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官裁打毒针处死违宪 加裔死囚或逃过鬼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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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官裁打毒针处死违宪 加裔死囚或逃过鬼门关
2012-09-17 07:52 来源: 明报


(卡加利16日加新社电)立法程序复杂与欠缺政治兴趣,改变美国蒙大拿州处决方式的任何计划或受延误,但加拿大死刑犯史密斯(Ronald Smith,图)可能为获得一些希望。

一名法官9月裁决,宣布该州死刑手法「违宪」,或能停止30年法律争拗与上诉,帮助史密斯免被处死,他在1982年谋杀2名蒙大拿州表兄弟而判死刑。

但事情没有那麽简单。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代表史密斯,在2008年提出一宗民事诉讼,挑战蒙大拿州的毒针注射死刑法。联盟认为,毒针行刑违宪,太残酷,是不寻常的惩罚方式。

地区法院舍洛克法官(Judge Jeffrey Sherlock)在他的9月6日裁决书指出一些问题,例如施药者欠缺训练、应使用2剂或3剂也不一致。他还质疑,在注射毒针之前,鉴定囚犯已经昏迷的方法。他在26页裁决书说:「所有这3项关注,引出显著风险,可能严重伤害事主免受酷刑与不寻常惩罚方式的权利。」

法官指出,州议院需要重新检讨法例,使处死方法符合蒙大拿州宪法。

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沃特曼(Ron Waterman)指出,州议院通过那些改变,可能是个艰巨的工作。他也怀疑,改革处死方式是否获得足够支持。他说:「实情是,我们很久没有使用死刑,逾10年没有任何新控的死刑案件。」

州议会1月复会,民主党参议员万詹里德(Dave Wanzenried)准备再提出法案,要求废除蒙大拿州死刑。法案2009年与2011年进到参议院,但无法通过蒙大拿州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如要通过,需要得参众两院同意有关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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