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方舟子的质疑,贝志城表面沉默,背后改博文擦屁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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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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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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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志诚假装对质疑视而不见,却正在根据大家的质疑偷偷地修改说法。
【老冠:哈哈:BZC改博客了,把老刑警质疑没名称的同学后面加了扈斌。

豆瓣:“印象中在她出事前,我只在去清华找朋友玩的时候在路上碰到她一次寒暄了几句。之后就是95年的寒假,同学聚会时听到有同学说“现在怪病真多啊,你知道朱令突然肚子痛住院,然后头发掉光了,什么原因都查不出来”,然后听说她出院回家休养,然后是95年4月初的一天,再次接到那个同学的电话。”

博客:“高中的时候我已经成为学校里特立独行的典型,让老师头痛的对象。她虽然不是班干部、三好学生那种类型,但至少是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我们似乎没什么交集也没有来往。然后我考上了北大,她考上了清华。印象中在她出事前,我只在去清华找朋友玩的时候在路上碰到她一次寒暄了几句。之后就是95年的寒假,同学聚会时听到同学扈斌说“现在怪病真多啊,你知道朱令突然肚子痛住院,然后头发掉光了,什么原因都查不出来”,然后听说她出院回家休养,然后是95年4月初的一天,再次接到扈斌的电话。”

还有比这三个人能更无耻的吗?唉!】



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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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志诚还偷偷修改过啊?真是欲盖弥彰。

直言不说


#贝志诚的漏洞#贝志诚在2011年12月19日发表于财新网博客的《现实不是童话——朱令事件回顾》(http://t.itc.cn/yymru),在2012年11月18日于新浪博客再次贴出(http://t.itc.cn/fBysd)。但是两文在结尾处的修改很让人疑惑。财新网文的倒数第二段是这么写的”朱令的案例是个很特别的案例,铊中毒虽然很罕见(可能中国一年也就几例),但是症状太明显由于社会影响知道的人也不少(例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白马酒店就描述过)。“而在新浪文则改为”朱令的案例是个很特别的案例,铊中毒虽然很罕见(可能中国一年也就几例),但是症状太明显国外医生知道的人也不少(但国内医生是不了解,之前朱令在同仁就没诊断出来,之后北大铊中毒在中日友好医院也没诊断出来)。“并在最后一段写到”关于阿加莎克里斯蒂描写铊中毒案的《白马酒店》,我说明一下。我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向海外邮件组公布朱令是铊中毒后,有人来邮件提醒以此书为例说这多半是投毒,当时朱令父母已经报案就没有多谈这个问题。后来我详细了解此书,小说里面其实对铊中毒的症状和投毒方式的描写都有大量错误,看了这本书能去下毒或者能诊断铊中毒的可能性很小。“
这里两文表达了完全相反的意思。这里有两个疑点:
1.贝志诚在16年前知道《白马酒店》但是没有看过,16年后写文章提到,也没有想看这本书,但是仅一年后就仔细看了本书,是什么原因让贝志诚想看这本书的?
2.假如贝志诚硬要说就是这一年内仔细看了这本书,并得出了新的结论。那么我们来看看《白马酒店》这本书到底写了什么。
这里以《白马酒店》中文翻译版1990年华夏出版社的为参考,《白马酒店》主要是侦探小说,所以对症状描写不多。查阅这本书中对铊中毒症状的描述有“起初可能会呕吐、下痢,或者四肢疼痛,。。。。。。有时候皮肤上还有色素沉淀”“每个人的症状都不一样,却都会有一点相同---迟早都会掉头发”(P210页)这些症状朱令基本都有,而且两次掉头发的情况很说明问题。
同时看过小说的都会注意到,铊中毒很容易误诊成其他疾病,比如肺炎、脑瘤等。“我想现在大多数都拿来当毒老鼠药。这种药没有异味,容易溶解,也很容易买到。”(P210页)这些信息对一个想投毒的人因该是有吸引力的。在投毒方式上小说没有直接写,而是借调查内容展现出来,包括面包、药物、洗发水等。
可见如果看过小说的人怀疑朱令铊中毒是可能的。而看过小说去投毒当然一样可能。除了剂量不明。而这正是朱令两次中毒的原因,因为凶手不能正确估计铊的致死剂量。



