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想到自己的生活,真的是象一本不知道结局的书一样,其实大概的也不外乎那三十八种。生老病死,悲欢离和什么的。但究竟哪一种才是自己的呢?谁也不知道。所以有时候就想,如果有一个那样的图书馆就好了,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一本故事。那么我一定去找来看看。先睹为快。
但这样的话,会不会就没有生活的意思了呢?在你碰到一个人的时候,如果已经被告知,这个人会成为你的第几个男朋友,或着你的丈夫,或者说这个人会骗你的钱,或者杀了你,把你碎尸万段什么的。那么你是不是还会按不就班的继续这样的生活下去呢。当然不会,除非一种可能---你根本不相信。
有的事情就是这样的,虽然我们已经被告知过了结局,但是我们往往是不相信的。结果当事情发生了,就总会有个什么人跳出来说:瞧,我早说是这样的吧。
对于我来说,陈小朵就是那个跳出来的人,因为她曾经预言我和老莫根本没戏,你俩根本是两种人,她当时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先知,但我不信,她长的根本不象先知的模样,虽然很漂亮,但怎么看怎么更象一个神经兮兮的宿命女子罢了。所以我根本没理她那一套。于是现在她就有了机会坐在我的对面边喝咖啡边一脸不听美女言吃亏在眼前的表情。 我得把他抢回来。说这话时我大概一脸的悲壮,因为她看着我的表情好象小学清明时去为烈士扫墓。
有什么办法?我不管不顾的问。你省省吧。到现在还脑子不清楚。老莫那种男人哪个女人管的住?
可没他我活不下去。我的眼睛红了起来,泪腺眼看要开闸了。喂,看那个男人。她向我使了个眼色。
这时候我相信陈小朵是故意的,这家伙真残忍,竟然装做没看见我脸上的凄婉神色。 一直在看你。她小声说道。
真是刹风景,我现在失恋,她却跟我这里讲三讲四。
很不错啊。她三八嘻嘻的笑。
回头吧,我还是回头看了。正好和那个男人的目光相对。太白了,还有点瘦。我回敬了一句。
陈小朵伸出手来,扒拉了一下我的头。还行,脑子还在转。
(2)
在和老莫分手一个星期后,所有分手时的慷慨陈词都成了灰飞烟灭。陈小朵的话是对的,老莫这种男人,要么跟他一刀两断,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每天早上把“他只爱我一个”这句话对自己念十遍。许翘听完了,就在一旁添油加醋: 要是换别的男人念三遍就够了。老莫的话念十遍能糊弄住自己就不错。
现在她俩轮流接受我的骚扰,没办法,我晚上根本没法睡觉。她们说与其让我拎着电话半夜三更到处去扰民,还不如她们多受点累。对于她们这种高尚行为我无动于衷。那你许翘当年离家出走,跑到我家抽烟,还烧坏我一床单呢,弄得第二天给我妈解释,编瞎话累得我一身汗。
你跟我算这个?许翘杏眼圆睁,真没良心你这个家伙,在K省读书的时候是谁象你妈似的照顾你无微不至?
干脆叫你老妈好了。我耍无赖。老妈?
她扑哧一笑。你故意这么叫的,嫉妒我年轻美貌。
今天本来我找的是陈小朵,但陈小朵去参加婚礼。于是她打电话跟我商量:不如我让许翘去“值班”吧,我说,什么值班,我是找你逛街啊,有那么痛苦吗?她在电话那头嘿嘿笑。
我想起老莫说过的话,不要告诉别人你有多痛苦,因为那没有用,当痛苦可以说出口时,那已经是痛苦过后的事情了。
但有时不说也会被人知道,而且会影响别人的情绪。她们是我的朋友,所以她们即使被影响了坏情绪也原谅。我也必须谅解她们不能够完全的体会。能做到这一步已经让我感动。
好了,别在想了,许翘举起两根手指在我眼前晃晃。我问你,那个男的是不是就是陈小朵说的那个?
哪个?
