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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客观的。1991年4月知识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天文学家专著《当代国外天文学哲学》。该书第五部分有蒂普勒著的《地外智慧生物概念简史》一篇长文(260-278页,译自Quart J.Roy Astr soc),文中对布鲁诺的评价是这样说的:“人们通常认为,布鲁诺是科学的殉道者,然而,他为哥白尼辩护不是出于科学的理由,而是出于宗教的原因。实际上他轻视哥白尼的严密数学逻辑推理,而仅仅是热衷于用哥白尼的学说去攻击基督教的某些基本信条,他否定基督教的历史观点。布鲁诺被判处死刑,是由于他对基督教进行了令人难以理解的攻击,而不是由于他信奉世界多元性或为哥白尼进行辩护。布鲁诺远远不是科学的殉道者,而实际上是损害了科学。”
文章接着说:“开普勒和伽利略是哥白尼日心革命时期的两位重要的先驱者,他们实际上反对布鲁诺所提倡的可居世界的多元性的思想。”《火刑》以及无数效尤的文章,都极力吹捧布鲁诺大大发展了哥白尼的学说。究竟他有什么创见呢?充其量不外有两点:一是“他非常大声的提出,在别的行星上也有生物,甚至有像人一样有智慧、会思索、按理性生活的动物。”另一个是“在他面前是无边无际的,广阔的空间,世界是没有尽头的。”这 第一个学说早已被证明是荒谬的,后一学说也毫无科学根据。人们挖空心思只能找出布鲁诺的这点“科学成就”,怎么也看不出他有什么发展或推进了哥白尼的学说。相反,他轻视哥白尼的严密数学推理,“并且损害了科学。”他引用哥白尼的学说,单是用来攻击天主教的信条。当时,各国法庭都定了严厉法律来对付教义上的异端分子。法庭起初对布鲁诺很宽松,只是把他从意大利驱逐出去。但他回来后仍然坚持反天主教的立场,法庭仍没有严厉制裁而是等待了他七年,每星期一神父去劝导他。但布鲁诺一味顽固下去,最后终于被法庭判处火刑。
为了进一步了解布鲁诺的死因,这里再引证一本科学性很强的历史书。1966年出版的德国杜宾根大学教授比尔梅耶博士著的《教会史》中关于布鲁诺写道:
“离开多明我会的诺拉的布鲁诺(1548-1600)主张哲学完全独立于教会的权力,他拒不承认‘道成肉身’和一些别的信条,并宣传一种自然主义的泛神论。他用一种亵渎的诗句和诽谤的言论攻击神职界和教会体制,因此引起了公愤。最后落到最可悲的众人唾弃的下场。他被监禁七年,自始至终固执己见,终于1600年2月17日作为异端分子被烧死。”
地心说或日心说并未妨碍天主教的教义。天主教的教义只是告诉人们:宇宙是天主造的,宇宙中的规律是天主安排的。太阳和地球都是来自天主。至于谁绕着谁转。那是科学研究的问题。不属于神学的范围,天主教的教义从来没讲过这个问题。
至于教会对破坏分子施以火刑是否违背情理或太严厉则是另一问题。我们知道社会是不断进步的,古代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与现在的大不相同。用今天的眼光去评判古人的行为是不合辨证法的。具体来说,这里有两点应该注意:一是古代世界各国的刑罚,以今天的眼光看,都是较残忍的。就拿我们中国来说,除了五刑之外,还有砍脚、腰斩、车裂以及刀剐凌迟等等酷刑。欧洲虽以烧死为最残酷,但较我国的凌迟就显得轻多了。二是中古时的欧洲是一种政教合一的社会。扰乱教会就是扰乱整个国家和社会。倡导邪说,造谣诽谤,都构成破坏社会秩序之罪。前面说布鲁诺用秽词恶毒诽谤神职和教会体制,引起了公愤,被众人唾弃,足见对社会危害之大,因此受到惩处。在中国这样的实例多的是,而且有礼法可循,《礼记:王制》上说:“析方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布鲁诺正式执左道乱政而被杀的。
