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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事务咨询专家是很好的,但如果以案件化、技术化看待公共安全事务,则还不够;咨询专家的范围还应包括危机管理、心理干预、社会互动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全部环节。
“回避和敷衍,犹如把头埋在沙中的鸵鸟,不能解决问题;忧心忡忡、束手无策,也不是应有的状态。”
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市九届市委十六次全会上发表讲话,称面对网络舆情,领导干部所采用的正确态度和办法是改进执政方式、提高执政效能,加快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努力在进网用网上有突破,在育网管网上见成效,争做敢用善用网络的先行者。
重庆成立全国首个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用以为重大、疑难、复杂的公共安全事件或刑事案件“会诊把脉”,为相关司法行政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委员会层次很高,院士有5名,研究领域有创伤弹道学、高压电工程、信息处理、水文地质学,甚至还有蚕学,专家共有207人,其中不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领导。
公共安全,为民众生命之所系,也牵涉到人心的安宁。成立技术专家委员会,参与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参与重大决策,在事件发生后提供技术指导,出具鉴定意见,应属有意义之举。只是,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只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帮助,尚显局限。
公共安全,应属“社会安全”。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不只是各种重大刑事犯罪,还包括山体滑坡、食品药品不良、环境污染、化学品泄漏、疫病传播等等,方方面面,难以尽数。建立预警系统,制定安全预案,实施安全管理,进行善后处理,涉及范围广泛。公共安全专家指导,也不限于技术方面,还应包括危机管理、心理干预、社会互动等全部环节。
从报道看,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准确地讲,应该是司法行政技术专家委员会,一方面局限于仅为司法行政提供帮助,未能覆盖全部公共安全领域,另一方面局限于仅仅提供技术帮助,未能着眼于公共安全全部环节。
仅仅提供帮助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委员会就有207名专家。如果为所有公共安全事务提供全面帮助,需要的专家人员会是个多么庞大的数字?这或许是一个问题。不过,我相信一个专家的专业能力是既可以为司法行政提供帮助,也可以为其它公共事务提供帮助的,成立覆盖全部公共安全事务的专家委员会,专家人数并不需要算术级数的增加。
现在,国内的公共安全事件应该说呈增加之势。一部分原因是快速发展突显了治理不良,也带来了矛盾多发,由此产生公共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另一部分原因是,人们对安全问题随着发展而更为敏感,信息传播的加速使公共安全事件的影响扩大,这都可能使原先的普通事件演变成公共安全事件。
比如拆迁所带来的群体性事件,因社会差距扩大导致心理失衡所产生的社会破坏行为;比如一个食品企业的不合格产品过去多只在地方销售,而现在经常行销多省,一种流行病疫情过去大多可以保密而现在会被公开;这些都可以引发公共安全问题,而过去很少出现。可以说,公共安全问题的突显,成因既可能在于社会失衡,也可能在于治理失范;既可能缘于群体聚集,也可能缘于个体心理危机;既可能由现实的矛盾激发,也可能来自于工业化、城市化、社会信息化、生活方式全域化或全球化的深刻影响。
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问题,就不应限于“案件化”思维。公共安全事件,对司法行政机关来说,表现为案件;而对于社会整体来说,则是一种普遍的安全缺乏或安全忧虑状态。解决公共安全问题,也要避免“技术化”倾向。公共安全事件,有技术解决之道,但更有社会和政治解决之道。
一个影响安全的事件,首先要么只是直接影响极少数个体,要么只是发源于极少数个体,发展成为公共安全事件,在公众中产生震动,直接构成公众安全事件,或者被公众认为威胁到了自身的安全,则在于社会状况、治理状况不良,以及公众对社会状况、治理状况缺乏信赖。案件化和技术化的公共安全思维,本身包含着一种非公共安全的逻辑,一种剔除公共安全事件的公共属性的设想。
在预防公共安全事件层面,应当完善的首先不是辟谣释疑之类的技术,而是完善治理,包括构筑各种服务、监管体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减少违法行政行为,保障民众各种权利。在处置公共安全事件层面,应当完善的首先也不是现场勘查、物证鉴定、法医检验等等,而是尽快安定公众情绪,使公众相信事件必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总而言之,处理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需要提高,但这不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点,重点应在预防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而预防能力的根本则在于治理的改善而非控制的加强。
公共安全事务咨询专家是很好的,但如果以案件化、技术化看待公共安全事务,则还不够;咨询专家的范围还应包括危机管理、心理干预、社会互动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全部环节。只有这样,公共安全的维护才算是真正地落到了实处。
