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早报网
《121号文件》核心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严禁跨地区使用;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对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贷款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承建施工企业只能将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购买施工所必需的设备,严格防止将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
对于个人房贷,121号文件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抵借比不得超过6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所购商业用房为竣工验收的房屋;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并不再执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而按央行公布的同期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广州讯)中国《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北京大房地产开发商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的话说,中国人民银行6月13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121号文件”),是10年来最严厉的措施。
报道说,6月13和14日,潘石屹把公司的财务、计划、核算部门的人都找来,算了两天账。
和潘石屹一样,许多地产商上个周末都没放假,他们都在关起门算账。
表面上看,121号文件只是央行的一个普通业务通知,但文件上触目的“严格”、“严禁”字样,分明已透出了缕缕肃杀之气。对许多地产商来说,这些规定条条如刀,刀刀见血。
四分一房贷违规?
报道说,今年2月底,央行发布《2002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公布了2002年11月,央行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发放的房地产贷款的检查结果。
那次检查共抽查房地产贷款2万零901笔,金额1468亿元(319亿新元)。调查发现违规贷款和违规金额分别占总检查笔数9.8%和总金额的24.9%。
如果这个检查结果在全国有代表性,也就是说,房地产贷款中有近四分之一是违规的。
这也就是说,按央行最新公布的数字,截至2003年4月,房地产贷款余额达到1万8357亿元计算,如果其中四分之一是违规贷款,就意味着全国有4500亿元(978亿新元)房地产贷款是违规的。
调查结果让人想起1993年的房地产泡沫和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因为中国房地产贷款主要来自商业银行的贷款。
据统计,2002年1-10月,商业银行房地产新增贷款余额占房地产完成投资的比例达到66%,如果加上使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数量,这一比例为68%。
从国际经验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一般是在发放贷款后3-8年中逐步显现。中国现在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中,80%是2000年以来发放的,即只有20%的贷款开始进入第三年。因此未来几年个人住房不良贷款很有可能陆续暴露。
不过,121号文件遭到房地产商的质疑。中国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认为,央行121号文件后果是“房地产的冬天来了”,“这个冬天不仅仅是房地产的冬天,而且有可能也是银行的冬天”。
“歧视富裕家庭和商业投资”
任志强说,因为央行此次信贷政策的调整,是从防范金融风险出发的,但实际的结果却会进一步加大金融的风险。如果中途改变游戏规则,那么银行已经发生的大量贷款将面临着无法收回的更大风险。
任志强指出,央行此次信贷政策的调整中一个重点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而歧视富裕家庭和歧视商业投资。“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商业银行建立的基本宗旨,也不符合银行的经营需要”,它“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将绝不是单纯一个房地产行业的信贷政策调整的影响。
《121号文件》核心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严禁跨地区使用;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对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贷款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承建施工企业只能将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购买施工所必需的设备,严格防止将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
对于个人房贷,121号文件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抵借比不得超过6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所购商业用房为竣工验收的房屋;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并不再执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而按央行公布的同期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广州讯)中国《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北京大房地产开发商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的话说,中国人民银行6月13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121号文件”),是10年来最严厉的措施。
报道说,6月13和14日,潘石屹把公司的财务、计划、核算部门的人都找来,算了两天账。
和潘石屹一样,许多地产商上个周末都没放假,他们都在关起门算账。
表面上看,121号文件只是央行的一个普通业务通知,但文件上触目的“严格”、“严禁”字样,分明已透出了缕缕肃杀之气。对许多地产商来说,这些规定条条如刀,刀刀见血。
四分一房贷违规?
报道说,今年2月底,央行发布《2002年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公布了2002年11月,央行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发放的房地产贷款的检查结果。
那次检查共抽查房地产贷款2万零901笔,金额1468亿元(319亿新元)。调查发现违规贷款和违规金额分别占总检查笔数9.8%和总金额的24.9%。
如果这个检查结果在全国有代表性,也就是说,房地产贷款中有近四分之一是违规的。
这也就是说,按央行最新公布的数字,截至2003年4月,房地产贷款余额达到1万8357亿元计算,如果其中四分之一是违规贷款,就意味着全国有4500亿元(978亿新元)房地产贷款是违规的。
调查结果让人想起1993年的房地产泡沫和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因为中国房地产贷款主要来自商业银行的贷款。
据统计,2002年1-10月,商业银行房地产新增贷款余额占房地产完成投资的比例达到66%,如果加上使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数量,这一比例为68%。
从国际经验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一般是在发放贷款后3-8年中逐步显现。中国现在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中,80%是2000年以来发放的,即只有20%的贷款开始进入第三年。因此未来几年个人住房不良贷款很有可能陆续暴露。
不过,121号文件遭到房地产商的质疑。中国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认为,央行121号文件后果是“房地产的冬天来了”,“这个冬天不仅仅是房地产的冬天,而且有可能也是银行的冬天”。
“歧视富裕家庭和商业投资”
任志强说,因为央行此次信贷政策的调整,是从防范金融风险出发的,但实际的结果却会进一步加大金融的风险。如果中途改变游戏规则,那么银行已经发生的大量贷款将面临着无法收回的更大风险。
任志强指出,央行此次信贷政策的调整中一个重点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而歧视富裕家庭和歧视商业投资。“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商业银行建立的基本宗旨,也不符合银行的经营需要”,它“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将绝不是单纯一个房地产行业的信贷政策调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