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2002-10-07
- 消息
- 402,369
- 荣誉分数
- 76
- 声望点数
- 0
■ 都市时报记者 向星权
昨天,记者从云南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召开的云南省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了解到,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彻底的旅游市场整治活动,将把多次违法违规、多次被投诉,且违法违规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云南旅游形象的企业和人员一次性清除出旅游市场。
从去年年底到今年6月份,多位游客对云南旅游进行投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分别于5月11日、5月31日做出批示;刘平副省长分别于5月29日、6月8日做出批示。
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针对当前云南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重点部署对旅游行业非法经营、违法违规经营和强迫、变相强迫消费行为进行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
要求各州市要围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深入开展检查,特别是要在旅游团队经过的主要线路上进行设点检查,确保每团、每车必查,上团司导人员必查,同时要加强对各类旅游企业的源头管理,开展定点检查,确保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旅游车公司每户必查。各州市、各部门要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台账备查。要根据查处的情况,建立“黑名单”制度。
省旅游局列出旅游市场4大“罪因”
云南旅游被投诉的症结究竟在哪里?云南省旅游局局长喻顶成说,随着云南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市场体制性、结构性、功能性矛盾日益突出,积累下来的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旅行社组织化程度不高、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法人治理结构缺失。在旅游接待过程中,合同签订不规范、随意转团拼团、不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擅自变更行程安排等行为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使用“黑车”、“黑导”,强迫和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少数旅游购物企业存在商品标价虚高、质价不符,在销售商品过程中通过导游、旅游车驾驶员、“医托”、“药托”的虚假宣传,诱导游客购物的现象。三是一些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职业道德缺失,职业素质低,导游变导购,司机兼导游,擅自改变行程安排,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四是一些未取得相应经营资质的“黑导”、“黑驾”、“黑车”、“黑社”、“黑广告”,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现象仍未根除。
喻顶成表示,今后一段时期,云南省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要围绕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这一目标,逐步实现从事后处置应对向事前预防管理转变,从单一的监管向监管和服务并重转变,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在工作措施上既要着力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致力于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违规事件回放
1、2012年1月5日,中国新闻周刊对宜良县岩泉风景区违规诱导游客烧高香等情况进行了报道,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转载。
调查得知媒体报道岩泉寺烧高香、假和尚、承包经营情况基本属实,最后勒令岩泉风景区自2012年1月7日起停止接待游客,进行全面整顿;全面清理假和尚,对涉嫌诈骗的两名假和尚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2、2012年1月8日,央视社会与法12频道《热线12》节目播出了“云南旅游乱象调查”,报道出云南旅游市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对涉及昆明违规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经调查做出如下处理:昆明康辉永立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旅游产品或者提供旅游服务,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导游被吊销导游证并予公告。
3、5月9日,一篇名为《游客给秦光荣留言 痛揭云南旅游乱象》的文章及记者评论在人民网和新浪网等网站上发表,随即在微博上以很快速度传播并引起众多的评论和转发。
5月11日秦光荣批示“请省旅游局重视处理此件投诉”。云南省旅游局按照秦书记的批示,积极对事件进行调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 昆明市旅游局发布2012年第4号公告,对多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及导游进行了处罚。
云南领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锦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昆明完美旅行社有限公司使用违规车辆在昆接待旅游团队,对这3家旅行社给予3000元的行政处罚。
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和云南迦南美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旅游产品或者提供旅游服务,给予3000元的行政处罚。
昆明缘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安排旅游团队到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厅用餐,导致游客出现疑似食源性疾病,违反了《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昆明绿宝石旅行社,未按规定以书面或电子填报等方式如实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旅游监察机构提供团队信息等相关材料,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等。
昨天,记者从云南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召开的云南省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和打击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了解到,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彻底的旅游市场整治活动,将把多次违法违规、多次被投诉,且违法违规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云南旅游形象的企业和人员一次性清除出旅游市场。
从去年年底到今年6月份,多位游客对云南旅游进行投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分别于5月11日、5月31日做出批示;刘平副省长分别于5月29日、6月8日做出批示。
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针对当前云南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重点部署对旅游行业非法经营、违法违规经营和强迫、变相强迫消费行为进行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
要求各州市要围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深入开展检查,特别是要在旅游团队经过的主要线路上进行设点检查,确保每团、每车必查,上团司导人员必查,同时要加强对各类旅游企业的源头管理,开展定点检查,确保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旅游车公司每户必查。各州市、各部门要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台账备查。要根据查处的情况,建立“黑名单”制度。
省旅游局列出旅游市场4大“罪因”
云南旅游被投诉的症结究竟在哪里?云南省旅游局局长喻顶成说,随着云南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市场体制性、结构性、功能性矛盾日益突出,积累下来的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旅行社组织化程度不高、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法人治理结构缺失。在旅游接待过程中,合同签订不规范、随意转团拼团、不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擅自变更行程安排等行为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使用“黑车”、“黑导”,强迫和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少数旅游购物企业存在商品标价虚高、质价不符,在销售商品过程中通过导游、旅游车驾驶员、“医托”、“药托”的虚假宣传,诱导游客购物的现象。三是一些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职业道德缺失,职业素质低,导游变导购,司机兼导游,擅自改变行程安排,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四是一些未取得相应经营资质的“黑导”、“黑驾”、“黑车”、“黑社”、“黑广告”,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现象仍未根除。
喻顶成表示,今后一段时期,云南省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要围绕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这一目标,逐步实现从事后处置应对向事前预防管理转变,从单一的监管向监管和服务并重转变,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在工作措施上既要着力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致力于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违规事件回放
1、2012年1月5日,中国新闻周刊对宜良县岩泉风景区违规诱导游客烧高香等情况进行了报道,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转载。
调查得知媒体报道岩泉寺烧高香、假和尚、承包经营情况基本属实,最后勒令岩泉风景区自2012年1月7日起停止接待游客,进行全面整顿;全面清理假和尚,对涉嫌诈骗的两名假和尚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2、2012年1月8日,央视社会与法12频道《热线12》节目播出了“云南旅游乱象调查”,报道出云南旅游市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对涉及昆明违规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经调查做出如下处理:昆明康辉永立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旅游产品或者提供旅游服务,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导游被吊销导游证并予公告。
3、5月9日,一篇名为《游客给秦光荣留言 痛揭云南旅游乱象》的文章及记者评论在人民网和新浪网等网站上发表,随即在微博上以很快速度传播并引起众多的评论和转发。
5月11日秦光荣批示“请省旅游局重视处理此件投诉”。云南省旅游局按照秦书记的批示,积极对事件进行调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 昆明市旅游局发布2012年第4号公告,对多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及导游进行了处罚。
云南领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锦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昆明完美旅行社有限公司使用违规车辆在昆接待旅游团队,对这3家旅行社给予3000元的行政处罚。
昆明康辉永升旅行社有限公司和云南迦南美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旅游产品或者提供旅游服务,给予3000元的行政处罚。
昆明缘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合规范要求,安排旅游团队到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厅用餐,导致游客出现疑似食源性疾病,违反了《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昆明绿宝石旅行社,未按规定以书面或电子填报等方式如实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旅游监察机构提供团队信息等相关材料,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