维护公共安全需要倾听专业声音,但专业声音不应仅仅局限于技术范畴。从这个角度出发也可以这么说:维护公共安全不应漏听专业声音。
“回避和敷衍,犹如把头埋在沙中的鸵鸟,不能解决问题;忧心忡忡、束手无策,也不是应有的状态。”
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市九届市委十六次全会上发表讲话,称面对网络舆情,领导干部所采用的正确态度和办法是改进执政方式、提高执政效能,加快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努力在进网用网上有突破,在育网管网上见成效,争做敢用善用网络的先行者。
重庆成立全国首个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用以为重大、疑难、复杂的公共安全事件或刑事案件“会诊把脉”,为相关司法行政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委员会层次很高,院士有5名,研究领域有创伤弹道学、高压电工程、信息处理、水文地质学,甚至还有蚕学,专家共有207人,其中不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领导。
公共安全,为民众生命之所系,也牵涉到人心的安宁。成立技术专家委员会,参与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参与重大决策,在事件发生后提供技术指导,出具鉴定意见,应属有意义之举。只是,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只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帮助,尚显局限。
公共安全,应属“社会安全”。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不只是各种重大刑事犯罪,还包括山体滑坡、食品药品不良、环境污染、化学品泄漏、疫病传播等等,方方面面,难以尽数。建立预警系统,制定安全预案,实施安全管理,进行善后处理,涉及范围广泛。公共安全专家指导,也不限于技术方面,还应包括危机管理、心理干预、社会互动等全部环节。
从报道看,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准确地讲,应该是司法行政技术专家委员会,一方面局限于仅为司法行政提供帮助,未能覆盖全部公共安全领域,另一方面局限于仅仅提供技术帮助,未能着眼于公共安全全部环节。
仅仅提供帮助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委员会就有207名专家。如果为所有公共安全事务提供全面帮助,需要的专家人员会是个多么庞大的数字?这或许是一个问题。不过,我相信一个专家的专业能力是既可以为司法行政提供帮助,也可以为其它公共事务提供帮助的,成立覆盖全部公共安全事务的专家委员会,专家人数并不需要算术级数的增加。
现在,国内的公共安全事件应该说呈增加之势。一部分原因是快速发展突显了治理不良,也带来了矛盾多发,由此产生公共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另一部分原因是,人们对安全问题随着发展而更为敏感,信息传播的加速使公共安全事件的影响扩大,这都可能使原先的普通事件演变成公共安全事件。
比如拆迁所带来的群体性事件,因社会差距扩大导致心理失衡所产生的社会破坏行为;比如一个食品企业的不合格产品过去多只在地方销售,而现在经常行销多省,一种流行病疫情过去大多可以保密而现在会被公开;这些都可以引发公共安全问题,而过去很少出现。可以说,公共安全问题的突显,成因既可能在于社会失衡,也可能在于治理失范;既可能缘于群体聚集,也可能缘于个体心理危机;既可能由现实的矛盾激发,也可能来自于工业化、城市化、社会信息化、生活方式全域化或全球化的深刻影响。
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问题,就不应限于“案件化”思维。公共安全事件,对司法行政机关来说,表现为案件;而对于社会整体来说,则是一种普遍的安全缺乏或安全忧虑状态。解决公共安全问题,也要避免“技术化”倾向。公共安全事件,有技术解决之道,但更有社会和政治解决之道。
一个影响安全的事件,首先要么只是直接影响极少数个体,要么只是发源于极少数个体,发展成为公共安全事件,在公众中产生震动,直接构成公众安全事件,或者被公众认为威胁到了自身的安全,则在于社会状况、治理状况不良,以及公众对社会状况、治理状况缺乏信赖。案件化和技术化的公共安全思维,本身包含着一种非公共安全的逻辑,一种剔除公共安全事件的公共属性的设想。
在预防公共安全事件层面,应当完善的首先不是辟谣释疑之类的技术,而是完善治理,包括构筑各种服务、监管体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减少违法行政行为,保障民众各种权利。在处置公共安全事件层面,应当完善的首先也不是现场勘查、物证鉴定、法医检验等等,而是尽快安定公众情绪,使公众相信事件必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总而言之,处理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需要提高,但这不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点,重点应在预防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而预防能力的根本则在于治理的改善而非控制的加强。
公共安全事务咨询专家是很好的,但如果以案件化、技术化看待公共安全事务,则还不够;咨询专家的范围还应包括危机管理、心理干预、社会互动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全部环节。只有这样,公共安全的维护才算是真正地落到了实处。
维护公共安全需要倾听专业声音,但专业声音不应仅仅局限于技术范畴。从这个角度出发也可以这么说:维护公共安全不应漏听专业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