她向我身后使了个眼色。我回头看。一个长得比较瘦的男人正在向这边看。
陈小朵说他一直盯着你。连正眼都不瞧她,大呼伤自尊呢。她笑,现在我也明白她的体会了。
我又回头看了看那个男人,尽量让自己目光中带着严肃和不屑。我这个星期到这里三次,就碰到他三次,要是有个人老在背后这么盯着你,我想换谁也不会很自在。这家伙到底要干什么?泡我?瞎子也能看出来现在不是时候。
我无比正气凛然的向他迎视,他也看着我,两秒种之后,我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竟然对我一笑,在我如此严厉的目光下他竟然一笑。
大概是想给老莫打电话压抑的太久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下,我霍的从椅子上站起来,向他走去。
喂,你要干什么?许翘伸手捞我的胳膊没捞到,我走到了他面前,坐了下来。现在我离他很近了。
(3)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我在他面前坐定两秒钟后断言。这让我感到无聊,一个小白脸而已,我真是犯不着跟他叫真。最近这一段她们说我有点神经兮兮的,我还死不承认,这下证明了事实盛于雄辩。我瞪着面前的这张脸。有点走神,这家伙长得比女人还漂亮,肯定有女人爱死他了。但漂亮的男人总让我觉得索然无味。于是刚才的一股火气在一瞬间无影无踪。
贵姓?我歪头想了半天只憋出来这么一句。
姓迟。他象我微微笑,眼睛里丝毫没有吃惊的神色。
谢谢。我站起来,觉得自己找得台阶还不错,可以回去了。所以我就回去了。
我想给老莫打电话。坐定后我对许翘说,她的眼睛正越过我的肩膀,向后面一飘一飘的。再这样下去我会发疯的,今天这件事就是最好的证明,我看我离疯子不远了。
但她没听我的话。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许翘眯着眼说,表情仿如一只极其不严肃的猫。
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她琢磨。漂亮得不象是人哎。
有那么严重吗?我回头又看,男人冲我点点头,是啊,他告诉我他是个鬼。我没好气的说。
她笑,什么鬼?色鬼吧。
她又笑。遇到鬼也别给老莫打电话。遇到鬼也比爱上老莫强。不过你已经爱上老莫了,还怕什么鬼啊?
这个女人啊,就是太爱说实话。可是我此刻不爱听实话。即便我和老莫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但我也不愿意听别人说他一句坏话。只有我可以骂他,我早在心理偷偷的将这个权利霸占,有点一厢情愿。
喂,喂。许翘摇我的胳膊,反映有点激动。你的鬼来了。
我抬头,他已经站在我跟前。
我可以坐吗?被一双如此漂亮的男人眼睛盯着,我还是头一次,真不怎么舒服。这没人,可以做,许翘说,当然,鬼也可以做。她又补充。
我白了她一眼。她冲我邪里邪气的笑。
那个男人却没坐,仿佛没听到许翘的话。我可以坐吗,他只看着我问。
坐吧。我把我的包挪了一下,许翘撇撇嘴,一副高手失招的表情。
然而他好象没看见似的,坐到了许翘的旁边我的对面。我看着许翘,她看着我,等出门我一定要告诉她,她一头雾水的样子真可爱。
我找你很久了,男人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你终于肯来见我。
你说什么?我木头木脑的问,开始拼命想我昨天晚上一个人在家到底喝了几瓶啤酒?不多啊。早上起来还记得刷牙呢。怎么现在开始产生幻听了?真是失恋闹成失心疯了?我担心起来,直到听到了坐在我对面的美女嘟囔了一句话,我才放下心来。她说:
还真他妈的是个鬼怎么着?
(4)
我们每天都会和一些人相遇,大家彼此说一些相关的不相关的话。以前我总是爱把这些话分为喜欢的和不喜欢的。但是最近,我开始用另一种方式来分类,真话和假话。其实我并不是不知道这个世界从来就有说真话的人和说假话的人,只是我自己总是好有自信,觉得这个问题是不必考虑的范围。然而这几天来,这段过期的爱情使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正有分辨真话和假话的能力。我想了很久。最后还是不太确定。觉得自己象武侠小说里被人费了武功的人一样,说不出的虚脱和轻飘。
但是当我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我却知道他说得一定是假话。不过我不觉得他很讨厌,因为他说得假话假得没边,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听得出来。以至于没有实质性的杀伤力。因此虽然荒唐,但并不讨厌。他说:我是跋涉了五百年才找到你的。
我从没碰到过一个人说假话好象他这样自然的。好象是在提醒我我们是在朋友的PARTY上认识得一样。
咖啡店里放着一只SMOKE IN YOUR EYES的老歌。我看着他,觉得真得仿佛有烟雾在他眼睛中升起。这个阳光灿烂的下午荒唐得不可思议。
许翘坐在那里。眼睛里全是错愕。
我却一脸的漠然,只是想。幸亏她在这里,不然会真的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
接着他讲起关于我和他的故事。我们在五百年前相遇。是在莫思山的山脚下。他说。你穿着一身白衣,风吹过来,就会一飘一飘的很好看。
