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子拿起法律武器誓为武汉女大学生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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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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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21日,《青年参考》记者陈杰人在该报发表署名文章:《武汉高校女大学生卖淫现象调查》。该文称武汉地区高校女大学生卖淫现象泛滥,至少有8-10%的女大学生从事“这种行为”。文章发表后,海内外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转载,在武汉高校引起一场轩然大波。24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与援助中心收到了来自各院系共365人的联名诉讼请求。广大学生要求对《青年参考》报社及该文作者陈某提起诉讼。同日,记者在该中心接待室采访了几位诉讼代表人和几位学生。
诉讼代表人――该校2001级诉讼法硕士研究生杨某说,“《青年参考》没有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任何核实确认即予以公开发表,严重侵犯了武汉高校大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的名誉权。”
在场的许多学生对该报道表示极大的不满,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一外国语学院大二女生说,冠以“青年”名义的报刊,应该多关心青年的成长。现在女大学生就业压力本来就很大,《青年参考报》却刊出这样的负面报道,极有可能导致在今后几年的人才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会先入为主地把武汉女大学生和这种行为联系在一起,给女大学生就业带来更多的阻力。
国际法系刘姓女生说,她看到报道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诧异,也感到极大的愤慨。消除报道中所谓的“寂寞”,我们大家有许多健康的途径。因为大学生活丰富多彩,各种兴趣爱好都可以得到充分的培养和发展。在她看来,周围的女生都是积极向上,为理想而奋斗的。
一名校学生会干部说,报道中的数据只是文中“卖淫女”的片面之词,根本就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证实。现在社会办假证泛滥,怎么能说“卖淫女”就一定是大学生呢?她认为,该报道完全是出于商业目的而进行的蓄意炒作,将引起父母的无端不安。
一名人文学院大二学生说,武汉作为我国第三大高校聚集地,拥有普通及成人高校51所,在校学生约49万人。如果按该文数据推算,武汉女大学生参与卖淫者达2万余人,从事色情业的达到6万余人!这显然是对武汉高校女大学生的恶意侮辱和污蔑!
一位法律系大四男生说,该报道是极不负责任的言论,对广大青年学生是极大的侮辱,终将引起广大学生的唾弃。我们是学法律的,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为广大女学生讨回公道。
据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与援助中心将于26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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