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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发生在5个月前的一起枪击案新近被披露。深圳一民警受言语刺激后,设计枪杀了挑衅者。另有一起"警察枪击案"发生在3个月前,深圳一派出所民警枪杀副所长后自杀。"公枪私用"事件,引发对警察持枪问题的关注。对于警察可以使用武器包括开枪的情形,相关专家认为目前法律法规并不够具体清晰,认为应制定法律加以明确。
持枪杀人5个月后,民警李才坤涉嫌故意杀人案经网络曝光。《新京报》报道称,今年7月1日晚,深圳市龙新派出所28岁的民警李才坤用配枪杀了人。杀人后,他汇报称击毙了一名抢劫犯。目前深圳警方已将李才坤案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据办理该案的龙新派出所警官赵耀(化名)介绍,李才坤在处理一起案件时,当事人言语挑衅"我出去找人办你",李才坤受刺激,蓄谋杀人。赵耀说,李才坤持枪合乎程序,上班时申领了枪,枪管员和派出所长都在用枪记录单上签了字,李也携带了持枪证。
根据赵耀的介绍,事发当日,李才坤是在派出所值班。按照深圳市公安局现有规定,值班民警出去巡逻时配枪。
在李案发生两个月后,9月13日,深圳罗湖公交派出所副所长杨旭与民警吴干春因工作问题起争执,吴干春用配枪杀死杨旭后持枪自杀。
据了解,因城市治安状况的特殊性,深圳警察长期有配枪的传统。在中国大陆,深圳最早给社区警察配枪。另外治安状况相似的广州,社区警察也配枪。
"只要值班就可以配枪。"在深圳从警十余年的刑警王俊(化名)说,深圳警方很早就有这个传统。他回忆,上世纪90年代末,无论是否有抓捕任务,值班的刑警都可在上班时领枪。
199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据了解,中国大陆很多地方派出所只有一把枪,且只有在执行可预见的会遭到暴力抵抗的行动,才会带枪。
有数据统计,2002年,深圳常住人口132万,暂住人口512万。但相关警力配备是按户籍人口指数的,警力长期紧缺。 偷盗、抢劫的案子频发,常有"砍手党","飞车党"作案。
2003年前后,陆续出现了一些警察因私事开枪伤人的事件。2003年公安部下了五条禁令,其中规定"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深圳流动人口多、治安乱,决定向香港学习。一名公安内部人士介绍,2004年2月12日,深圳警方在一次会议研究后决定,借鉴《香港警察通例》,编撰《深圳警察通令》。 学习香港警察给社区民警配枪,也随即开始。2004年5月17日,罗湖区公安局开始试点,201名社区民警配枪。这是大陆地区社区民警首次配枪。
2006年4月1日,深圳警方开始在全市范围推广社区民警配枪。
深圳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张彦民当时向媒体介绍,深圳实施勤务改革后,民警要以动制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此举推行后,深圳民警的用枪数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
继深圳之后,2006年10月,广州开始试点社区民警配枪。2007年4月24日,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指出,全广州2413名社区民警外出执勤,都要带枪。
敢于开枪的做法甚至被嘉奖。2008年11月27日晚,龙岗分局警员在盘查一盗车嫌疑人时,对方持刀袭警被击毙。
持枪杀人5个月后,民警李才坤涉嫌故意杀人案经网络曝光。《新京报》报道称,今年7月1日晚,深圳市龙新派出所28岁的民警李才坤用配枪杀了人。杀人后,他汇报称击毙了一名抢劫犯。目前深圳警方已将李才坤案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据办理该案的龙新派出所警官赵耀(化名)介绍,李才坤在处理一起案件时,当事人言语挑衅"我出去找人办你",李才坤受刺激,蓄谋杀人。赵耀说,李才坤持枪合乎程序,上班时申领了枪,枪管员和派出所长都在用枪记录单上签了字,李也携带了持枪证。
根据赵耀的介绍,事发当日,李才坤是在派出所值班。按照深圳市公安局现有规定,值班民警出去巡逻时配枪。
在李案发生两个月后,9月13日,深圳罗湖公交派出所副所长杨旭与民警吴干春因工作问题起争执,吴干春用配枪杀死杨旭后持枪自杀。
据了解,因城市治安状况的特殊性,深圳警察长期有配枪的传统。在中国大陆,深圳最早给社区警察配枪。另外治安状况相似的广州,社区警察也配枪。
"只要值班就可以配枪。"在深圳从警十余年的刑警王俊(化名)说,深圳警方很早就有这个传统。他回忆,上世纪90年代末,无论是否有抓捕任务,值班的刑警都可在上班时领枪。
199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据了解,中国大陆很多地方派出所只有一把枪,且只有在执行可预见的会遭到暴力抵抗的行动,才会带枪。
有数据统计,2002年,深圳常住人口132万,暂住人口512万。但相关警力配备是按户籍人口指数的,警力长期紧缺。 偷盗、抢劫的案子频发,常有"砍手党","飞车党"作案。
2003年前后,陆续出现了一些警察因私事开枪伤人的事件。2003年公安部下了五条禁令,其中规定"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深圳流动人口多、治安乱,决定向香港学习。一名公安内部人士介绍,2004年2月12日,深圳警方在一次会议研究后决定,借鉴《香港警察通例》,编撰《深圳警察通令》。 学习香港警察给社区民警配枪,也随即开始。2004年5月17日,罗湖区公安局开始试点,201名社区民警配枪。这是大陆地区社区民警首次配枪。
2006年4月1日,深圳警方开始在全市范围推广社区民警配枪。
深圳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张彦民当时向媒体介绍,深圳实施勤务改革后,民警要以动制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此举推行后,深圳民警的用枪数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
继深圳之后,2006年10月,广州开始试点社区民警配枪。2007年4月24日,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指出,全广州2413名社区民警外出执勤,都要带枪。
敢于开枪的做法甚至被嘉奖。2008年11月27日晚,龙岗分局警员在盘查一盗车嫌疑人时,对方持刀袭警被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