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一将---张灵甫》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pding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小篆,你没看出来吧。 太情绪化了影响观察力。:tx:
哦,没看出来。
我是说没看出来我情绪化,倒是看见过不少智子疑邻的例子。:tx:
 
zt
何梅协定》全文如下:

http://baike.baidu.com/picview/227145/227145/0/72b19c024ead63424bfb51f4.html
何梅协定当事人之一

﹝1﹞梅津何应钦备忘录﹝1935年6月9日﹞
一、中国方面对于日本军曾经承认实行之事项如下:﹝一﹞于学忠张廷谔一派之罢免;﹝二﹞蒋孝先丁昌曾扩情何一飞之罢免;﹝三﹞宪兵第三团之撤去;﹝四﹞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及北平军事杂志社之解散;﹝五﹞日本方面所谓蓝衣社复兴社等有害于中、日两国国交之秘密机关之取缔,并不容许其存在;﹝六﹞河北省内一切党部之撤退,励志社北平支部之撤废;﹝七﹞第五十一军撤退河北省外;﹝八﹞第廿五师撤退河北省外,第廿五师学生训练班之解散;﹝九﹞中国内一般排外排日之禁止。
二、关于以上诸项之实行,并承认下记附带事项:﹝一﹞与日本方面约定之事项,完全须在约定之期限内实行,更有使中、日关系不良之人员及机关,勿使重新进入。﹝二﹞任命盛市等职员时,希望容纳日本方面之希望选用,不使中、日关系或为不良之人物。﹝三﹞关于约定事项之实施,日本方面采取监视及纠察之手段。
以上为备忘起见,特以笔记送达。
何应钦阁下:
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
昭和十年六月九日
﹝2﹞何应钦复函﹝1935年7月6日﹞
敬启者,六月九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并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
此致梅津司令官阁下
何应钦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六日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