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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涉轮奸案全程案情曝光

2013-07-28 01:49 京华时报

李某某涉嫌强奸案自庭前会议结束至今,不断有消息自网络曝出,前不久曝出梦鸽写《致法院公开信》为儿子开脱,最近又有“解密哥”在其新浪微博晒出“李天一案新版内幕”,全程披露李某某在酒吧喝酒、几人带杨女士去吃夜宵以及到湖北大厦开房全过程。昨日,本报记者分路探访,该新版内幕诸多细节得到核实。李家新闻发言人、法律顾问兰和回应称怀疑相关信息自警方或GLOBAL CLUB酒吧泄出,随后表示该过程“纯属杜撰”。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评价此版本内幕时“保守”地表示“具有内在合理性”。

1.GLOBAL CLUB 负责人称基本真实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了涉事的GLOBA LCLUB酒吧,因酒吧每晚8时才开始营业,酒吧大门紧闭。了解李某某案“新版内幕”的酒吧一负责人回应称,该“新版内幕”中所讲述的过程是基本真实的,“公安机关为这事儿取证半年了,也多次到酒吧调查、求证,我也做过一些了解,所以感觉事发经过基本是真实的。”

2.金鼎轩
女子一直趴在桌上

在海淀区远大路金源时代购物中心北侧,分布着两家金鼎轩店。虽然两家店面上都标注有24小时营业字样,但位于西部的店面因大门开于购物中心内部,所以不经营夜宵。位于东边的店面则接待消夜人员。

据了解,2月17日晚,该店内的确有几名男子带领一名女子前来消夜,几名男子还与邻座发生纠纷,一名女子则一直趴在桌上,“原来我们也不知道那就是李某某等人,也是3天后看了报纸、再加上警察来调查看监控,才知道那几人就是李某某等,”店内一工作人员反映称,因为酒店监控同公安联网,“只能公安人员才可以查看。”

记者探访
□微博爆料 “解密哥”曝光“新版内幕”

据查,“解密哥”在其新浪微博曝出李某某案“新版内幕”最早是在7月25日22时57分,随后,该“新版内幕”经网友转发发酵。

“解密哥”在该微博中称,李某某轮奸案受害人杨女士是事发酒吧的陪酒小姐,同酒吧签约有《工作协议》,但杨女士并非卖淫女。

随后,“解密哥”透露了他了解到的事发经过:2月17日晚,李某某一伙7人来酒吧“庆祝生日”。因李某某常来该酒吧玩,认识酒吧一位男服务生张某某,李某某一伙儿来后,张服务生便开房招待,而受害人杨女士也跟张服务生很熟,故张服务生便把杨女士和另一陪酒女招进包房(另一陪酒女过后离开),几人一起饮酒作乐唱歌。时近午夜,一伙儿人结账(据说消费1800余元)离开酒吧。此时李某某一伙中2人离开回家,其余人说去吃饭,并招呼张服务生一起去(带着杨女士)。

一伙人来到一家餐厅吃饭(杨女士已不省人事一直趴桌上)(警方事后查看录像)。

吃完饭,张服务生委托李某某把杨女士送回家(此时张服务生完全没想到李某一伙儿兽性大发!)李某某一伙儿把杨女士架到车上,便动手动脚。此时,杨女士已开始清醒反抗,其间遭毒打。

李某某驾车到湖北大厦开房。李某某和一人到前台开房,称喝多了,睡会儿觉,开了一个8小时的钟点房。但杨女士等人,并未从大堂进入酒店,而是李某某策划,另3人把杨女士从后门带入酒店(看来李某某对湖北大厦很熟)(警方调查发现:杨女士被反剪双手搂脖子捂嘴从停车场到后门到房间)整个绑架过程湖北大厦保安服务员无人发现。

杨女士被侵害后不知所措,因李某某一伙跟张服务生比较熟,杨女士找到张服务生,诉说被侵犯经过,此时张服务生才知李某是禽兽,便打电话发短信联系李某某(李家最近展示的短信就是张服务生所发),但李某某不予理睬。张杨两人便到海淀分局报案。

因张服务生知道李某某的手机,警方便监听李某某手机,得知李某某一伙要去北四环一家酒店作乐,警方来了5辆车,都坐满了人。等候多时,直到第二天凌晨,李某某一伙儿才出现,李某某一伙3辆车试图逃走,被警方逼停,拉下全都戴上手铐,李某某等车上还有一位年轻女子(应该是又要兽性大发)。