遇上他那一天,莫思山下着雨。他躲在山洞的里面最黑暗的地方。默默的对站在洞口的女子打量。那女子,也就是我。却对身后这双眼睛毫无知觉。只是迎着风焦急的看着天色,半个时辰之后,他决定娶我。于是在一个月后我就这样在迷茫和不安中被一个陌生的男人用一根红绫轻轻的牵到了他的屋子。那一年,我十七岁。我的丈夫,他虽然才气纵横然而却对仕途无意,只想隐居山林和我做一对神仙眷属。我,作为她的女人,自然会跟随他的意愿。所以我们的日子清苦却也逍遥自在。然而人却总是不满足的,只是表现在不同的地方而已。他对永生的渴望。伴随着我们的欢乐时光日益的高涨。终于有一天。他拉着我,说走,我们到一个生生世世相守的地方去。于是我什么也没说,跟他来到了另一座山下,这山叫霞佩。他说。我们是来找人的。
要找的是个男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并不存在,因为在经历了几百年后,没有人知道他还活着。我的丈夫对我说,这个人,懂得永生的秘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个人的。但我看到他眼睛里写满了渴望。
男人看着我们摇摇头。你们真的需要吗?他说。永生的不仅仅是肉体,还有永不消失的寂寞。
然而我的丈夫是坚决而果断的。他知道他要永生,我就会陪他永生,如果他要下地狱,我也会紧紧相随。于是男人不再拒绝。别人心中的珍宝,在他的眼里已经被岁月磨去了光色。你们晚上来吧,他说。 那天晚上,是我第三次见他,说是第三次,是因为在太阳西下之前。我还见了他一次。你无法体会永生的孤独,他找到我说,你必须忍受的看着你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我可以让你们永生。然而我的条件是你要随我而去。
我答应了他,只犹豫了一下。为了我的丈夫,我什么都愿意。而永生是他唯一的渴望。
于是就有了第三次的见面。我们被领到了一个山洞。看到洞里一团奇异的绿色火焰。男人指着这团火给我们看:这里面是永生之火,很简单,只要走进去就可以了,从此没有死亡,你们将于日月同岁。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向我注视。
我的丈夫先走了进去,因为他有责任去尝试这句话的真伪,然而当他转身时,他看到他的妻子将嘴唇印到了另一个男人的唇上。他要喊,但却喊不出来,浑身的灼热让他无法移动脚步。
是的,我吻了那个男人,然后我掏出一把小刀。将它插入了他的心脏。我不是杀手,但我没有惧怕。我知道我必须这样做。
他吻的更深了。我开始觉得他要用舌头当成刀子,把我的灵魂割去。过了一会,他松开我。我不怪你杀我,他说,但我怪你和我说假话。其实即便你不答应我,我也会给你们永生。永生?他笑笑。这东西让我厌倦。
我的丈夫走了出来,站在我的身边。搂过瑟瑟发抖的我。扶摸着我的头发。
男人看着我的丈夫,笑起来。我看到了当年自己的影子,他指指他,又指指我,她会在三天后死去。因为我已经在她进入那团火焰之前念过了咒语。你不该吻我,如果你不吻我。我就不会有机会。
我的丈夫也发起抖来。
她会在三天之后死去。而你呢,你当然可以活下去。我不会诅咒你。因为孤独会象厉鬼一样跟着你不肯散去。别企图自杀。除非你死在你爱的人手里,否则你无法解脱。。 说完这话。他死了。
三天之后,我也死了。
(5)
我想大多数的人,是很少有机会听别人讲有关于自己的故事吧。我也是,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个讲故事的人,就一定会是我妈,然而没想到,会在这一天遇到另一个讲我故事的人。
可是----五百年前?轮回转世?我哑然失笑。我知道现在好多小说家,编剧什么的都喜欢这一套,第一次看到的时候的确特别感动,但现在,却只会让人感到无比的厌倦。即使是看书我也早就不看这种东西了。现在竟然有人安到了我身上。
我对他笑了笑,请你喝点东西吧。我说,讲了半天,一定口渴了,这时我才注意他根本没喝任何东西。
你不相信是吗?他关切的看着我。
我摇摇头,故事的真实性应该不必讨论了,我只疑惑他的目的。因为这样做除了使自己口干舌燥以外,我看不出对他有什么好处。
我掏出钱包。瞧,我指着老莫的照片给他看,这是我男朋友。
照片上的两个人笑得有点傻乎乎的。
就是刚才你朋友说的那个人吗?他仔细的看。她说你们已经分手了。没那回事,我们只是吵架而已。我撒了一个十分真诚的谎。真诚得连我自己也差点相信了。
他笑了。刚开始时只是微微笑,然后越笑越厉害,到后来就大声的笑个不停了。有几个人向我们这边张望。我看着他,不知为什么,开始觉得有点害怕。
许翘从洗手间那头急急的走了过来。看到他,更加快走了几步:陈小朵家有点事,让我们赶快去。
她抄起自己和我的包,抢过男人手里我的钱包,一把把我从椅子上拉起来,用力得让我感到胳膊一阵阵疼痛。什么事?我问。
出去再说。她又转向那个男人。对不起先生,我们有点事。
于是我就这样被她拖着胳膊,一直走过了一条街才停下。干嘛?我一边甩着胳膊一边嗔怪,陈小朵家在那边
刚才--刚才--那个人,她自己也气喘吁吁的说,是个疯子。 我惊住,呆呆的看着她,她肯定的冲我点点头。那个姓黄的小服务员告诉我的,是老板的侄子。
疯子,原来是个疯子。这真是太荒唐了,可笑的感觉战胜了恐惧。我和许翘这两个傻瓜竟然没看出来,就这样坐在那里一下午听一个疯子讲故事。我笑起来,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种怅然的感觉悄悄的爬上了心底。
原来所谓的前世今生致死不渝,都只不过是一些疯话。只有疯子的世界才有五百年不变的爱情。现在还哪有正常人会有这种承诺,哪怕只一生一世。