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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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志诚仔细看过书,却得出这样的结论,不知道是何原因?@方舟子 @捣蛋之父



这个信息很重要,在日本嫌疑犯是否读过《白马酒店》竟是作为重要的证据来调查的,那么为什么贝志诚要说看了《白马酒店》去下毒的可能性很小呢? //@西单西四 日本铊中毒专家,北九州大学名誉教授井上尚英从2011年开始到今年年初,在“你知道阿加莎克里斯蒂吗”的总标题下发表了13篇关于铊中毒案例、症状和治疗的文章,http://t.itc.cn/f2QSg,日本的三起案例(79年福岡大学,91年东京大学,05年高中女生投毒杀母)侦破的时候,嫌疑犯是否读过《白马酒店》都作为重要的证据来调查,特别是东大的案件,证人关于嫌疑犯读过此书的证言成为重要的证据,投毒者最后被判11年。
 
不太理解这逻辑,如果那所谓的同学不存在,那才是真丢人
现在把人名加上去了,更容易核实,有什么无耻的?:blink:
 
LS的,没必要跟着陷入这种琐碎的枝节,铊党绑架方教主搞这些枝节真伪之辩,就是企图攻击某个细节的瑕疵,从而推到贝的诚信,造成贝讲假话孙维是无辜的幻觉,太小儿科了。。。
 
LS的,没必要跟着陷入这种琐碎的枝节,铊党绑架方教主搞这些枝节真伪之辩,就是企图攻击某个细节的瑕疵,从而推到贝的诚信,造成贝讲假话孙维是无辜的幻觉,太小儿科了。。。

这些天好多"深海"同志都浮出水面了麽。 :)
 
[ZT] 有点长,原文在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62623/201305/12153.html

科学打假与朱令案侦探 (一) 2013-05-15 13:20:20
科学实验是指在合理设定的条件下,验证或质疑科学假说的活动。科学实验是可以重复的,不同的实验者在前提一致,操作步骤一致的情况下,能够得到相同的结果。(维基百科)

有价值的科学实验取决于科学家的严谨态度和逻辑分析能力。科学容不得半点虚假。

科学打假就是用逻辑推理方法找出科研中的故意的不严谨(造假)。总的说来,造假主要有论文和简历两方面。

1.简历造假:
1)职务造假,比如美国某实验室博士后回国后吹嘘自己是副研究员
2)时间造假,比如在美国的某全职教授同时兼任国内一所或几所大学的全职职务;伪造年龄申请“杰青”
3)学位造假,用钱买野鸡大学的学位;编造正规大学学历/学位
4)奖励造假,自己设公司为自己颁奖;把地域性奖励夸张为“世界著名”;把他人奖励作为自己的

2.论文造假:
1)最低级的就是一稿多投,一字不差
2)同一篇文章汉翻英或英翻汉
3)大段剽窃
4)同样图片经剪切缩放后用于不同实验结果
5)实验结果造假,数据造假。比如低温聚变。此项很难,往往要经过多次实验,才能证明其结果不正确,简单的逻辑推理是不行的。

前八项造假,只要有足够耐心去查找,用简单的逻辑分析方法即可识破。方舟子先生在这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是有目共睹的。方舟子先生揭穿了无数骗子,大大地遏制了造假风,为国内科学界创造了一个更加清净的环境。本王子对方舟子先生的智慧和勇气非常佩服。

