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体称中国新海洋观测法内容“不妥”|中国|海洋观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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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网记者王欢报道,以“海洋大国”自居的日本向来对中国的海洋政策高度关注,其媒体经常对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措施指手画脚。6月1日起,中国史上首部海洋观测预报活动管理法律规范――《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日本《产经新闻》5月30日却撰文称中国的新海洋观测法内容“不妥”,是将“支配钓鱼岛”法制化的表现,或加剧中日海上摩擦。

  《产经新闻》文章称,观测海洋状况并未航行中的船舶和作业中的渔船提供服务,从经济角度来看本应受到欢迎,但中国政府自6月1日起施行的《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对于包括日本在内的周边国家而言,“其中不乏一些不妥的内容”。

  文章称,中国制定的“管理条例”是旨在发展经济、促进国防事业等非常优秀的法律条例,是日本政府及其地方政府所不及的。根据中国国家海洋局说明,中方将依据新条例内容设立海洋观测站、浮标等,对中国沿海53个渔场的洋流以及海水盐度等进行海洋信息观测。但观测对象中包含了钓鱼岛以及南海部分有争议的海域。

  中国《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管辖海域从事海洋观测活动,须按照中方相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和成果;不得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中方的海洋设施。《产经新闻》进而宣称,按照新条例的这些规定,如果日本在钓鱼岛设立海洋观测站,那就意味着日本是在为中国设立海洋观测设施;如果日本擅自拆除在钓鱼岛周边“日本领海及专属经济区”内的中国浮标,也就等于违反了中国的法律。“这就是中方新条例向日方发出的讯息”。

  文章还称,中国海监船如果对日方拆除中国浮标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的话,可以想象,中日当局在海洋上的摩擦可能会进入“前所未有的新次元空间”。中国于1992年颁布实施了《领海法》,将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明确纳入法律体系中。此次新海洋观测法的施行可以看做是中国将钓鱼岛以及南沙群岛支配权法制化的重要表现。

  《产经新闻》还对中国渔民捕鱼描述为中国的“社会问题”,称中国正面临的海洋问题不仅只有岛屿争议问题,从黄海到南海,沿岸的乱砍乱伐和环境污染导致本已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的中国渔民感叹“中国大陆沿岸已无鱼可捕”。中国目前拥有106万艘渔船,位居世界之首,与“无地可耕”的农民一样,“无鱼可捕”的中国渔民已成为中国深刻的社会问题之一。

  围绕中国首部关于海洋观测预报活动管理法律,中国国家海洋局发言人石青峰表示,《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的施行对促进中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已逐步建立了由岸站、浮标、船舶、卫星、飞机、雷达等手段组成的立体化海洋观测网以及统计和数值预报相结合的海洋预报系统,但也存在着海洋观测网缺乏统一规划,海洋观测站(点)及其设施、海洋观测环境遭到破坏,涉外海洋观测活动和观测资料管理需要明确,非专业机构和个人擅自向社会发布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警报等问题。

  对于《产经新闻》的评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金灿荣在接受环球网采访时指出,日本媒体之所以对中国法律指手画脚,根本原因在于钓鱼岛。钓鱼岛及其周边附属岛屿自古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此前日本曾一直主张“中日不存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主张岛屿归“日本所有”。随着中国的不断强大,日本开始变得敏感,开始“心虚”,“离岛命名”、“捐款买岛”等一系列闹剧不断上演。因此,日本对于中国的海洋政策以及中国海军的一举一动高度关注。

  金灿荣表示,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面对高度敏感的日本,应继续保持中国应有的做事风格,大可不必去理会日本当局及部分媒体的过度反应。同时,中国还应继续本着极其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国际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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