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圣经看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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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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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回到圣经,看看圣经对这事的看法。

同性恋是什么?

  目前大部分已发表有关同性恋的文章,很少清楚界定同性恋的定义,以致不少人误以为“喜欢与同性在一起”就是同性恋。本文开始时的个案便是其中常 见的例子。与同性朋友住在一起,手牵手,甚至常在一起,互相喜欢,皆不等于同性恋。在圣经时代,甚至男与男亲嘴问安(林后十三12)也不算是同性恋。按照 圣经,所谓同性恋,就是与同性“同房”(YT'T)(即发生性关系),或是男与男、女与女苟合(就是性交的意思)。可见同性恋是指着同性间的性行为来说 的,①是“两个同性者象夫妻般生活,互相爱抚,甚至发生性关系”的行径。



有关同性恋之经文

  最早记载有关同性恋的经文是创世记十九章1至8节。这段经文记载了两位天使到了所多玛拜访罗得,罗得接待他们,但城中的人知道这事后,“围住那 房子,呼叫罗得说,‘今日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那里呢?把他们带出来,任我们所为(原文意思是与他们同房)。’罗得出来,把门关上,到众人那里,说:‘众 弟兄,请你们不要作这恶事。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原文意思是还未试过与男人同房),容我领出来,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只是这两个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 向他们作什么。’众人说:‘退去吧!’又说,‘这个人来寄居,还想要作官哪!现在我们要害你比害他们更甚。’众人就向前拥挤罗得,要攻破房门。”

  除了创世记第十九章外,其它有关同性恋的经文还包括:

  1.利未记十八章22节:“(男人)不可与男人苟合,象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2.利未记二十章13节:“(男)人若与男人苟合,象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3.士师记十九章22至25节:“他们心里正欢畅的时候,城中的匪徒围住房子,连连叩门,对房主老人说,‘你把那进你家的(男客)人带 出来,我们要与他交合(性交)。’那房主出来对他们说:‘弟兄们哪,不要这样作恶,这人既然进了我的家,你们就不要行这丑事。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并有 这人的妾,我将她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辱他们,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那些人却不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们便与她交合,终夜 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

  4.先知在列王记上十四章24节及列王记下廿三章7节也宣告说,神憎恶以色列,是因国中有娈童这种变态的性行为,专门狎玩异性或同性的儿童。

  5.罗马书一章26至27节说:“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 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大部分解经家都认为爱滋病乃其中一种报应)

  6.哥林多前书六章9至10节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同性恋)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7.提摩太前书一章10节把亲男色的(同性恋者)与弒父母、杀人、行淫、抢人口(拐带)等罪相提并论。

  8.犹大书七节记载所多玛、蛾摩拉城被惩罚乃是因为“一味地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参罗一26-27)。

  可见圣经有多处提及同性恋的罪,而它的立场自旧约到新约都没有改变,一致认定同性恋乃是神所憎恶的罪!
 
对同性恋问题的浅思

宏深

同性恋是一种罪,圣经说得很明白,这一点绝不能含糊。美国圣公会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基督的教会绝对不能容忍这样的荒唐决议。

但一个实际的问题是,教会应当怎样对待同性恋者?通常的标准答案是:神爱罪人,但他恨罪,因此我们应该关爱同性恋者,但应该憎恨同性恋行为。这样的答案没有错,但问题是具体怎样实施?

当代所谓的保守派和自由派在同性恋议题上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基督徒。自由派从人本的角度出发,片面强调宽容,同情,很能吸引一些有同情心正义感的人本主义者,教会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这种思想的冲击。对此,基督的教会应当坚定立场,绝不可被人本主义的“爱心” 所迷惑。但另一方面,所谓的保守教会虽然引用圣经来捍卫自己的立场,但其出发点也往往是人本主义。不可否认,很多保守人士之所以反对同性恋,只不过是他们自己对同性恋充满了厌恶和偏见而已,虽然他们也引用圣经,但他们实际上是利用圣经来掩盖自己的个人喜恶。由于这种法利赛人式的自义在保守派中大肆蔓延,从另一个方面推动了自由派教会愈来愈远离圣经真理。最后同性恋问题演变成一个政治问题,教会也被卷入政治。

双方的争论往往陷入一个误区:即同性恋倾向是否是先天性的?自由派认为同性恋倾向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同性恋行为不是罪。而保守派否认同性恋倾向的先天性,因为上帝憎恨同性恋,所以他绝不会造出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同性恋者之所以成为同性恋,完全是他个人选择去犯罪,保守派据此给同性恋者定了罪。

然而从圣经的启示来看,上诉争论毫无意义。圣经上说同性恋行为是罪,所以同性恋行为就是罪。这和同性恋倾向是否具有先天性没有任何关系。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共同错误是把“自然的,先天的” 视为“正常的,无罪的” 实际上因为人的堕落,上帝也咒诅了自然界。“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 创3:17) 。因此“自然的,先天的” 倾向绝不能说明同性恋是无罪的,相反,如果先天性的同性恋倾向确实存在,那么更加显明了人性的“全然败坏” 。这种败坏是与生俱来的败坏。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诗51:5)