许翘静静的看着我,等我笑完。她把我的东西递给我。你还带着老莫的相片啊?她看也不看的问。我说,啊,就顺手把它装入到了兜里。
我们默默的在街上走着,太阳已经沉下去了,商店的霓虹灯纷纷的亮了起来。一只小狗快乐的从我们身边跑过去,后面跟着的是个胖胖的小男孩。一个婚纱店的橱窗同时吸引了我们的视线。在柔和的灯光下,一袭白色的婚纱闪烁着温和的黄色光芒,我俩静静的站在橱窗外面向着那玻璃后面的美丽张望。我的手插在兜里,手指轻轻的摩挲着我的钱包,突然,许翘盯着那婚纱说了一句话。我扭头看她的脸。黄色的灯光映照在她的脸上,她的鼻头形成了一个亮点。于是我记住了那一个瞬间,也记住了她说得那句话。
她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疯子。
(6)
我不知道别人失恋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但我就是最近买了很多搞笑的电影来看。以前都不知道夜可以是那么长,可以怎么也过不到天亮,这次知道了。于是创造了一夜可以看十部电影的记录。当然是跳来跳去的看,十分的不耐烦,象我的心一样。歌就一首也不能听了,悲伤的也要哭,快乐的也要哭,怎么听怎么是催泪弹。其实我可以给陈小朵她们打电话,冲着一起过小的交情,就是凌晨两点她们也会咬牙死扛的。但我知道对女人来说,睡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我自己弄成这样也就罢了,但别人是有老公有男朋友的。如花似玉的一个个被我连累弄成黄脸婆。我也怕良心不安后半辈子有阴影。
然而有一天晚上,我终究是没有熬得住。给老莫打了一个电话。我对自己说,就任性这一次好了。自己心里先说好,接通了就挂掉。
电话却是关机的。听着电话里的女人温柔的说对不起您拨叫的用户已关机。我的心焦躁起来。积压已久的思念纠缠着委屈和气愤在那一刹那决堤而泄。我开始拼命重拨着同一个号码。一定要找到他,一定要拨到他开机为止。
那一晚。我和我的电话奋战直到精疲力尽。最后我软软的躺在床上,在黑暗中盯着天花板。他也许在睡觉。我想着。他永远也不知道。
然后我又想起来,有一本没看完的书还在他那里。
这件事情促使我第二天上午发烧了,其实我并不是发烧我只是以此为借口象公司请了假。在老莫家楼下打了电话确定了没有人后,我一边追忆着以前大摇大摆的日子一边悄悄的溜进楼道一边
屋子里一切如旧,我十分茫然的坐陷到沙发里面去,想不起到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事。老莫的一件淡兰色的衬衫静静的躺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于是他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散。被它包围的渴望开始泛滥。
屋子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只能听到开着的窗户外面有风经过。汽车轰隆隆的在遥远的地方开来开去。桌旁烟灰缸里有一根他抽剩下的烟蒂。我将它点上,将那衬衫也套在了身上。打开CD,是他最爱的PAUL SIMON。于是我叼着他的烟穿着他的衬衫听着他的音乐在他的屋子里闲逛。经过镜子的时候,我看到镜子里的女人有点傻乎乎的,就又用他的姿势指着她说,你,傻帽。
如果没人看见,做一回傻帽也无所谓吧。我躺在他的床上。自己给自己安慰。突然手一抓,抓到了一跟头发。是女人的。好象是我的。刹那间我感到我闻到了自己的气味。实际上人很少能闻到自己的气味,然而,今后这味道可能会夹杂着别的女人的味道。想到这里,屋子开始变得酷热难耐。
一个念头在脑子里跳,既然要走,就什么也不留,连味道也不留下,于是我开始打扫,拖地板,擦桌子,擦茶几,仔细的清理沙发,书架,洗烟灰缸,洗厕所,浴盆,镜子,窗台。连玻璃也给他擦了个锃亮,最后我跑到楼下的超级市场,买了瓶空气清新剂在屋子里的各个角落狂喷。整整一瓶,差点连自己也晕到。
两个小时后,我站在这间一尘不染的屋子里,玻璃闪着晶晶的亮光。在太阳的照射下。让人眩目。
我爱过你吗?死无对证。
我把钥匙放在了茶几上,走到门外,轻轻的关上了门。
那天晚上,我在记事簿里写道:
七月二十八日,我生平第一次偷了东西,是一件淡蓝色的衬衫。上面有他的味道-----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
但这样的话,会不会就没有生活的意思了呢?在你碰到一个人的时候,如果已经被告知,这个人会成为你的第几个男朋友,或着你的丈夫,或者说这个人会骗你的钱,或者杀了你,把你碎尸万段什么的。那么你是不是还会按不就班的继续这样的生活下去呢。当然不会,除非一种可能---你根本不相信。
有的事情就是这样的,虽然我们已经被告知过了结局,但是我们往往是不相信的。结果当事情发生了,就总会有个什么人跳出来说:瞧,我早说是这样的吧。
对于我来说,陈小朵就是那个跳出来的人,因为她曾经预言我和老莫根本没戏,你俩根本是两种人,她当时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先知,但我不信,她长的根本不象先知的模样,虽然很漂亮,但怎么看怎么更象一个神经兮兮的宿命女子罢了。所以我根本没理她那一套。于是现在她就有了机会坐在我的对面边喝咖啡边一脸不听美女言吃亏在眼前的表情。 我得把他抢回来。说这话时我大概一脸的悲壮,因为她看着我的表情好象小学清明时去为烈士扫墓。
有什么办法?我不管不顾的问。你省省吧。到现在还脑子不清楚。老莫那种男人哪个女人管的住?
