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与“无极老鼠药”的斗争
1992年5月,五位科学家将红极一时的“邱氏鼠药”告上法庭,他们指出,“邱氏鼠药”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药品——氟乙酰胺,从此打响了科学家维护科学尊严的战役。
这一场“邱氏鼠药”事件,是90年代非常有名的科学向伪科学宣战的典型事件,五位科学家的胜利,维护了科学的尊严,代表着科学的胜利,伪科学的失败。
红极一时的“邱氏鼠药”
邱满囤,河南省无极县郝庄乡人,幼年的生活与父母给他起的名字极不相称,并非粮食“满囤”,而是和老鼠争食吃。家境贫苦的邱满囤只上过两个半月的小学,从懂事起,就开始跟老鼠打交道,挖鼠洞,捉老鼠,“鼠”口夺粮。
成家后,生产队和自留地里都看不到邱满囤干活,他养了一大群老鼠,经常在鼠洞旁一蹲就是几个小时,有时竟然拿家人舍不得吃的口粮喂老鼠,忍无可忍的妻子,终于提出“老鼠精,我跟你离婚!”从此,邱满囤开始离乡流浪,一边卖鼠药糊口,一边在摸索着配制诱鼠剂,“就是用东西把老鼠引出来。”邱满囤说。
1981年,48岁的邱满囤终于筛选出9种诱鼠剂配方,在陕西大荔县等地搞灭鼠,成果显著。大荔县的新闻干事马健涛,写了一篇关于邱满囤灭鼠的《你不亲眼见怎么也不信》的文章,引起全国几十家报纸的关注。一时间,这名流浪汉,被冠以“灭鼠大王”、“老鼠克星”等称号。
1987年春,邱满囤带着配方和再婚的妻子,回到老家无极县。对于邱满囤的返乡,无极县给予了高规格的礼遇,邱满囤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先是给找了房子安顿下来,“县委书记让我只管搞好生产,进行诱鼠试验。技术鉴定的事由政府去跑。”
1989年4月,河北省科委技术鉴定成果,“邱氏诱鼠剂效果优于现有常用的诱鼠剂,为国内首创。”一个月后,大连评价邱氏诱鼠剂课题组也得出相同的结论。1991年12月,邱氏诱鼠剂通过商业部鉴定,认为“这项成果为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990年7月,号称当时全国最大的鼠药厂———河北邱氏鼠药厂,在无极县城拔地而起。“满囤”、“邱王”、“邱满囤”等成为家喻户晓的鼠药商标。邱氏鼠药也获得了“振兴河北经济奖”、“河北优秀新产品一等奖”、“中国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奖”、“全国新科技成果奖”等殊荣。邱满囤还被选为无极县政协副主席。
邱满囤和他的鼠药红了,成了名噪一时,名满全国的灭鼠神药。
科学家意外败诉
1989年8月26日,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媒介生物学控制专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著名灭鼠专家汪诚信应邀当邱氏鼠药厂的顾问,这给了他近距离观察邱氏鼠药的机会。然而作为真正的灭鼠专家,他一下子就发现邱氏鼠药含有氟乙酰胺——这是一种早就被国家明令禁止用作“杀鼠剂”的剧毒药。尽管其灭鼠立竿见影,但隐患很大。老鼠对食物很敏感,鼠中强壮者发现有同类死了,会回避含药的食品,这样死了弱的,留下强的,客观上优化了品种。而且毒死的老鼠烂在地里,植物吸收了有毒,狗或牛吃了会带毒;人吃了含毒的动物、植物也会中毒。这是一种可怕的中毒生物链。
事实上,“邱氏鼠药”已经引发了多起人畜中毒案件,“光是安徽省一个地方,就毒死了几千头牛。”汪诚信说。
但邱满囤却随着电视报告文学《无极之路》的热播成为传奇式的人物。“所以我们就找到北京电视台文艺部主任,说有关邱满囤灭老鼠的这一块内容不能这么宣传。”
为确认邱氏鼠药含有氟乙酰胺,汪诚信等便去搜集“邱氏鼠药”的样品进行化验。他们从集市和邱氏鼠药厂一共搜集了11个样品,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定性分析,均含有氟乙酰胺。
1992年5月,五位科学家——汪诚信(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赵桂芝(中国植保协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勇(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植保协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址(军事医学科学院专家组成员、研究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媒介生物控制学会常务委员)以及刘学彦(北京市植保站高级农艺师、中国植保学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秘书),联名致信田纪云副总理,反映邱氏鼠药存在氟乙酰胺的情况,提出“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灭鼠大王’,造成了一些混乱和误解。”并要求“尊重科学事实,保证灭鼠工作的健康发展”。