“解密哥”称,至此案发经过已明朗,此后李某某家狡辩不再复述。

3.湖北大厦
确有后门可出入

昨日上午,自湖北大厦正门向北行约数十米,记者便发现有一进入大厦的小门,门口设置有推拉门和一门卫岗亭。一值班保安称自己新上班两个月,什么都不知道。一相关负责人则称,“不方便说”。

进入门后,记者发现小院内斜停着一些车辆。右前方便是大厦主体,该楼西北角下设有一后门,进入该后门前行几十步,便是湖北大厦大堂和服务前台。

据透露,该后门是消防通道,平时是24小时不上锁。但是车辆均需从大门进入,“车辆进入大门后,可随大厦左转停在后门前停车场,人便可从后门进出。”

针对微博上所说李某某和另一人出面开房的细节,记者了解到事发2月17日晚,湖北大厦并没有李某某的开房记录,但是否以成年王姓嫌犯的名字开房则无从考证。相关资料还显示,早在2010年4月份李某某就曾入住过湖北大厦,可见他对此处应该不陌生。

李某某涉嫌强奸案案发后,有人证实警方曾前来湖北大厦勘验并查看相关监控视频。

4.顺景温泉
民警乘5车蹲守李某某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北四环边的顺景温泉。从李某某等人被抓捕至今,已经过去了5个多月,但停车场的保安们对于这次抓捕都有耳闻和目睹。

几名保安称,2月20日晚,大约5辆车来到停车场的入口,这些车没有警车涂装,与普通民用车辆没有任何区别,但并未进入停车场,车上的人也都穿便装。21日凌晨,一辆奥迪、丰田、皇冠车来到了停车场,停在门口准备进入。

就在此时,先前到来的5辆车上的10余人马上下车,将这3辆车堵住。3辆车曾试图离开,但被这10余人逼停。随后,3辆车上的驾驶员及成员被戴上手铐后带进先前赶来的5辆车。这5辆车快速离开,整个抓捕过程仅几分钟时间。

保安们说,虽然先前赶来的5辆车没有警车涂装,也没有拉响警报器,但他们基本能猜测到是警方正在进行抓捕。被抓捕的至少有4人,从外表看都很年轻。但并无人想到,这次抓捕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名人之子,直到媒体披露这一消息。

□各方回应
兰和:信息疑警方或酒吧泄露

昨日上午,针对“解密哥”发布的李某某案发经过,李某某家法律顾问、新闻发言人兰和称怀疑为警方或酒吧泄露,警方或酒吧应知事件过程。

随后,兰和在其新浪微博中发出《紧急辟谣》,称目前网络盛传的《李天一案新版内幕》系人为杜撰的谣言,旨在混淆视听,未审先判,最终达到某种不可告人之目的,“本人已和京华时报跟踪此案的记者联络,被告知从未与任何人透露所谓的相关内幕。在案件未开庭之前,请勿以讹传讹。这个世界上,能最终左右舆论的,唯有真相。”

在该条“辟谣”微博发出前的凌晨1时19分,兰和发布微博称,“近日有重要信息发布”。

“解密哥”:多方联系无回应

自昨晨开始,记者一直试图通过微博私信及“解密哥”微博中所留的“深度解密”QQ群与之取得联系,以了解该微博的真实性与来源,但直至发稿,一直没有得到博主回应。

“很多人都在找谁是解密哥。”该群内一网友称。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内幕”内外兼具合理性

对“解密哥”曝光的“新版内幕”,杨女士代理律师田参军先是称“不予置评”。然而,昨日13时43分,前不久曾表态谢绝媒体采访的他在其微博上发声称:用普通人的眼光看,网上盛传的《李某某案新版内幕》,内容完整,叙事连贯,条理清晰,具有内在合理性。且该文与已经开展和正在进行的司法程序相呼应,具有外在合理性。同时,田参军还“谨慎地”表示,“但不掌握该文的信息来源,故对其真实性存疑。”“对于该文所披露的案情细节,不发表任何观点和评论。”

田参军确认称,对于杨女士的身份问题,自己已在微博中公开声明,据深入了解,杨女士确为北京一公司职员。该公司在杨女士入职之际,就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

GLOBAL CLUB:别再向酒吧泼脏水

对“新版内幕”中说杨女士实为酒吧“陪酒女”、“同酒吧签有工作协议”一事,一位负责人称,“这纯粹是胡说八道,”他说,酒吧是服务于附近大学生、白领的正规酒吧,不是演出公司,也没签约陪酒女,“称是‘陪酒女’,我认为是混淆视听,那晚服务生张某某也一起喝了几杯,你能说他是陪酒男?”