“全然败坏” 的教义是解决同性恋问题的关键,这一教义也是我们获得自由的起点。作为基督徒,我们不要简单地把同性恋行为视为同性恋者个人的罪,而应当把其视为我们所有人在亚当里的罪性在这个堕落世界的一种表现形式。我们大多数人是异性恋者,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同性恋是罪,而我们的异性恋是正常的。从圣经的启示来看,同性恋是罪乃是因为上帝视其为罪,与人的标准无关。作为异性恋者,我们在性问题上所犯的罪一点也不比同性恋者的罪更轻。唯有深刻认识人性的全然败坏,我们才能深刻忏悔自己的罪,从而对同性恋者产生真正的同情心。

基督教导我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 太:5:28) 由此来看,我们这些异性恋者本质上都是奸淫者,因为我们过去,现在,未来都无法真正做到完全不动淫念。如果我们承认这一点,那么当我们面对同性恋问题时,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的罪,而不是居高临下地去谴责同性恋者。作为基督徒,我们必须承认“看见妇女动淫念” 正是我们那与生俱来的本性,这种本性正显明了我们人性的全然败坏。同性恋者对同性的欲望,和我们大多数人对异性的欲望,本质上都是“奸淫”。因此任何人都没有自夸的余地。

同性恋者实际上生活在绝望之中,他们在内心深处确实知道他们的生命是扭曲的。而这个罪恶的世界从外部不断地给他们施加压力:“同性恋者是二等公民” 这个大谎言不断地地把同性恋者推向彻底绝望。

出于一种自义的动机,自由派人士干脆否认事实的真相,他们编造出另一个谎言:即同性恋完全是一种正常的性取向,根本不是罪。这种违背真理的谎言可以为绝望中的人提供一种暂时的安慰剂,因此在这谎言的旗帜下,同性恋者迅速成为一股社会,政治力量,但是谎言无法真正使同性恋者获得自由,因此尽管为同性恋争取权利的各种社会运动如火如荼,同性恋者的内心深处仍然是绝望不安的。

另一方面,出于“政治正确” 的需要,保守派人士虽然不敢公开地喊出“同性恋者是二等公民” 的口号,但很多人心里确实是这样认为的。而一个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必然会籍着外在行动表现出来,从而给无助的同性恋者更大的压力。因此自由派和保守派实际上都在撒谎,双方都是为了显明自己的义,把同性恋问题作为他们自己的政治工具

认识我们的罪性,我们才能产生真实有效的同情心和爱心。同性恋者真正需要的不是抽象的“权利” ,而是具体的,真实的关爱和帮助。提供这种帮助是教会不可回避的义务,因为唯有基督的真理才能使人得自由,唯有基督的教会,才真正明白基督的真理。

如果我们真正关爱同性恋者,我们首先就必须告诉他们真相:同性恋是一种严重的罪,上帝憎恨这样的罪。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把“全然败坏”的真理向同性恋者解释清楚:即人的罪是与生俱来的,我们和他们一样,在性的问题上都是败坏的。雅各教导我们要“彼此认罪”( 雅各书5:16) ,如果我们遵守这一教导,坦诚地和同性恋者分享我们自己的软弱无助,我们对异性那不可控制的淫念,那么同性恋者就会明白在与罪抗争的过程中,他并不是孤独的,因为异性恋者也和他一样,痛苦地和罪抗争着。

降卑我们自己,向同性恋者认罪是爱他们的一种有效的方式,因为同性恋者最大的问题就是相信他自己是二等公民(虽然他口头上不承认) 。基督徒的任务则是诚实地告诉他并非如此。自由派人士鼓吹“人人生而平等” ,因此否认了同性恋的罪性。而基督徒的平等观首先来自于“人人堕落平等” ,在全然败坏的圣经真理下,任何人都没有资格看低别人,没有所谓的一等或是二等公民,人人都是地狱之子,因此人人都是平等的。

解释清楚人的罪性之后,基督徒可以和同性恋者分享基督的救赎恩典,即基督的死为我们的罪付上了代价。重点在于基督的死不是“试图要”救我们,而是“已经” 拯救了我们。无论我们过去犯了多大的罪,未来还要犯多少罪,基督的恩典都足够拯救我们。我们应当告诉同性恋者,基督的恩典一定能使他们成为圣洁,最终摆脱淫念的捆绑。基督徒应当鼓励同性恋者过圣洁的生活,呼召他们接受基督。