科学打假与朱令案侦探 (二) 2013-05-15 13:22:59
刑事案件的侦破与科学打假完全是两回事。

A.侦破刑事案件取决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证据。

1.客观证据(录像,录音,DNA,子弹,凶器。。。)通常可信度较高,但也要排除人为因素才行。

2.主观证据就是证人的证词,可信度就很低了。克里斯蒂借波洛先生之口说在刑事调查里的罪犯/证人们“每个人都说谎”。
1)刑事案件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突发事件,震惊之余,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来记住每个细节;很多人会臆想出“细节”来
2)人的记忆随时间/情景/暗示而变化
3)证人的隐私让他不想说真话

有这么一场心理实验:在某次心理学会会场,几百名心理学家们正听一专家的发言,突然有一人跑入会场,跟着后面一人持枪追击。前者被一枪击毙,倒在主席台前。后者马上被蜂拥而上的警察逮捕,受害人尸体也在几分钟内被抬走。惊慌之余,有警察要求每个与会者写一份目击报告,越详细越好,比如说受害者和嫌犯的衣服帽子鞋子的试样与颜色。结果,这几百份报告让专家们大跌眼镜。绝大部分描述了基本情节:跑在前面的受害人被追来的嫌犯开枪打死;但是“细节”则是五花八门。有人说嫌犯的帽子是红的,有说蓝的。。。实际上嫌犯根本没有戴帽子。

所以,刑事案件的侦破不能一味纠缠于证人的各种细节,一个好的侦探总是能在噪声里发现凶嫌的踪迹,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你是凶嫌的律师,一心一意想让凶嫌脱罪,当然就会用所谓的逻辑推理来纠缠这些细节,希望法官/陪审团不相信这个证人:凶嫌根本没有戴帽子,所以你说谎,甚至你根本就不在场。。。

B.犯罪常常是凶嫌一时冲动造成的,冷静下来后才会想到销毁证据,布置疑阵,所以犯罪情节一般比较简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过多的犯罪环节只会留下更多的线索。

C.凶嫌常常会犯一些低级错误,留下痕迹。

D.高智商的凶嫌有吗?当然会有,但这部分毕竟是少数。Common things happen commonly。一味去钻牛角尖,只会迷失方向。

科学打假与朱令案侦探 (三) 2013-05-15 13:26:09
方舟子先生与朱令投毒案

朱令案的过程网上有无数版本/说法。基本过程大致相同:朱令患疑症,协和开始怀疑铊中毒,但清华否认其可能性,贝志城通过原始互联网求救,外籍医生们怀疑铊中毒,协和不理,朱家自己找人测,证实铊中毒,警方证实毒源在清华,朱令东西失窃,最后,孙维乃警方唯一凶嫌,经惩罚(毕业证)后释放并改名。

其中细节当然有各种差异,但基本过程是一致的。Reasonable person谁都可以看出孙维的嫌疑。

奇怪的是,方舟子先生对此事一直沉默,突然几天前发表文章攻击贝志城等,舍弃那些基本事实,反而用其拿手的逻辑分析对贝志城的很多细节一一驳斥(求救信的语法,从互联网收到的信的数量,翻译者。。。),替孙维辩护,最后结论是贝志城有凶嫌。让方粉们大吃一惊。

问题是,哪个Reasonable person不会想到:假如贝志城是真凶,他为什么会极力去查朱令的病因,把这个案子推了19年?当年20岁的贝志城能够如方舟子先生所言,设下弥天大阵去陷害孙维,而不被警方发现?

