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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迷失在“糖衣”中——对于学生福音事工的一点反思(彭博)
2013-08-20 11:11:28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u/63afab8c0101fv46 [查看原文]
传福音,是基督徒重要的使命。近年来随着中国大陆的开放和发展,大批像笔者一样的留学生,从中国大陆来到美国求学,其中许多过去没有听闻过福音的留学生,被带领归信基督。
在感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学生福音事工当中,逐渐积累了一些迷惑人的传统,使得福音工作产生了一些方向性的偏差。笔者的经历委实有限,但是从学生事工经历和圣经教导中,有些许的领受,愿意在此就自己所观察到的、学生福音事工中的一些误区,做一点分享。
有效的是药,不是糖衣
笔者认为,如今在一些教会的学生福音事工,乃至整个福音事工当中,有一个重要问题,非常需要厘清,却很难厘清,那就是∶基督徒在福音事工中的责任,到底为何?
《马可福音》16章15-16节中,耶稣教导门徒∶“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诚然,我们本着爱心,热切盼望我们传福音的对象都能够归信主耶稣,与我们同享永生的祝福。然而,主的启示也是很明确的∶基督徒的使命在於传福音,而被传的对象最终是否信主,责任并不在传福音者。
一个原本不信主的人能够最终信主,是因为神的大能,以及其本人的回应,并不是传福音者的“功劳”。同样,如果被传福音者始终抵挡、不肯信主,虽然可能与传福音者在策略上的失误有一些关系,但是决定性的因素,还是其内心的刚硬。
厘清传福音者的责任和神的工作之间的界线,并不是为了推卸责任。“‘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罗》10∶13-14)可见神在福音事工上,给了我们很大的托付。
然而如果我们不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在哪里,就不能够尽好我们的责任。从福音事工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基督徒确实没有搞清传福音者的责任和神的工作之间的界线。既然被传者是否归信的责任并不在传福音者,传福音者的主要使命就应该是“如何让更多的人听到福音,并正确地理解福音”,而不是“如何让更多的人能够接受并相信福音”。但非常不幸的是,很多教会和团契福音工作的核心,恰恰是后者。
不要小看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如果我们福音事工的核心,在于如何使人接受、相信福音,那么我们难免就会注重传福音的方式、方法,超过福音的内容。这实际上是本末倒置。
打一个比方来说,在药粒的表面里一层糖衣,帮助病人更容易将药服下,这是非常必要,也非常有益的。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医治疾病的是药,而不是糖衣。同样,以合适的语言、措辞、活动形式、切入点等等,来辅助传递福音,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我们迷失在这些“糖衣”当中,而忽略了信息本身,那就失去了我们传福音的初衷。
重心错置产生的恶果
这种重心错置在福音事工中的恶果,就是错误的福音策略。我们常常听到,比较有经验的同工教导新同工∶传福音的时候要“有智慧”,避免引起对方的“反感”,别把人“吓跑”。这些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往往会变味。比如为了不引起对方的“反感”,传福音、作见证的基督徒,往往倾向于传讲比较容易被人接受的信息。对於容易引起抵触的信息则避而不谈,或者尽量少谈、晚谈。
很多人传福音的时候,往往会强调上帝对人的爱、圣经上的良好的道德律,以及信主以后对人物质或灵性上的好处,如祷告蒙应允、心灵得喜乐等等。但是,较少有人敢谈人的犯罪、上帝的公义审判,和耶稣十架的救赎。毕竟,这些是一般人不太容易接受,容易“反感”的东西,容易“把人吓跑”。即使要讲,也要等“时机成熟”以后,否则福音朋友会“离开教会或团契,失去了进一步听闻福音的机会”。
这样的福音事工策略,至少在学生事工当中是相当普遍的。笔者相信,执行这些策略的同工是本著良好的初衷的。但笔者也必须指出,这样的福音策略存在著严重的问题,会造成不容轻视的危害。
* 危害一∶不传核心内容
很“不幸”的是,一些最容易引起人反感的信息,如人的犯罪,上帝的公义审判,和耶稣十架的救赎,恰恰是福音的核心内容。如果不传这些内容,那就不是真正的传福音,就相当于叫一个病人把药粒上的糖衣舔了,却不把药吞下去。
属灵的喜乐和平安、道德的提升、人生态度的转变等等,都是信主以后的结果。以此为切入点,没有任何错误。但我们不能忘记,这些的根源在于,十架的救赎使我们脱离了罪的捆绑,脱离了人犯罪之后所受的咒诅。
如果我们没有讲清楚福音的本质,那么他人即使接受了我们所传的“福音”,在形式上决志、受洗,也不一定明白他们所信的道到底是什么,遑论产生“生命的见证”,或像《马太福音》28章19节所说的,“做主的门徒”。
如果加入教会的都是这样的“信徒”,即使人数众多,教会也只是表面上的兴旺而已。
* 危害二∶更严重的损失
对于学生事工来说, 我们所谓“时机成熟”可以谈“罪”、“审判”等的时候,往往是许多学生开始比较稳定地参加团契和教会活动的时候。然而同时,也就是另一部分学生不再参加团契和教会活动的时候。也就是说,有一部分同学舔了一半“糖衣”,觉得没兴趣,走了,真正的“药”连尝都没有尝到,连福音的核心都没有听到呢!