一个具体问题是:教会是否能为同性恋者施洗,接受其成为会员?有些教会坚持认为,同性恋者必须首先彻底改变他的生活方式,然后才能成为基督徒。这个立场看上去很圣洁,实际上不符合圣经。圣经的教导是: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着信,不在乎行为。要求同性恋者先彻底改变生活方式才能受洗是一种以行为称义的错误观念。当然在反律法思想盛行的今天,我们也要小心避免另一个极端的错误。因此合乎圣经的操作应当是,如果一个同性恋者承认同性恋行为是罪,并恳求上帝帮助他摆脱那样的生活方式,我们就应当接受他。



原载[求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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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圣经上认为同性恋是罪?
2011-7-19 16:55


创世纪一章27节:神就按着自己的形像创造人,乃是按着神的形像创造他;创造他们有男有女。
二章23-24节:那人说,这一次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这为女人,因为这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

因为根据神的创造,神造男造女,要使男女成为一体(就好像我们会称配偶为“另一半”)。
而同性恋则违反了根据神的创造所给人的本性。
 
《圣经》中对同性恋者的规矩是如何的?
2009-11-7 16:57
提问者:匿名 | 浏览次数:883次

我想知道,《圣经》中对同性恋者的规矩是如何的?
急需。谢谢!

我来帮他解答
2009-11-7 21:49
满意回答

不允许。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理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污自己的身体。(罗1:24)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的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1:27),圣经上既然不同意男性之间的同性恋,可样也不同意女人之间的。
总之是不同意同性恋,这是一种罪。
 
http://www.livingwater4u.com/article/2008/12/650.html
《走出同性恋的泥沼》作者答问

作者:小白石 | 出处:感谢作者惠寄

小白石弟兄曾经写过一篇见证:《走出同性恋的泥沼》,在活水等网站上面刊登后,使很多挣扎中的弟兄姐妹得到帮助,作者也收到很多来信,他借活水网站作以下答复和回应:
1.你战胜情欲了吗?

很多弟兄有疑惑,问:你真的走出来了么?你真的战胜情欲了么?你心里面一点邪情杂念都没有了么?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如果我还有一天在这地上,我就必须多一天忍受试探。除非我到了天上,在那里主的光赶走了一切黑暗势力,那时我就不会再受到魔鬼的引诱和攻击了。

所以说,所谓“战胜情欲”,这个话在地上的基督徒们谁敢讲自己“能够”呢?恐怕自以为站立的稳,就跌倒了。我们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并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了的,而是天天。每天都背负十字架,忍耐到底,圣经告诉我们说,这样的人必得到生命的冠冕。

所谓见证,就是把自己所经历过的,真实的讲给大家听。我能保证我所写的都是真实的,但我的见证并不是为了树立一个什么“模范”、“典型”的完人形象,像世上的人做法那样。

唯有主耶稣才是完全的。
2.情欲试探:同性抑或异性

有弟兄说:我看了你的见证,但是觉得心里还没有满足。

我问:那你怎样才能心里满足呢?

他说:你要是不单单不犯那些罪,而且也开始爱慕异性,像你爱慕同性那样,这样的话我就心意满足了。

我非常遗憾这样的要求我没法满足他!

对于犯了淫乱之罪的人们,主的要求是:去吧,以后不要再犯罪了(约8:11),主并没有要求他们去“爱上恰当的那一位”,像世俗里的的心理学辅导课程所讲的那样。

就我本人的经历,我清楚的明白主对我的指示,他让我远离一切罪恶(淫念和淫行)。他从来没有指示我去“爱上一位异性”!这一类的事情牵扯到婚姻,比较复杂。

很多基督徒坚信婚姻是上帝神圣计划的一部分,他们解释说神造了亚当,并为他配了夏娃,说明男人是需要一个女人的;如果他没有一个女人,那么这个男人是有缺陷、不完整的(就神的旨意而言)。

耶稣、使徒保罗都没有结婚,他们的人生(就着神的旨意来讲)也是不完整的么?

婚姻是神的恩典的一部分。就像美食一样,神为男人造女人,这显示了他的慈爱。但是婚姻就像饮食一样,并不是神的神圣旨意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神并没有对基督徒要求一定要结婚。神可以对一个基督徒有他独特的带领。

如果我们不需要为一个基督徒“有没有结婚”而忧虑的话,那么为他“能否爱上一位异性”而忧虑,就更不需要了。爱情这种情感是很微妙的,它完全无法用理性来规范。对于一个会爱上同性的人来讲,这种“特殊倾向”可能是会伴随终生的。但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呢?约翰福音第八章那个犯罪的女人,可能一辈子都是喜欢男人的,不是么?神并不指责她的“爱情”,神只要求她以后不要再犯罪。一个基督徒弟兄也许会为恋慕上某个女性(也许是一位姊妹),而痛苦辗转,不但如此,在他未来漫长的岁月里面还是有无数的诱惑在等着他。大卫王是怎么跌倒的?他曾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成龙语),这记载在撒母耳记下十一章。如果我们并不为那些“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的天性而忧虑的话,那么我们就不需要为同性恋的人们那特殊的“爱好倾向”而忧虑。

魔鬼为喜好同性的人们所预备的诱惑和试探,并不比为那些喜好异性的人们所预备的诱惑和试探,来的更猛烈一些。
3.有一条路人以为正…

有一些姊妹非常为她们的亲人担忧,当她们发现她们的某个亲人有同性恋的问题。她们焦急的问我这方面的情况。

我就问她们:你们为你们亲人“是不是同性恋”的担忧,超过了对他“灵魂是否得救”的担忧么?如果你的那位亲人喜好异性,并有着美满的恋情或者婚姻,然而灵魂却不得救;这就比他喜好同性又生活混乱,情况更好么?