可没他我活不下去。我的眼睛红了起来,泪腺眼看要开闸了。喂,看那个男人。她向我使了个眼色。
这时候我相信陈小朵是故意的,这家伙真残忍,竟然装做没看见我脸上的凄婉神色。 一直在看你。她小声说道。
真是刹风景,我现在失恋,她却跟我这里讲三讲四。
很不错啊。她三八嘻嘻的笑。
回头吧,我还是回头看了。正好和那个男人的目光相对。太白了,还有点瘦。我回敬了一句。
陈小朵伸出手来,扒拉了一下我的头。还行,脑子还在转。
(2)
在和老莫分手一个星期后,所有分手时的慷慨陈词都成了灰飞烟灭。陈小朵的话是对的,老莫这种男人,要么跟他一刀两断,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每天早上把“他只爱我一个”这句话对自己念十遍。许翘听完了,就在一旁添油加醋: 要是换别的男人念三遍就够了。老莫的话念十遍能糊弄住自己就不错。
现在她俩轮流接受我的骚扰,没办法,我晚上根本没法睡觉。她们说与其让我拎着电话半夜三更到处去扰民,还不如她们多受点累。对于她们这种高尚行为我无动于衷。那你许翘当年离家出走,跑到我家抽烟,还烧坏我一床单呢,弄得第二天给我妈解释,编瞎话累得我一身汗。
你跟我算这个?许翘杏眼圆睁,真没良心你这个家伙,在K省读书的时候是谁象你妈似的照顾你无微不至?
干脆叫你老妈好了。我耍无赖。老妈?
她扑哧一笑。你故意这么叫的,嫉妒我年轻美貌。
今天本来我找的是陈小朵,但陈小朵去参加婚礼。于是她打电话跟我商量:不如我让许翘去“值班”吧,我说,什么值班,我是找你逛街啊,有那么痛苦吗?她在电话那头嘿嘿笑。
我想起老莫说过的话,不要告诉别人你有多痛苦,因为那没有用,当痛苦可以说出口时,那已经是痛苦过后的事情了。
但有时不说也会被人知道,而且会影响别人的情绪。她们是我的朋友,所以她们即使被影响了坏情绪也原谅。我也必须谅解她们不能够完全的体会。能做到这一步已经让我感动。
好了,别在想了,许翘举起两根手指在我眼前晃晃。我问你,那个男的是不是就是陈小朵说的那个?
哪个?