方舟子先生对贝志城的攻击,极像辩护律师的勾当,目的就是为了让证人的证词失去信用,让真凶逃脱。就其原因,本王子分析如下:

1.方舟子先生打假有方,以为其逻辑分析天下无双,直接将打假的那一套运用于刑事案件,完全是丢了西瓜拣芝麻,贻笑大方 -- 这是方舟子先生的天真

2.贝志城先生在朱令案里不遗余力,获大众支持,出尽风头;偏他又属于挺寒一族,方舟子先生自然信不过他 -- 好像有点公报私仇的味道

3.有网传方舟子先生收了40万,本王子认为方舟子先生绝对不可能把自己如此贱卖

本王子希望是第一,可能有第二,绝不希望是第三。其实,方先生只需悬崖勒马,给众网友道个欠,相信你会被原谅的。

但愿方舟子先生的一世英名不要毁在孙维身上,本王子还指望方舟子先生继续科学打假哦。
 
LS的,没必要跟着陷入这种琐碎的枝节,铊党绑架方教主搞这些枝节真伪之辩,就是企图攻击某个细节的瑕疵,从而推到贝的诚信,造成贝讲假话孙维是无辜的幻觉,太小儿科了。。。

方教主不傻呀,别人要绑架他,没那么容易吧:D
 
LS的,没必要跟着陷入这种琐碎的枝节,铊党绑架方教主搞这些枝节真伪之辩,就是企图攻击某个细节的瑕疵,从而推到贝的诚信,造成贝讲假话孙维是无辜的幻觉,太小儿科了。。。

前几天,我说方某人是政府的帮闲,闹兄对此很有意见,但是方某人现在的表演越来越充分,最终会从帮闲,变成帮凶。

方某人过去做权贵的帮闲,不是一次了。
 
马甲证人,网民陪审团,本来就不靠谱。要为朱令维权,也不能侵犯孙维的权利。
小方被招安以后,辩护律师干的不错。辛普森脱罪,谁能指责律师是帮凶。
 
前几天,我说方某人是政府的帮闲,闹兄对此很有意见,但是方某人现在的表演越来越充分,最终会从帮闲,变成帮凶。

方某人过去做权贵的帮闲,不是一次了。

其实CFC上也一样,比如老闲,自己当着地主,可思想革命的很。:D:D:D
 
马甲证人,网民陪审团,本来就不靠谱。要为朱令维权,也不能侵犯孙维的权利。
小方被招安以后,辩护律师干的不错。辛普森脱罪,谁能指责律师是帮凶。

网上发言,其实跟聊天一样。没什么维权、侵权一说,成为公众人物后,权利就跟普通人不一样了。方可以搅和,别人也可以指责,理越辩越清嘛。
 
前几天,我说方某人是政府的帮闲,闹兄对此很有意见,但是方某人现在的表演越来越充分,最终会从帮闲,变成帮凶。

方某人过去做权贵的帮闲,不是一次了。
贝也是权贵。
 
马甲证人,网民陪审团,本来就不靠谱。要为朱令维权,也不能侵犯孙维的权利。

小方被招安以后,辩护律师干的不错。辛普森脱罪,谁能指责律师是帮凶。

律师为辛普森脱罪,那是在法庭上,而且是公开宣布是为了挣钱。

小方为孙维脱罪,不是在法庭上,而且他自己宣称,不是为钱。

当孙维动用公权,阻止警方调查,干预司法的时候,她的所谓权力,不会得到我的尊重。
 
贝也是权贵。

作为体制成员,挑战体制,维护正义,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就这点,我敬佩贝先生。

而方某人是舔权贵的屁眼,例如,舔王立军的屁眼,那是事实,可惜王立军很快倒下了,屁眼白舔了。
 
作为体制成员,挑战体制,维护正义,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就这点,我敬佩贝先生。

这也有点吹得太过了吧?他出发点应该就是想帮同学,别象老共的宣传机构一样,啥事情都要拔高到让人无语:blink:
 
这也有点吹得太过了吧?他出发点应该就是想帮同学,别象老共的宣传机构一样,啥事情都要拔高到让人无语:blink:

你要看到客观效果,不要按老中的动机论,去分析所有人,那样的话,所有人都是坏蛋。

从体制的角度来看,贝和孙,是表亲,而贝为了“帮同学”,告发自己的表亲,甚至把自己的族长也带进去,不是需要点勇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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