很多弟兄和姊妹关心他们(或者他们身边的人)同性恋方面的问题,是出于福音之外的理由。比如:不能成为众人眼里的怪胎;不能因此影响工作、婚姻和生活;不能影响社会形象,等等。这是另一种类型的“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摩太前书6:5)。这并不是福音要向世人表达的。当犯罪的时候,若是出于不想被别人看不起、不想损害自己的“形象”等动机,顶多能够令人从行为上“遵守规则”,而不能终止一个人的罪恶。

福音正是在这个时候介入了人的生活。福音是从天上来的,是神的光,跟地上的这些是完全不同的。自从始祖因犯罪而堕落了之后,人们就生活在黑暗之中,这是人们固有的属性。我们不能抛开神来谈论人的悔改和更新。

在箴言书里面讲: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箴14:12)。

又有福音书讲到: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太7:13)。

很多弟兄和姊妹对这些经文几乎一无所知。这些弟兄姊妹们也许知道宽门大路和窄门小路这样的圣经典故,却很少有人知道世人之所以选择那条大路并不是因为它宽大,而是因为他们自己“以为正”。与之相比,圣经并不是要我们基督徒成为道德典范、万人迷等等,圣经是要求我们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罪人,并且愿意因为神的儿子的缘故而从罪中悔改。当我们把圣经的功用看作是可以帮助我们塑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并且成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知识的“四有新人”的话,那么我们不是在追求基督耶稣,而是追求一个被称之为“理想自我”偶像。实际上,这是末世的最大偶像之一,也是那条宽大的路为何最终通向死亡的真正原因。另外的那些最大的偶像包括金钱、“完美爱人”等等,在稍后我会提及它们。

(约翰福音)

5:44 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 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

(路加福音)

16:15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 神却知道;因为人所尊贵的,是 神看为可憎恶的。”
4.天生的瞎子

很多人喜欢分析同性恋的原因,无论是他们自己遭遇了这样的问题,还是他们的亲人遭遇了这样的问题,还是他们仅仅是自己关注这样的问题。比如他们会想:同性恋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如果是先天的,那么律法为什么要反对两个同性别的人“彼此相爱”?如果是后天的,那么它是一种“人格的不完善”么?并且是因为童年的经历,还是因为其他原因造成了他(她)目前的局面?

我的看法是,分析同性恋的成因是没有用处的。喜欢分析事情的原因往往是出于一种对某一类未知事情的好奇心,但并不是出于爱。这是非常糟糕的。很遗憾,这种 “究根问底”式的查考往往还打着追求知识和智慧的幌子。但是这种知识和智慧并不是从神而来的,而是从黑暗而来,是那令始祖们犯罪的分别善恶树上所结的果子。在雅各书里面记载: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3:17)。与之相比,今天末世里的很多学问徒有知识和智慧之名,实际上却是属地的,属鬼魔的。

同性恋作为一种感情有它的特殊之处。一个人喜欢异性,他(她)和异性至少可以被神允许发生性关系。律法有这方面的保障,就是男女婚姻。然而一个喜欢同性的人却没有任何这方面的保障。相反,律法很明确的禁止发生在同性之间的性关系,并且把它和近亲乱伦、与兽苟合等相提并论。这出现在利未记的第十八章。

由此,神的心意藉他的律法已经向我们显明了。难道我们还要去问他说:你为什么要颁布这样的律法呢?我们是谁,怎能质问神呢?神的智慧不是我们所能测度的。一个仆人对他主人的态度应该是听命和顺服,而不是其他。

凡是喜欢对同性恋这种感情的“成因”究根问底的人们,毫无例外的都最终对同性恋这种“现象”妥协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们因此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同性恋”上面,而忽视了神如何在我们这些卑微的世人身上实施他奇妙的拯救。一个同性恋的人并不比一个异性恋的人罪恶更多。我们在神面前,都是罪人,这是我们固有的属性。同性恋,即使它是天生的,它的出现也只是神为了提醒我们关于我们自己的真实状况:我们都在罪中,并且需要他的拯救。

(约翰福音)

8:24 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约翰福音)

9:1 耶稣过去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

9:2 门徒问耶稣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

9:3 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 神的作为来。”
5.真实的悔改

很多弟兄和我通过电子邮件,长途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这些都是和我一样,遭遇了同样问题的弟兄。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不能看到其中的一些人真正地从这种罪恶里面走出来。