“写那封信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想到会卷进一场官司,更没有想到打一场官司会那么困难。”忆及往事,“邱氏鼠药”案的第一被告人汪诚信仍然很是感慨。这位长年埋头于实验室和书斋的灭鼠专家,当时怎么也没有想到,因为一封呼吁科学宣传灭鼠的联名信,他经历了一场历时31个月的累讼。
1992年8月,邱满囤向北京海淀法院起诉,状告汪诚信等5名专家对其“进行诽谤和侮辱”,要求“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5名专家不甘示弱,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并未侵权,并要求法院判令邱满囤取缔未经登记批准而擅自生产的、销售禁药的邱氏鼠药厂,限期收回、销毁已流入社会的产品,追究邱的经济、法律责任。
接到诉状之初,五位科学家信心十足。“我们商量了,认为必胜无疑。因为我们有很多数据。”汪诚信说。而且他们还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老师的援助,由多名教授组成的五人律师组免费为他们打官司。
然而,在法庭上,科学的数据却显得苍白无力。汪城信说:“我们和法官交锋过好多回,就知道形势不对了。”此案的关节点在于“邱氏鼠药”中到底是否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药品氟乙酰胺,但法院没有采纳六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的17次鉴定结果,而是自行联系指定了两个无法律效力的机构进行鉴定。与前17次鉴定结果相反的是,这个机构进行的两次鉴定,均认定“样品均不含氟乙酰胺及其化合物”。
还没有正式宣判,几位科学家已经打听到消息了。因此宣判那天,五位科学家和他们的辩护律师都没有参加,而是呆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会议室商量对策。1993年12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五位专家败诉,要求他们向邱满囤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
科学家反败为胜
判决一出,舆论界尤其是科学界一片哗然。汪诚信等人找到了当时的中国科协主席朱光亚。“朱光亚很恼火,他说我们要反击,要不然伪科学要向科学进攻了。”汪诚信回忆道。据说,中国科协党委书记高镇宁也说汪诚信等五个人是“书呆子”。“你以为你们有理,有化验结果,就可以打赢了?”高镇宁如是说。
在中国科协领导的关注下,二审成为科学界向伪科学反攻的突破点。“我们院长对我说,现在你别管其他事,你的任务就是把这个官司打好。”汪诚信把其他工作都交出去,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反诉事务中。
但是,与第一次诉讼相比,反诉的难度更大。汪诚信说:“大家说,像你们这样的一审败了,第二审要翻过来,只有5%的可能。”好在这时“邱氏鼠药案”已不再是五个人的私事,而演变成为全国科学界的诉讼。1994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邱氏鼠药案”成为委员讨论的焦点问题,不仅全国政协副主席朱光亚给中央政治局汇报科协工作时谈到此事,还有290多名政协委员针对此案提了提案,要求恢复科学的尊严。
在二审遇到重重阻力的时候,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挺身而出,在1993年全国政协举办的春节茶话会上,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科学上的是非问题应由科学界自己来解决,国家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委托科学界的权威机构来做出科学上的鉴定。”“科学界应该尊重法院在执行法律解释法律上的权威,同样,法院也应该尊重科学界对科学是非问题所持的意见和主张。”这一讲话掷地有声,引起很大反响,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
1994年,300多位两院院士评出年度中国十大科技新闻,其中第二条是:“邱氏鼠药案”一审判决5位科学家败诉,在科技界引起强烈反响。由此,在科技界引发了一场“维护科学尊严”的讨论。
1994年12月26日,“邱氏鼠药案”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1995年2月2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五人文章并未侵害邱满囤的名誉权。其上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原判不当,应予纠正。但同时表示,关于“邱氏鼠药”是否含氟乙酰胺的确认问题,以由国家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和处理为宜,本案不予认定和处理。至此,这起沸沸扬扬两年多的讼案画上了句号。
北京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邱满囤败诉后,何祚庥只说了一句话,他说:“这是科学的胜利!”。