她向我身后使了个眼色。我回头看。一个长得比较瘦的男人正在向这边看。
陈小朵说他一直盯着你。连正眼都不瞧她,大呼伤自尊呢。她笑,现在我也明白她的体会了。
我又回头看了看那个男人,尽量让自己目光中带着严肃和不屑。我这个星期到这里三次,就碰到他三次,要是有个人老在背后这么盯着你,我想换谁也不会很自在。这家伙到底要干什么?泡我?瞎子也能看出来现在不是时候。
我无比正气凛然的向他迎视,他也看着我,两秒种之后,我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竟然对我一笑,在我如此严厉的目光下他竟然一笑。
大概是想给老莫打电话压抑的太久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下,我霍的从椅子上站起来,向他走去。
喂,你要干什么?许翘伸手捞我的胳膊没捞到,我走到了他面前,坐了下来。现在我离他很近了。
(3)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我在他面前坐定两秒钟后断言。这让我感到无聊,一个小白脸而已,我真是犯不着跟他叫真。最近这一段她们说我有点神经兮兮的,我还死不承认,这下证明了事实盛于雄辩。我瞪着面前的这张脸。有点走神,这家伙长得比女人还漂亮,肯定有女人爱死他了。但漂亮的男人总让我觉得索然无味。于是刚才的一股火气在一瞬间无影无踪。
贵姓?我歪头想了半天只憋出来这么一句。
姓迟。他象我微微笑,眼睛里丝毫没有吃惊的神色。
谢谢。我站起来,觉得自己找得台阶还不错,可以回去了。所以我就回去了。
我想给老莫打电话。坐定后我对许翘说,她的眼睛正越过我的肩膀,向后面一飘一飘的。再这样下去我会发疯的,今天这件事就是最好的证明,我看我离疯子不远了。
但她没听我的话。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许翘眯着眼说,表情仿如一只极其不严肃的猫。
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她琢磨。漂亮得不象是人哎。
有那么严重吗?我回头又看,男人冲我点点头,是啊,他告诉我他是个鬼。我没好气的说。
她笑,什么鬼?色鬼吧。
她又笑。遇到鬼也别给老莫打电话。遇到鬼也比爱上老莫强。不过你已经爱上老莫了,还怕什么鬼啊?
这个女人啊,就是太爱说实话。可是我此刻不爱听实话。即便我和老莫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但我也不愿意听别人说他一句坏话。只有我可以骂他,我早在心理偷偷的将这个权利霸占,有点一厢情愿。
喂,喂。许翘摇我的胳膊,反映有点激动。你的鬼来了。
我抬头,他已经站在我跟前。
我可以坐吗?被一双如此漂亮的男人眼睛盯着,我还是头一次,真不怎么舒服。这没人,可以做,许翘说,当然,鬼也可以做。她又补充。
我白了她一眼。她冲我邪里邪气的笑。
那个男人却没坐,仿佛没听到许翘的话。我可以坐吗,他只看着我问。
坐吧。我把我的包挪了一下,许翘撇撇嘴,一副高手失招的表情。
然而他好象没看见似的,坐到了许翘的旁边我的对面。我看着许翘,她看着我,等出门我一定要告诉她,她一头雾水的样子真可爱。
我找你很久了,男人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你终于肯来见我。
你说什么?我木头木脑的问,开始拼命想我昨天晚上一个人在家到底喝了几瓶啤酒?不多啊。早上起来还记得刷牙呢。怎么现在开始产生幻听了?真是失恋闹成失心疯了?我担心起来,直到听到了坐在我对面的美女嘟囔了一句话,我才放下心来。她说:
还真他妈的是个鬼怎么着?
(4)
我们每天都会和一些人相遇,大家彼此说一些相关的不相关的话。以前我总是爱把这些话分为喜欢的和不喜欢的。但是最近,我开始用另一种方式来分类,真话和假话。其实我并不是不知道这个世界从来就有说真话的人和说假话的人,只是我自己总是好有自信,觉得这个问题是不必考虑的范围。然而这几天来,这段过期的爱情使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正有分辨真话和假话的能力。我想了很久。最后还是不太确定。觉得自己象武侠小说里被人费了武功的人一样,说不出的虚脱和轻飘。
但是当我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我却知道他说得一定是假话。不过我不觉得他很讨厌,因为他说得假话假得没边,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听得出来。以至于没有实质性的杀伤力。因此虽然荒唐,但并不讨厌。他说:我是跋涉了五百年才找到你的。
我从没碰到过一个人说假话好象他这样自然的。好象是在提醒我我们是在朋友的PARTY上认识得一样。
咖啡店里放着一只SMOKE IN YOUR EYES的老歌。我看着他,觉得真得仿佛有烟雾在他眼睛中升起。这个阳光灿烂的下午荒唐得不可思议。
许翘坐在那里。眼睛里全是错愕。