造成这样的情况源自于末世的基督徒弟兄姊妹经常轻忽神的救恩。在希伯来书里面这样写道:

10:26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10:27 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10: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10:29 何况人践踏 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10:30 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

10:31 落在永生 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又提到说:

6:4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

6:5 并尝过 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

6:6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 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当我们信仰永生神的时候,我们的信心一定要带出真实的行为来。如果我们信神,却依然活的像以前的那个“老我”,这信心能救我们么?在雅各书里面这样说:

2:19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2:20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

当基督徒知道了神的救恩,就一定要抛弃掉自己之前的那些淫乱的行为,脱去旧人,穿上新人。性上的犯罪必须要终止,并且也保守自己的心思意念,不在心思上犯淫乱的罪。也要有智慧远离一切诱惑和试探。这一切都要向天父祈求,并切切的祈求。另一方面,自己也要“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西结书18:31),并且“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马太福音3:8)。

凡经历过真实悔改的基督徒,就必定会“恨恶自己的生命”(约翰福音12:25)。这一点正是能够从各种顽固的罪恶(如手淫、同性恋、各种婚外恋以及吸毒等等)里走出来的关键所在。与真实的悔改不同,那种不痛不痒的自我判断只会令基督徒们苟且于他们当前的光景。很多基督徒真心地想传递福音,领更多的人归主;可是却毫无结果。在他们抱怨自己身边的那些人骄傲不信的时候,却往往忽视掉了传福音毫无果效的原因正是他们自己的老我还没有死透死绝的缘故。因为情欲是与圣灵为敌的(加拉太书5:17)。只有自己的老我死去了,我们才能够成为被圣灵充满的人,并成为神祝福的管道。

(约翰福音)

12: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6.末世中的偶像:“完美爱人”

在当今这样一个“邪恶淫乱”(马太福音12:39)的世代, “完美爱人”的偶像已经成为了这个末世里面最大的偶像之一。它给予世人放纵自己情欲一个“充足”的理由。在约翰福音第四章出现的撒玛利亚妇人身上,我们能看到当今的很多世人所遭遇到的困境。当撒玛利亚妇人说她自己没有丈夫的时候,主说:“你说没有丈夫,是不错的。你已经有五个丈夫,你现在有的,并不是你的丈夫,你这话是真的。”

这位撒玛利亚妇人显然是在追求一个“丈夫”,所以主连续两次肯定她的话: ...“是不错的”……“你这话是真的”。撒玛利亚妇人的遭遇正是今天很多世人(无论是同性恋的、异性恋的、结了婚的以及未婚的)所遭遇的困境,即他们想寻求一个“丈夫”(完美爱人),却一直都找不到。当今时代离婚率居高不下、通奸、一夜情等等都与这个有关。

当我们去审视这个“完美爱人”的时候,会发现他(她)里面的成分要么是属肉体的,要么是人为的推崇(即“互相受荣耀”;约5:44)而形成的偶像。比如:要么这个“完美爱人”有精致的五官、美妙的身材,要么他(她)美貌与智慧并重,要么他(她)出身高贵,等等。我们的这种寻求明显是与神的旨意是相违背的。实际上,这种“完美爱人”是撒旦放在我们心里的,我们应该赶走他(她)。如果我们听从了撒旦的吩咐,去追求这样一个“完美爱人”,那么我们就会像神话里面那位追日的夸父一样,永远也追不到,并最终精疲力竭而死亡。

以下经文可以成为我们手中的宝剑,并用它们来驱赶魔鬼的诱惑。

(以赛亚书)

40:6 有人声说:“你喊叫吧!”有一个说:“我喊叫什么呢?”说:“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

40:7 草必枯乾,花必凋残,因为耶和华的气吹在其上;百姓诚然是草。

40:8 草必枯乾,花必凋残;惟有我们 神的话必永远立定。”
7.爱主与不爱主:十字架路上的关键

十字架的道路是每一个基督徒都要走的,但是如何来走这条路?在路加福音十四章26节到33节这一段,主详细解释了我们如何来走这条路:不但要撇弃一切,还要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天天的跟着主。治死老我、背负十字架,基督徒们的信仰之旅并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那么这样一件沉重的事情何以可能发生呢?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爱主与否。所以主在这段话里第一句就提到了爱,并且是要求爱他胜过爱一切其他的人。

因为爱主,我们才会心甘情愿地为主而受苦。如果不爱主,受十字架的苦又是为了什么?如果不爱主,十字架的人生充其量不过是一场“酷刑之旅”,只会有无尽的苦难和眼泪,而不会有丝毫的喜乐和平安。