1992年5月,五位科学家将红极一时的“邱氏鼠药”告上法庭,他们指出,“邱氏鼠药”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药品——氟乙酰胺,从此打响了科学家维护科学尊严的战役。
这一场“邱氏鼠药”事件,是90年代非常有名的科学向伪科学宣战的典型事件,五位科学家的胜利,维护了科学的尊严,代表着科学的胜利,伪科学的失败。
红极一时的“邱氏鼠药”
邱满囤,河南省无极县郝庄乡人,幼年的生活与父母给他起的名字极不相称,并非粮食“满囤”,而是和老鼠争食吃。家境贫苦的邱满囤只上过两个半月的小学,从懂事起,就开始跟老鼠打交道,挖鼠洞,捉老鼠,“鼠”口夺粮。
成家后,生产队和自留地里都看不到邱满囤干活,他养了一大群老鼠,经常在鼠洞旁一蹲就是几个小时,有时竟然拿家人舍不得吃的口粮喂老鼠,忍无可忍的妻子,终于提出“老鼠精,我跟你离婚!”从此,邱满囤开始离乡流浪,一边卖鼠药糊口,一边在摸索着配制诱鼠剂,“就是用东西把老鼠引出来。”邱满囤说。
1981年,48岁的邱满囤终于筛选出9种诱鼠剂配方,在陕西大荔县等地搞灭鼠,成果显著。大荔县的新闻干事马健涛,写了一篇关于邱满囤灭鼠的《你不亲眼见怎么也不信》的文章,引起全国几十家报纸的关注。一时间,这名流浪汉,被冠以“灭鼠大王”、“老鼠克星”等称号。
1987年春,邱满囤带着配方和再婚的妻子,回到老家无极县。对于邱满囤的返乡,无极县给予了高规格的礼遇,邱满囤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先是给找了房子安顿下来,“县委书记让我只管搞好生产,进行诱鼠试验。技术鉴定的事由政府去跑。”
1989年4月,河北省科委技术鉴定成果,“邱氏诱鼠剂效果优于现有常用的诱鼠剂,为国内首创。”一个月后,大连评价邱氏诱鼠剂课题组也得出相同的结论。1991年12月,邱氏诱鼠剂通过商业部鉴定,认为“这项成果为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990年7月,经无极县县委书记推荐,国家领导人李铁映观看邱满囤的灭鼠表演,并接见了邱满囤
1990年7月,号称当时全国最大的鼠药厂———河北邱氏鼠药厂,在无极县城拔地而起。“满囤”、“邱王”、“邱满囤”等成为家喻户晓的鼠药商标。邱氏鼠药也获得了“振兴河北经济奖”、“河北优秀新产品一等奖”、“中国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奖”、“全国新科技成果奖”等殊荣。邱满囤还被选为无极县政协副主席。
邱满囤和他的鼠药红了,成了名噪一时,名满全国的灭鼠神药。
科学家意外败诉
1989年8月26日,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媒介生物学控制专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著名灭鼠专家汪诚信应邀当邱氏鼠药厂的顾问,这给了他近距离观察邱氏鼠药的机会。然而作为真正的灭鼠专家,他一下子就发现邱氏鼠药含有氟乙酰胺——这是一种早就被国家明令禁止用作“杀鼠剂”的剧毒药。尽管其灭鼠立竿见影,但隐患很大。老鼠对食物很敏感,鼠中强壮者发现有同类死了,会回避含药的食品,这样死了弱的,留下强的,客观上优化了品种。而且毒死的老鼠烂在地里,植物吸收了有毒,狗或牛吃了会带毒;人吃了含毒的动物、植物也会中毒。这是一种可怕的中毒生物链。
事实上,“邱氏鼠药”已经引发了多起人畜中毒案件,“光是安徽省一个地方,就毒死了几千头牛。”汪诚信说。
但邱满囤却随着电视报告文学《无极之路》的热播成为传奇式的人物。“所以我们就找到北京电视台文艺部主任,说有关邱满囤灭老鼠的这一块内容不能这么宣传。”
为确认邱氏鼠药含有氟乙酰胺,汪诚信等便去搜集“邱氏鼠药”的样品进行化验。他们从集市和邱氏鼠药厂一共搜集了11个样品,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定性分析,均含有氟乙酰胺。
1992年5月,五位科学家——汪诚信(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赵桂芝(中国植保协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勇(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植保协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址(军事医学科学院专家组成员、研究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媒介生物控制学会常务委员)以及刘学彦(北京市植保站高级农艺师、中国植保学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秘书),联名致信田纪云副总理,反映邱氏鼠药存在氟乙酰胺的情况,提出“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灭鼠大王’,造成了一些混乱和误解。”并要求“尊重科学事实,保证灭鼠工作的健康发展”。
“写那封信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想到会卷进一场官司,更没有想到打一场官司会那么困难。”忆及往事,“邱氏鼠药”案的第一被告人汪诚信仍然很是感慨。这位长年埋头于实验室和书斋的灭鼠专家,当时怎么也没有想到,因为一封呼吁科学宣传灭鼠的联名信,他经历了一场历时31个月的累讼。