我却一脸的漠然,只是想。幸亏她在这里,不然会真的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
接着他讲起关于我和他的故事。我们在五百年前相遇。是在莫思山的山脚下。他说。你穿着一身白衣,风吹过来,就会一飘一飘的很好看。
遇上他那一天,莫思山下着雨。他躲在山洞的里面最黑暗的地方。默默的对站在洞口的女子打量。那女子,也就是我。却对身后这双眼睛毫无知觉。只是迎着风焦急的看着天色,半个时辰之后,他决定娶我。于是在一个月后我就这样在迷茫和不安中被一个陌生的男人用一根红绫轻轻的牵到了他的屋子。那一年,我十七岁。我的丈夫,他虽然才气纵横然而却对仕途无意,只想隐居山林和我做一对神仙眷属。我,作为她的女人,自然会跟随他的意愿。所以我们的日子清苦却也逍遥自在。然而人却总是不满足的,只是表现在不同的地方而已。他对永生的渴望。伴随着我们的欢乐时光日益的高涨。终于有一天。他拉着我,说走,我们到一个生生世世相守的地方去。于是我什么也没说,跟他来到了另一座山下,这山叫霞佩。他说。我们是来找人的。
要找的是个男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并不存在,因为在经历了几百年后,没有人知道他还活着。我的丈夫对我说,这个人,懂得永生的秘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个人的。但我看到他眼睛里写满了渴望。
男人看着我们摇摇头。你们真的需要吗?他说。永生的不仅仅是肉体,还有永不消失的寂寞。
然而我的丈夫是坚决而果断的。他知道他要永生,我就会陪他永生,如果他要下地狱,我也会紧紧相随。于是男人不再拒绝。别人心中的珍宝,在他的眼里已经被岁月磨去了光色。你们晚上来吧,他说。 那天晚上,是我第三次见他,说是第三次,是因为在太阳西下之前。我还见了他一次。你无法体会永生的孤独,他找到我说,你必须忍受的看着你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我可以让你们永生。然而我的条件是你要随我而去。
我答应了他,只犹豫了一下。为了我的丈夫,我什么都愿意。而永生是他唯一的渴望。
于是就有了第三次的见面。我们被领到了一个山洞。看到洞里一团奇异的绿色火焰。男人指着这团火给我们看:这里面是永生之火,很简单,只要走进去就可以了,从此没有死亡,你们将于日月同岁。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向我注视。
我的丈夫先走了进去,因为他有责任去尝试这句话的真伪,然而当他转身时,他看到他的妻子将嘴唇印到了另一个男人的唇上。他要喊,但却喊不出来,浑身的灼热让他无法移动脚步。
是的,我吻了那个男人,然后我掏出一把小刀。将它插入了他的心脏。我不是杀手,但我没有惧怕。我知道我必须这样做。
他吻的更深了。我开始觉得他要用舌头当成刀子,把我的灵魂割去。过了一会,他松开我。我不怪你杀我,他说,但我怪你和我说假话。其实即便你不答应我,我也会给你们永生。永生?他笑笑。这东西让我厌倦。
我的丈夫走了出来,站在我的身边。搂过瑟瑟发抖的我。扶摸着我的头发。
男人看着我的丈夫,笑起来。我看到了当年自己的影子,他指指他,又指指我,她会在三天后死去。因为我已经在她进入那团火焰之前念过了咒语。你不该吻我,如果你不吻我。我就不会有机会。
我的丈夫也发起抖来。
她会在三天之后死去。而你呢,你当然可以活下去。我不会诅咒你。因为孤独会象厉鬼一样跟着你不肯散去。别企图自杀。除非你死在你爱的人手里,否则你无法解脱。。 说完这话。他死了。
三天之后,我也死了。
(5)
我想大多数的人,是很少有机会听别人讲有关于自己的故事吧。我也是,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个讲故事的人,就一定会是我妈,然而没想到,会在这一天遇到另一个讲我故事的人。
可是----五百年前?轮回转世?我哑然失笑。我知道现在好多小说家,编剧什么的都喜欢这一套,第一次看到的时候的确特别感动,但现在,却只会让人感到无比的厌倦。即使是看书我也早就不看这种东西了。现在竟然有人安到了我身上。
我对他笑了笑,请你喝点东西吧。我说,讲了半天,一定口渴了,这时我才注意他根本没喝任何东西。
你不相信是吗?他关切的看着我。
我摇摇头,故事的真实性应该不必讨论了,我只疑惑他的目的。因为这样做除了使自己口干舌燥以外,我看不出对他有什么好处。
我掏出钱包。瞧,我指着老莫的照片给他看,这是我男朋友。
照片上的两个人笑得有点傻乎乎的。
就是刚才你朋友说的那个人吗?他仔细的看。她说你们已经分手了。没那回事,我们只是吵架而已。我撒了一个十分真诚的谎。真诚得连我自己也差点相信了。
他笑了。刚开始时只是微微笑,然后越笑越厉害,到后来就大声的笑个不停了。有几个人向我们这边张望。我看着他,不知为什么,开始觉得有点害怕。
许翘从洗手间那头急急的走了过来。看到他,更加快走了几步:陈小朵家有点事,让我们赶快去。
她抄起自己和我的包,抢过男人手里我的钱包,一把把我从椅子上拉起来,用力得让我感到胳膊一阵阵疼痛。什么事?我问。
出去再说。她又转向那个男人。对不起先生,我们有点事。