请允许我更直接的讲:如果一个人不爱主,他的“基督教信仰之旅”根本就是一件“Mission Impossible”,它实际上并不可能发生。

所以尽管使徒保罗讲“只要祝福,不可咒诅”(罗12:14),他依然坚称“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林前16:22)。一个不爱主的人会被各种偶像充满他的心,比如“理想自我”,比如“完美爱人”,比如金钱,等等。他不能成为神的殿,而是“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只有爱主,才会真正去努力遵守主的诫命(出埃及记20:6;约翰福音14:15),爱主是一个基督徒自觉自愿地远离他原来那些罪恶(无论它们看起来是多么的顽固和可怕)的唯一真实原因。

在最后一节,主说:“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

这里的两个爱,就是上帝的爱。这里显明了这爱的出处,就是最开始,创世之前,天父对他儿子耶稣基督的爱。

这种爱借着耶稣基督的降生来到了世间。从此上帝颁布了新命令:你们要彼此相爱。他实际上是在说:你们要用我的爱(上帝之爱,基督之爱,神圣之爱)来彼此相爱。

如果一个基督徒吝啬于自己的金钱,从不奉献;或者很少读经祷告;或者从来不带人信主,为主做见证;那么他对主的爱心是很成问题的。金钱已经越来越成为这个世代的最大偶像了。在圣经里面讲:贪财是万恶之根(提前6:10),而启示录13章里面兽的印记与“作买卖”有关。末世里的信徒们首先要警惕金钱偶像,而破除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奉献。向教会奉献,或者在财物上帮助贫弱的弟兄姊妹,这些都能破除魔鬼在金钱方面对我们的捆绑。所以主耶稣讲“施比受更为有福”的原因就在于此。奉献可以参考什一奉献的原则。

在约翰福音17章24节,主向天父祈祷:“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
 
 问:我一直对有些基督徒对同性恋的极端仇视不太理解,圣经中对同性恋和通奸的谴责,都认为是同样严重的罪行。我相信有的同性恋是天生的,谴责一种天生的东西就象谴责别人眼瞎,跛脚一样毫无道理。为什么世上所有的东西都要用对错来判断呢?是否应该多一点宽容和理解呢?


  答:不错,圣经对同性恋和通奸都加以严重的谴责,因为都是违反神创造的原意或设计。造物主设计人不能飞,如果有人违反这设计,就要跌死;造物主设计丈夫和妻子才可以结合生子,违反的人,为什么神不可以看之为一种罪行?神设计一夫一妻,违反者就是通奸。神设计男人只可以和女人交合,违者就是同性恋。按意义来说,违反一夫一妻的设计尚属观念上的,但违反男人只可以与女人交合的设计,是属于生理上的,后者不相合的现象比前者明显得多,因此违反神旨意的程度也大得多。若说同性恋是「天生的」,就等于说神在创造之时早已设计了同性是可以相恋和相交的,这种说法不但与生理的结构矛盾,同时也是对神一种侮辱。要就是认为没有神存在,这样也用不着骂神不应该反对同性恋;若然同意有一位造物主存在,为什么不承认应该尊重造物主的设计呢?笔者曾阅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位医生写给美国总统的。这位医生敦嘱美国总统千万不要相信同性恋是天生的,因为同性恋者以他们的脑下垂体比一般人较为大作为证据,但这位医生向总统指出,后天盲眼的人,因为转过来训练自己多用听觉来分辨事物,结果他们的脑下垂体也比一般人的较大,证明后天发展同性恋倾向的人也会使自己的脑下垂体变大。
 
视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44b82e0102dwhy.html

文字版见证摘自远牧师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d7004e0100grwo.html