该负责人称李某某一案曝出后对酒吧的形象影响很坏,“特别是李家的新闻发言人,还有另一被告律师李在珂,说酒吧组织胁迫卖淫,这绝对是诬陷、泼脏水,散布谣言,我们保留和兰和、李在珂等律师打官司的权利。”

该名负责人分析称,李某某的母亲被律师拖着鼻子走;李家聘请的律师是想尽一切办法拖时间、拖案子,“这样可以挣李家更多的钱,争取更多的曝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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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某某涉轮奸案:一切让事实说话
发布时间: 2013-07-28 19:56 来源:

  梦鸽发声明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
  7月28日下午16时,李某某案代理律师兰和在微博上发表了一份公开声明,称为了使得案件能真正回归到事实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为了消除公众对其家庭与司法的双重误会,梦鸽决定去除神秘感,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件。声明上还附上了梦鸽的亲笔签名。
  梦鸽声明原文:
  为了使得案件能真正回归到事实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现在,不管什么事情,只要经人一冠上事实俩字,就真的是事实了么~~:shy:

有说:"最后备不住被强奸的是李天一":tx:
 
等事实公开真相大白之后, 建议追究那些造谣生事诽谤污蔑媒体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梦鸽”二个字,显然是有功底的。梦鸽能写出明明是男人写的字出来?
 
感觉这个案子有意思,俩军对垒的,让人扑朔迷离的~~
 
“梦鸽”二个字,显然是有功底的。梦鸽能写出明明是男人写的字出来?
这字是男人写的还是女人写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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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案控辩双方的行为,只能说中国的法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双方明显是要煽动民意,绑架法律。这么说吧,如果李天一最后被无罪释放,谁能相信他确实是无罪的?大家肯定说是他爹的胜利。
 
都是不认识的人。他们说的名人是谁啊?
 
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李某案 业内人:申请书无效

昨日下午,梦鸽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了梦鸽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上使用了被告的全名。

昨日下午,梦鸽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了梦鸽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书,申请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涉强奸案。

申请书中说,为了使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审理,还原事实真相,作为被告人李某的监护人,现恳请公开审理,让案件所有证据、事实和办案经过透明公开,切实接受法律、公众和舆论检阅。

近日,兰和律师一直预告将发布爆炸性消息。他在昨日下午表示,“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某案,让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由于昨日是周末,记者未能获得海淀法院的意见。

此外,申请书还披露了被告人全名。对此,记者多次拨打兰和电话均无人接听。此前在兰和的声明中也一再使用李某本人真实姓名,兰和的解释是此案已经人尽皆知,再强调“李某”已经欲盖弥彰。

■ 观点
1 是否公开审理 李家说了不算
对此,本案被害人律师田参军表示,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规定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本案中不止李某一个未成年人,此外本案存在性侵犯属于涉及隐私案件,从保护被害人杨女士角度考虑也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不公开审理范围,相信李家的申请不会得到法院准许。
今年新刑诉法实施后,最高法重新明确司法解释,即开庭时被告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所在学校可派代表到场。
2 落款用艺名 申请书无效
这份申请书主文全是打印体,只是落款处为手写体的“梦鸽”二字,这一点也引发一些质疑。
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研究人员毛立新认为,从过去公开的报道看,“梦鸽”只是李某监护人本人的艺名,如果其没有在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军官证上变更姓名,那么这份声明就无效。
毛立新说,这一点虽然刑事诉讼法等并无具体规定,但在票据法上早有明文规定必须签署“本名”,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因此在所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上,签名必须用本名,即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否则即视为无效。
3 申请公开审理 被指“打悲情牌”
专门研究法律职业伦理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认为,李家既然聘请了专业的律师作为家庭法律顾问,从律师的角度不可能不知道法律上对能否公开审理的明确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坚持公开向媒体披露申请书,从实体上、从程序上对于法院审判意义不大,更多地还是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声,试图打出悲情牌证明李家不畏惧审判,甚至是希望借此呼吁关注所谓的“内情”。(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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