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发网帖诬陷老师被判赔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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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武某大学毕业后,在网上发帖称女教师宋某曾故意给学生零分。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认定武某侵犯了宋某的名誉权,判决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

武某是北京某高校2011年毕业生。他在网上发帖称,该校女教师宋某故意给学生零分。警方介入后,武某向涉及的几位老师致歉,并删除网上文章。宋某事后发现,武某发的帖子被大量转载,有很多人回帖谩骂。她认为,武某不积极消除恶劣影响,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武某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赔礼道歉公告,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西城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情判定武某赔偿宋某4000元。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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