我在《中国福音大会2009》一文中,简短提到见证讲员袁幼轩(Christopher Yuan),如何从同性恋者到慕迪圣经学院教授。下面是他的见证。这是近年来最感人的见证之一。 父母关系亮红灯 妈,我回家了!妈,我回家了! 母亲生在中国,来美国是为了念研究院。但是,她后来放弃教育系的奖学金,违背父母的心愿,与我父亲结婚。她凭苦干和坚忍,帮助我爸获得两个博士学位和开办 了一间牙医诊所,而且办得很成功。 表面上看,我父母要什么有什么:有两个儿子,在芝加哥市郊有一幢梦寐以求的房子,有两辆豪华轿车,两个儿子都进了牙医学院。照常理来说,我妈应该很快乐幸 福。可是,我反觉得她很可怜。因我年纪还小时就常听她跟爸吵个不停。我成了母亲伤心时唯一的依靠。后来,到我念牙科时,父母的婚姻正处于破裂边缘。 无法接受的宣告 正当我在路易斯维尔牙医学院(University of Louisville Dental School)念书时,一九九三年五月十七日放假回家,告诉父母我是同性恋者。妈听后万分震惊,伤心极了。我想,她比听到我死去的消息更难接受。她一面苦 口婆心劝我,一面教导我,但是都不得要领。最后,她要我在家庭和同性恋生活两者之间作一个选择。她以为这样有助我恢复理性。可是,在我的脑海中,已根本没 有选择的馀地。我不可能改变我是同性恋者的事实。所以,对我来说,我与家庭脱离关系是被逼的,是无可奈何的。而妈妈并不这样想,她觉得我是自甘堕落丶不 孝,是伤透了她心的忤逆子。 当时,妈妈不知道往哪里求助。她还不是基督徒,不认识牧师,不会祷告。她只得狂翻电话簿,听广播,希望抓到一丝帮助。然而,她什么都没抓到。最后,她走投 无路,竟然计划了结生命。 生死关头遇转机 她买了一张去路易斯维尔的单程车票,想死前见我最后一面。离家前,她见过一位神父。该神父给了她一本小册子,讲到同性恋的问题。妈还没来得及细看,就带钱 包和小册子上路。路上,她随手翻阅那小册子。看到小册子说:人人都是罪人,上帝恨恶罪恶,却爱罪人。妈妈越看越觉得小册子说到她的心坎里去。她从来没这么 认真去读过一篇文章。最后,她开窍了,明白她也可以效法上帝,去爱罪人——爱我,她同性恋的儿子。 明白了这点,她抬起头来,凝视窗外,真好像一草一木都在歌颂上帝的慈爱。这时,妈妈听到一个平静丶微小的声音说:“你是属我的。”她知道,这是来自上帝的 声音。她破碎的心灵从此得了医治,后来变得十分坚强。上帝赐给她新的生命。她真好像已经死过,现在又活过来了。 妈妈在路易斯维尔得到一位师母帮助,上了为期六周的门徒训练班。之后,知道要修补自己的婚姻,是时候回家了。回家后,爸爸看到妈妈好像变了另一个人,很 好,不再和他争吵了。几个月后,爸受到感动,与妈一起踏上跟随主耶稣的路。 慈母的心伤透了 正当上帝医治爸妈的关系时,我却在罪恶的世界里日渐沉溺败坏。我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放纵情欲上,有数不清的同性伴侣,可是却空前寂寞。于是,我尝试吸毒。 后来为了赚钱购买毒品,竟然贩卖毒品。 就在我只差四个月就拿到牙医学位时,不幸被学校勒令退学。之后,我搬到亚特兰大,仍不悔改,仍过朝生暮死丶颓废淫秽的生活,甚至堕落到变成美国东南部的重 要毒品供应人。 母亲仍然爱我,每星期至少寄一张卡片给我,说她永远爱我,但我不看,把卡片丢到垃圾桶。她打电话给我,我不接;有时接了,但说话都伤透她的心。有一次,我 警告她:“你要再跟我讲耶稣和圣经,以后别指望见我。” 父母买了飞机票送给我,邀请我回家欢度感恩节和圣诞节。母亲特地在圣诞节前夕往机场跑,在候机室一直站着张望,等她的儿子下机。但是,一直到乘客和机舱服 务员都走了,她仍看不到儿子,只好黯然返家。但是,她不放弃,几小时后,下一班飞机到了,她又往机场跑,就这样,她一再失望。最后,她知道我不回家过圣诞 节了,失望极了。 是的,我已无药可救,但母亲坚持不放弃我。 完全交托仰望上帝 妈妈继续为我祷告,她专心仰赖上帝,求上帝施行神迹救我回转。整整七个年头,她每逢礼拜一为我禁食祈祷。有一次,她一连禁食了卅九天。母爱多么伟大! 妈妈热爱真理,顺服上帝。每天,她用几小时研读圣经,用心琢磨,默想上帝的话。然后,走到人群当中,领人认识主耶稣,带领查经班。就这样,她透过顺服上帝 和服事人,自己得到了痊愈。 母亲坚持祷告,毫不松懈。她恳求上帝引领她的儿子离开罪恶,与上帝和好。她甚至祷告说:上帝啊,叫我的儿子回头,不管你用什么方法都行! 有一天我在家里,听见敲门声,是联邦警官丶反毒探员及当地警探,一行十二人,还带了两头德国猎犬。他们入屋搜索,缴获所有毒品,价值相当于九点一吨大麻。 我被判坐牢。这时,从前的狐朋狗友立刻吓得鸡飞狗跳,远远躲避。我打电话,没有人愿意接。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所结交的,尽是酒肉朋友,都靠不住。后 来,因为太寂寞了,我硬着头皮,诚惶诚恐地打电话回家。那次,是妈接的电话,她刚从查经班回来,一听是我,立刻问:“幼轩,你好吗?” 这是上帝的答案 知道了我的情况,妈妈立即明白,这是上帝应允了他的祷告。于是拿出纸笔,写下第一个祝福:“现在,幼轩(在监狱中)比从前更安全。他第一次致电回家。”第 二天,母亲飞到亚特兰大,到监狱来看我。临走前,我们把手压在隔、隔离我们的玻璃窗上,她为我祈祷。 时间就是这样一天丶一周丶一月地过去。坏消息接二连三传来,例如:我被判六年徒刑丶染上了HIV(爱滋病毒)。妈妈听了,非但没有悲恸,反而视为上帝赐给 我们家的福气。她将这些福气一件一件记录下来,从我被囚的第一天起,至今,这张福气记录表比她的身量还高。 我在狱中继续蒙恩。上帝不断地改变我丶更新我。我在二○○一年七月获释,八月开始在慕迪圣经学院(Moody Bible Institute)进修,二○○五年五月毕业。二○○七年又在威顿学院(Wheaton College Graduate School)的研究院获得古经学硕士学位。我如今在慕迪圣经学院任教。 坚定不移的信靠 我的故事迂回曲折,但首要的是上帝在我母亲身上作工,她的生命先蒙改变,然后才轮到我。若不是她先蒙恩,也没有今天的我。 妈妈是祷告勇士,她不看环境丶不看儿子怎么无可救药。总之,她持续祷告,不言放弃。她若看环境,她老早就失望了。但是,妈妈把一切交托上帝,她抓住上帝的 应许,最终看见了祷告蒙应允。一个著名的基督徒作家Oswald Chambers说:“我们不是要证明,上帝是一位听祈祷的上帝;我们是要表明,我们是上帝恩典的纪念碑。”是的,我妈就是上帝恩典的纪念碑。从她身上, 别人都见到上帝的恩典。 ——你也是的,Christopher! (转载于美国《中信》月刊2009年第五期 http://ccmusa.org 略有修改)
 