历史是客观的。1991年4月知识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天文学家专著《当代国外天文学哲学》。该书第五部分有蒂普勒著的《地外智慧生物概念简史》一篇长文(260-278页,译自Quart J.Roy Astr soc),文中对布鲁诺的评价是这样说的:“人们通常认为,布鲁诺是科学的殉道者,然而,他为哥白尼辩护不是出于科学的理由,而是出于宗教的原因。实际上他轻视哥白尼的严密数学逻辑推理,而仅仅是热衷于用哥白尼的学说去攻击基督教的某些基本信条,他否定基督教的历史观点。布鲁诺被判处死刑,是由于他对基督教进行了令人难以理解的攻击,而不是由于他信奉世界多元性或为哥白尼进行辩护。布鲁诺远远不是科学的殉道者,而实际上是损害了科学。”
文章接着说:“开普勒和伽利略是哥白尼日心革命时期的两位重要的先驱者,他们实际上反对布鲁诺所提倡的可居世界的多元性的思想。”《火刑》以及无数效尤的文章,都极力吹捧布鲁诺大大发展了哥白尼的学说。究竟他有什么创见呢?充其量不外有两点:一是“他非常大声的提出,在别的行星上也有生物,甚至有像人一样有智慧、会思索、按理性生活的动物。”另一个是“在他面前是无边无际的,广阔的空间,世界是没有尽头的。”这 第一个学说早已被证明是荒谬的,后一学说也毫无科学根据。人们挖空心思只能找出布鲁诺的这点“科学成就”,怎么也看不出他有什么发展或推进了哥白尼的学说。相反,他轻视哥白尼的严密数学推理,“并且损害了科学。”他引用哥白尼的学说,单是用来攻击天主教的信条。当时,各国法庭都定了严厉法律来对付教义上的异端分子。法庭起初对布鲁诺很宽松,只是把他从意大利驱逐出去。但他回来后仍然坚持反天主教的立场,法庭仍没有严厉制裁而是等待了他七年,每星期一神父去劝导他。但布鲁诺一味顽固下去,最后终于被法庭判处火刑。
为了进一步了解布鲁诺的死因,这里再引证一本科学性很强的历史书。1966年出版的德国杜宾根大学教授比尔梅耶博士著的《教会史》中关于布鲁诺写道:
“离开多明我会的诺拉的布鲁诺(1548-1600)主张哲学完全独立于教会的权力,他拒不承认‘道成肉身’和一些别的信条,并宣传一种自然主义的泛神论。他用一种亵渎的诗句和诽谤的言论攻击神职界和教会体制,因此引起了公愤。最后落到最可悲的众人唾弃的下场。他被监禁七年,自始至终固执己见,终于1600年2月17日作为异端分子被烧死。”
地心说或日心说并未妨碍天主教的教义。天主教的教义只是告诉人们:宇宙是天主造的,宇宙中的规律是天主安排的。太阳和地球都是来自天主。至于谁绕着谁转。那是科学研究的问题。不属于神学的范围,天主教的教义从来没讲过这个问题。
至于教会对破坏分子施以火刑是否违背情理或太严厉则是另一问题。我们知道社会是不断进步的,古代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与现在的大不相同。用今天的眼光去评判古人的行为是不合辨证法的。具体来说,这里有两点应该注意:一是古代世界各国的刑罚,以今天的眼光看,都是较残忍的。就拿我们中国来说,除了五刑之外,还有砍脚、腰斩、车裂以及刀剐凌迟等等酷刑。欧洲虽以烧死为最残酷,但较我国的凌迟就显得轻多了。二是中古时的欧洲是一种政教合一的社会。扰乱教会就是扰乱整个国家和社会。倡导邪说,造谣诽谤,都构成破坏社会秩序之罪。前面说布鲁诺用秽词恶毒诽谤神职和教会体制,引起了公愤,被众人唾弃,足见对社会危害之大,因此受到惩处。在中国这样的实例多的是,而且有礼法可循,《礼记:王制》上说:“析方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布鲁诺正式执左道乱政而被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