

  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各地检察机关还加大了对举报人的奖励,激发群众举报热情。

  2008至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0228人,发放奖金1958.77万元,奖励人数较上一个四年增加了6.8倍,奖金数量增加了64.2%。

  “对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都应及时足额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这样才能弘扬社会正气。”柯汉民说。

  此外,最高检还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举报工作的几项重点:加强举报线索定期清理和督办催办工作;加快举报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大举报初核工作力度;全面推动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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