这些同性恋者实际上肯定是心理上患有某种疾病,我们不能够歧视这些人,应该同情他们,因为他们的心可怜地生病了,同性恋只是表现出来的症状,就像那些杀人狂或自杀者一样,他们心生病了,如果我们还要按照正常人的标准要求这些患者,那么我们是不是也成“患者”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去看心理或精神病医生。
 
如果没时间看完上面的帖子,那我来做个总结,以方便读者.

根据圣经,同性恋是神不允许的,是罪, 不管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

---它不符合神的设计

---同性恋的对立面不是异性恋,而是圣洁

--异性恋在婚姻以外的行为或者念头都是不圣洁的

--这样看来,异性恋者的罪并不比同性恋者罪深,是同样的不圣洁

---对同性恋者要鼓励其过圣洁的生活,这和对异性恋者要鼓励其维持婚姻的圣洁 是同样的道理。

--同性恋者和世上其他人一样需要耶稣的救恩才能脱离罪的捆绑,过上圣洁的生活。


--有人试图证明同性恋有DNA 基础。似乎有DNA 基础,就是圣洁的了。这是误区。
异性恋也是有DNA 基础的,但婚外情就是不圣洁的。
 
很多人不明白,上帝造了男人,或者女人,都是看为极好的。只是这些人受了魔鬼撒旦的欺骗,不愿意相信自己是男人,或者是女人,不明白上帝在自己身上极美好的祝福,偏行己路,最后却按照命定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了魔鬼,任其败坏。我们不可以放纵自己的错误的意念来破坏自己的身体,因为上帝是恨恶同性性行为的,这在本来就是错误的。我相信很多是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上帝给我们看到很多事实,也让我们明白他的心意。今天,如果我们里面还有不符合上帝的心思意念,都应该在他面前悔改,求他的拯救临到我们,好把他命定的祝福浇灌到我们的生命中。同性恋是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份,是个错误。但是,上帝造了你是男人,或者女人,不是个错误,你是美好的,你是上帝的荣耀,离开那个魔鬼的谎言吧。
 
新约里面还有谴责这种行为的内容。
 
新约里面还有谴责这种行为的内容。
是的
6:9你 们 岂 不 知 不 义 的 人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国 吗 ? 不 要 自 欺 。 无 论 是 淫 乱 的 , 拜 偶 像 的 , 奸 淫 的 , 作 娈 童 的 , 亲 男 色 的 ,
6:10偷 窃 的 , 贪 婪 的 , 醉 酒 的 , 辱 骂 的 , 勒 索 的 , 都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国 。
6:11你 们 中 间 也 有 人 从 前 是 这 样 。 但 如 今 你 们 奉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 并 借 着 我 们 神 的 灵 , 已 经 洗 净 , 成 圣 称 义 了 。
 
是的
6:9你 们 岂 不 知 不 义 的 人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国 吗 ? 不 要 自 欺 。 无 论 是 淫 乱 的 , 拜 偶 像 的 , 奸 淫 的 , 作 娈 童 的 , 亲 男 色 的 ,
6:10偷 窃 的 , 贪 婪 的 , 醉 酒 的 , 辱 骂 的 , 勒 索 的 , 都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国 。
6:11你 们 中 间 也 有 人 从 前 是 这 样 。 但 如 今 你 们 奉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 并 借 着 我 们 神 的 灵 , 已 经 洗 净 , 成 圣 称 义 了 。
是的,好像穆斯林国家是禁止同性恋的,反倒是基督教国家可以有这个声音。俺们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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