于是我就这样被她拖着胳膊,一直走过了一条街才停下。干嘛?我一边甩着胳膊一边嗔怪,陈小朵家在那边
刚才--刚才--那个人,她自己也气喘吁吁的说,是个疯子。 我惊住,呆呆的看着她,她肯定的冲我点点头。那个姓黄的小服务员告诉我的,是老板的侄子。
疯子,原来是个疯子。这真是太荒唐了,可笑的感觉战胜了恐惧。我和许翘这两个傻瓜竟然没看出来,就这样坐在那里一下午听一个疯子讲故事。我笑起来,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种怅然的感觉悄悄的爬上了心底。
原来所谓的前世今生致死不渝,都只不过是一些疯话。只有疯子的世界才有五百年不变的爱情。现在还哪有正常人会有这种承诺,哪怕只一生一世。
许翘静静的看着我,等我笑完。她把我的东西递给我。你还带着老莫的相片啊?她看也不看的问。我说,啊,就顺手把它装入到了兜里。
我们默默的在街上走着,太阳已经沉下去了,商店的霓虹灯纷纷的亮了起来。一只小狗快乐的从我们身边跑过去,后面跟着的是个胖胖的小男孩。一个婚纱店的橱窗同时吸引了我们的视线。在柔和的灯光下,一袭白色的婚纱闪烁着温和的黄色光芒,我俩静静的站在橱窗外面向着那玻璃后面的美丽张望。我的手插在兜里,手指轻轻的摩挲着我的钱包,突然,许翘盯着那婚纱说了一句话。我扭头看她的脸。黄色的灯光映照在她的脸上,她的鼻头形成了一个亮点。于是我记住了那一个瞬间,也记住了她说得那句话。
她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疯子。
(6)
我不知道别人失恋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但我就是最近买了很多搞笑的电影来看。以前都不知道夜可以是那么长,可以怎么也过不到天亮,这次知道了。于是创造了一夜可以看十部电影的记录。当然是跳来跳去的看,十分的不耐烦,象我的心一样。歌就一首也不能听了,悲伤的也要哭,快乐的也要哭,怎么听怎么是催泪弹。其实我可以给陈小朵她们打电话,冲着一起过小的交情,就是凌晨两点她们也会咬牙死扛的。但我知道对女人来说,睡眠是十分重要的东西。我自己弄成这样也就罢了,但别人是有老公有男朋友的。如花似玉的一个个被我连累弄成黄脸婆。我也怕良心不安后半辈子有阴影。
然而有一天晚上,我终究是没有熬得住。给老莫打了一个电话。我对自己说,就任性这一次好了。自己心里先说好,接通了就挂掉。
电话却是关机的。听着电话里的女人温柔的说对不起您拨叫的用户已关机。我的心焦躁起来。积压已久的思念纠缠着委屈和气愤在那一刹那决堤而泄。我开始拼命重拨着同一个号码。一定要找到他,一定要拨到他开机为止。
那一晚。我和我的电话奋战直到精疲力尽。最后我软软的躺在床上,在黑暗中盯着天花板。他也许在睡觉。我想着。他永远也不知道。
然后我又想起来,有一本没看完的书还在他那里。
这件事情促使我第二天上午发烧了,其实我并不是发烧我只是以此为借口象公司请了假。在老莫家楼下打了电话确定了没有人后,我一边追忆着以前大摇大摆的日子一边悄悄的溜进楼道一边
屋子里一切如旧,我十分茫然的坐陷到沙发里面去,想不起到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事。老莫的一件淡兰色的衬衫静静的躺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于是他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散。被它包围的渴望开始泛滥。
屋子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只能听到开着的窗户外面有风经过。汽车轰隆隆的在遥远的地方开来开去。桌旁烟灰缸里有一根他抽剩下的烟蒂。我将它点上,将那衬衫也套在了身上。打开CD,是他最爱的PAUL SIMON。于是我叼着他的烟穿着他的衬衫听着他的音乐在他的屋子里闲逛。经过镜子的时候,我看到镜子里的女人有点傻乎乎的,就又用他的姿势指着她说,你,傻帽。
如果没人看见,做一回傻帽也无所谓吧。我躺在他的床上。自己给自己安慰。突然手一抓,抓到了一跟头发。是女人的。好象是我的。刹那间我感到我闻到了自己的气味。实际上人很少能闻到自己的气味,然而,今后这味道可能会夹杂着别的女人的味道。想到这里,屋子开始变得酷热难耐。
一个念头在脑子里跳,既然要走,就什么也不留,连味道也不留下,于是我开始打扫,拖地板,擦桌子,擦茶几,仔细的清理沙发,书架,洗烟灰缸,洗厕所,浴盆,镜子,窗台。连玻璃也给他擦了个锃亮,最后我跑到楼下的超级市场,买了瓶空气清新剂在屋子里的各个角落狂喷。整整一瓶,差点连自己也晕到。
两个小时后,我站在这间一尘不染的屋子里,玻璃闪着晶晶的亮光。在太阳的照射下。让人眩目。
我爱过你吗?死无对证。
我把钥匙放在了茶几上,走到门外,轻轻的关上了门。
那天晚上,我在记事簿里写道:
七月二十八日,我生平第一次偷了东西,是一件淡蓝色的衬衫。上面有他的味道-----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