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的回复,或许有人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幼稚,但是本人的确听到过好几个版本的回答,所以上来和大家确认一下。
博士后是最清苦的“job”,我就好心跟你说说吧。
税是一定要报的,但是怎么报有一定讲究。博士后的工资大多数情况来自教授的科研经费(research grant),所以不一定要按普通T4A报税。我帮一个朋友报成过other employment income里的 research grant。 这样有些和工作相关的开销,比如买电脑,INTERNET expense 等可以从收入里减掉(收据留着),稍微能省点税。但别太贪,跟工作不靠边的就不要减了。
参见这里
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ncm-tx/rtrn/cmpltng/rprtng-ncm/lns101-170/104/grnts-eng.html
嗯,我上面说的应该加个免责声明。
我不是搞税务的,这种报法是我当年所在学校实验室一个犹太人博士后告诉我的。(学校里的博士后都是contract 吧?)他每次都这么报,还让教授给他签一封信备用,说他的收入出自科研经费。后来我一个国内亲戚出来做博士后,我就建议他这么报,没有问题。
博士后是最清苦的“job”,我就好心跟你说说吧。
税是一定要报的,但是怎么报有一定讲究。博士后的工资大多数情况来自教授的科研经费(research grant),所以不一定要按普通T4A报税。我帮一个朋友报成过other employment income里的 research grant。 这样有些和工作相关的开销,比如买电脑,INTERNET expense 等可以从收入里减掉(收据留着),稍微能省点税。但别太贪,跟工作不靠边的就不要减了。
参见这里
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ncm-tx/rtrn/cmpltng/rprtng-ncm/lns101-170/104/grnts-e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