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通过修改“阳光法”官员财产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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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澳门1月3日电 澳门立法会3日下午召开全体会议,细则性讨论及表决通过修改俗称“阳光法”的《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

澳门实施公务员财产申报已有8年之久,他们的配偶也要申报财产。不过,依据此前的法律,官员所申报的财产资料不公开。崔世安就任澳门行政长官之后,提出阳光政府理念,财产申报制度开始透明化进程。

这次修法重点在公开,最大的争议是对象及公开财产内容。法案第一文本的对象不包括行政会委员、立法会议员及司法官,现全包含其中,另公营企业、公共资本企业或公共资本占多数出资额的企业,以及公产的特许企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及监察机关的据位人,都要接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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