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省大学里做博士后收入要不要上税?

好像以前不用上税时是不管身份的,只要收入是T4A, 加拿大人,移民,外国人都不用交。
 
好像以前不用上税时是不管身份的,只要收入是T4A, 加拿大人,移民,外国人都不用交。
当年我们家猫爸没有移民,没交税,但要申报。移民后肯定是要交税的。
 
谢谢大家的回复,或许有人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幼稚,但是本人的确听到过好几个版本的回答,所以上来和大家确认一下。
 
谢谢大家的回复,或许有人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幼稚,但是本人的确听到过好几个版本的回答,所以上来和大家确认一下。



加拿大境内的所有收入好像都要报的,除非明确条款可以不交。中国和加国有学者互访免税协议。所以,非加永久居民,可免税。
 
博士后是最清苦的“job”,我就好心跟你说说吧。

税是一定要报的,但是怎么报有一定讲究。博士后的工资大多数情况来自教授的科研经费(research grant),所以不一定要按普通T4A报税。我帮一个朋友报成过other employment income里的 research grant。 这样有些和工作相关的开销,比如买电脑,INTERNET expense 等可以从收入里减掉(收据留着),稍微能省点税。但别太贪,跟工作不靠边的就不要减了。

参见这里

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ncm-tx/rtrn/cmpltng/rprtng-ncm/lns101-170/104/grnts-eng.html
 
博士后是最清苦的“job”,我就好心跟你说说吧。



税是一定要报的,但是怎么报有一定讲究。博士后的工资大多数情况来自教授的科研经费(research grant),所以不一定要按普通T4A报税。我帮一个朋友报成过other employment income里的 research grant。 这样有些和工作相关的开销,比如买电脑,INTERNET expense 等可以从收入里减掉(收据留着),稍微能省点税。但别太贪,跟工作不靠边的就不要减了。



参见这里



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ncm-tx/rtrn/cmpltng/rprtng-ncm/lns101-170/104/grnts-eng.html



我觉得这可能会误导。Research grant的‘某些费用’ 好像是指申请人为完成基金而化的。老板的基金申请,一般都有一栏‘工资’费用。这工资是不能扣费用的(除非老板给你合同代替博士后). 如在政府,博士后的时间算工龄,而合同就不能算。如果帮人填税有错被税务局查到,会有责任。
 
Research grant,每年能给多少?如果没有其他收入,又能纳税多少?

什么收入填哪里,搞明白、看清楚。
 
嗯,我上面说的应该加个免责声明。

我不是搞税务的,这种报法是我当年所在学校实验室一个犹太人博士后告诉我的。(学校里的博士后都是contract 吧?)他每次都这么报,还让教授给他签一封信备用,说他的收入出自科研经费。后来我一个国内亲戚出来做博士后,我就建议他这么报,没有问题。
 
即便可以,任何费用,均必须与挣那笔钱有直接关系。就这么简单。
 
嗯,我上面说的应该加个免责声明。



我不是搞税务的,这种报法是我当年所在学校实验室一个犹太人博士后告诉我的。(学校里的博士后都是contract 吧?)他每次都这么报,还让教授给他签一封信备用,说他的收入出自科研经费。后来我一个国内亲戚出来做博士后,我就建议他这么报,没有问题。



税务局设立6种查对方式,不能差所有的个人报税。没问题不等于对。建议LZ来年填税单前,打电话把自己的实际情况问税务官员。
 
你这种情况是很普通的case,只要是移民就没什么可说的,报税。

楼下说的如果是research grant,用于research的这部分花销的确可以免税,但这些花销是从你收入的research grant中支付的,如果老板给你报了,那就不能在这里扣。什么可以算research花销,请参考cra的官方条例。

好好读读条例,写得很清楚。

加拿大境内的所有收入好像都要报的,除非明确条款可以不交。中国和加国有学者互访免税协议。所以,非加永久居民,可免税。
 
即便可以,任何费用,均必须与挣那笔钱有直接关系。就这么简单。



记得好像为了这工作而搬家的费用可用来减税。But can not be 100% sure now.
 
美国看他走什么签证了,J的话免税2个calendar year

俺朋友也是,以前日子过的可适宜了,后来要交税了,直接就去美国了,呵呵
 
T4A上面每一个栏目都有对应的号码,直接映射到 报税表上相应号码的栏目,在我看来不存在你说的填到other employment income这一项。

博士后是最清苦的“job”,我就好心跟你说说吧。

税是一定要报的,但是怎么报有一定讲究。博士后的工资大多数情况来自教授的科研经费(research grant),所以不一定要按普通T4A报税。我帮一个朋友报成过other employment income里的 research grant。 这样有些和工作相关的开销,比如买电脑,INTERNET expense 等可以从收入里减掉(收据留着),稍微能省点税。但别太贪,跟工作不靠边的就不要减了。

参见这里

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ncm-tx/rtrn/cmpltng/rprtng-ncm/lns101-170/104/grnts-e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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