1992年8月,邱满囤向北京海淀法院起诉,状告汪诚信等5名专家对其“进行诽谤和侮辱”,要求“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5名专家不甘示弱,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并未侵权,并要求法院判令邱满囤取缔未经登记批准而擅自生产的、销售禁药的邱氏鼠药厂,限期收回、销毁已流入社会的产品,追究邱的经济、法律责任。
接到诉状之初,五位科学家信心十足。“我们商量了,认为必胜无疑。因为我们有很多数据。”汪诚信说。而且他们还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老师的援助,由多名教授组成的五人律师组免费为他们打官司。
然而,在法庭上,科学的数据却显得苍白无力。汪城信说:“我们和法官交锋过好多回,就知道形势不对了。”此案的关节点在于“邱氏鼠药”中到底是否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药品氟乙酰胺,但法院没有采纳六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的17次鉴定结果,而是自行联系指定了两个无法律效力的机构进行鉴定。与前17次鉴定结果相反的是,这个机构进行的两次鉴定,均认定“样品均不含氟乙酰胺及其化合物”。
还没有正式宣判,几位科学家已经打听到消息了。因此宣判那天,五位科学家和他们的辩护律师都没有参加,而是呆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会议室商量对策。1993年12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五位专家败诉,要求他们向邱满囤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
科学家反败为胜
判决一出,舆论界尤其是科学界一片哗然。汪诚信等人找到了当时的中国科协主席朱光亚。“朱光亚很恼火,他说我们要反击,要不然伪科学要向科学进攻了。”汪诚信回忆道。据说,中国科协党委书记高镇宁也说汪诚信等五个人是“书呆子”。“你以为你们有理,有化验结果,就可以打赢了?”高镇宁如是说。
在中国科协领导的关注下,二审成为科学界向伪科学反攻的突破点。“我们院长对我说,现在你别管其他事,你的任务就是把这个官司打好。”汪诚信把其他工作都交出去,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反诉事务中。
但是,与第一次诉讼相比,反诉的难度更大。汪诚信说:“大家说,像你们这样的一审败了,第二审要翻过来,只有5%的可能。”好在这时“邱氏鼠药案”已不再是五个人的私事,而演变成为全国科学界的诉讼。1994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邱氏鼠药案”成为委员讨论的焦点问题,不仅全国政协副主席朱光亚给中央政治局汇报科协工作时谈到此事,还有290多名政协委员针对此案提了提案,要求恢复科学的尊严。
在二审遇到重重阻力的时候,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挺身而出,在1993年全国政协举办的春节茶话会上,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科学上的是非问题应由科学界自己来解决,国家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委托科学界的权威机构来做出科学上的鉴定。”“科学界应该尊重法院在执行法律解释法律上的权威,同样,法院也应该尊重科学界对科学是非问题所持的意见和主张。”这一讲话掷地有声,引起很大反响,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
1994年,300多位两院院士评出年度中国十大科技新闻,其中第二条是:“邱氏鼠药案”一审判决5位科学家败诉,在科技界引起强烈反响。由此,在科技界引发了一场“维护科学尊严”的讨论。
1994年12月26日,“邱氏鼠药案”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1995年2月2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五人文章并未侵害邱满囤的名誉权。其上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原判不当,应予纠正。但同时表示,关于“邱氏鼠药”是否含氟乙酰胺的确认问题,以由国家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和处理为宜,本案不予认定和处理。至此,这起沸沸扬扬两年多的讼案画上了句号。
北京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邱满囤败诉后,何祚庥只说了一句话,他说:“这是科学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