和“完整的福音吓跑人”相比,这样的损失更严重。
为什么我们常常陶醉於学生团契留住了多少学生,多少学生决志,多少学生受洗,却对上述严重的损失视而不见?究其原因,还是错误的责任观所致。我们宁愿对 “慕道友”大下力气,因为在我们看来,他们比较有可能“接受”福音。然而我们却忽略了,对于那些“不慕道”的学生,我们没有尽到责任!
* 危害三∶重心偏离,畏首畏尾
我们怕把学生“吓跑”,多半是出于一种前提假设,即“他们一旦离开了我们的教会或团契,就不太可能接受福音了”。这样的假设,实际上是轻忽了神的大能和圣灵的奇妙工作,过高地估计了自己所在团契或教会的影响力。难道缺了我们的团契或教会,神就没有办法让福音在人心中生根、成长了吗?我们做不到的事情,难道不能交托给神吗?
将属于神的工作(让人接受、相信福音)看成自己的责任,而自己应尽的责任却没有尽到,这样的越俎代庖,既造成福音事工重心的偏离,也造成福音事工中的畏首畏尾,生怕犯错误,阻碍了人接受福音。很多同工不敢对人传福音,或者说不敢传讲某些“敏感”的信息(往往是核心信息),正是因为此。
我们当然不排除,传福音者不当的行为或言语,会产生负面的影响。这些是我们应该努力避免的。但是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神的计划岂能因为人的错误而受到阻碍?神的仆人,只要愿意全心摆上,神的大能自然会保守这个仆人所做的工。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认识清楚在福音事工当中,我们的责任究竟在哪里。这样,我们福音工作的指导思想就不会偏差,就会从“如何有利于福音的接受”,转变为“如何有利于福音的传递”。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需要把我们的福音事工的传统推倒重建。有时一些小小的变化,就可以体现这种转变。比如说,我们仍可以保留与福音朋友愉快的互动活动,但是在活动以後,我们可以花点时间,讲一讲基要真理(不管怎么切入,一定要进入最核心的部分,不能避重就轻)。
当我们忠心尽到责任的时候,相信慈爱和怜悯的神,也会在福音事工的效果上,大大祝福我们。
本文原刊于《举目》46期2011年11月
2013-08-20 11:11:28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u/63afab8c0101fv46 [查看原文]
传福音,是基督徒重要的使命。近年来随着中国大陆的开放和发展,大批像笔者一样的留学生,从中国大陆来到美国求学,其中许多过去没有听闻过福音的留学生,被带领归信基督。
在感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学生福音事工当中,逐渐积累了一些迷惑人的传统,使得福音工作产生了一些方向性的偏差。笔者的经历委实有限,但是从学生事工经历和圣经教导中,有些许的领受,愿意在此就自己所观察到的、学生福音事工中的一些误区,做一点分享。
有效的是药,不是糖衣
笔者认为,如今在一些教会的学生福音事工,乃至整个福音事工当中,有一个重要问题,非常需要厘清,却很难厘清,那就是∶基督徒在福音事工中的责任,到底为何?
《马可福音》16章15-16节中,耶稣教导门徒∶“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诚然,我们本着爱心,热切盼望我们传福音的对象都能够归信主耶稣,与我们同享永生的祝福。然而,主的启示也是很明确的∶基督徒的使命在於传福音,而被传的对象最终是否信主,责任并不在传福音者。
一个原本不信主的人能够最终信主,是因为神的大能,以及其本人的回应,并不是传福音者的“功劳”。同样,如果被传福音者始终抵挡、不肯信主,虽然可能与传福音者在策略上的失误有一些关系,但是决定性的因素,还是其内心的刚硬。
厘清传福音者的责任和神的工作之间的界线,并不是为了推卸责任。“‘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罗》10∶13-14)可见神在福音事工上,给了我们很大的托付。
然而如果我们不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在哪里,就不能够尽好我们的责任。从福音事工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基督徒确实没有搞清传福音者的责任和神的工作之间的界线。既然被传者是否归信的责任并不在传福音者,传福音者的主要使命就应该是“如何让更多的人听到福音,并正确地理解福音”,而不是“如何让更多的人能够接受并相信福音”。但非常不幸的是,很多教会和团契福音工作的核心,恰恰是后者。
不要小看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如果我们福音事工的核心,在于如何使人接受、相信福音,那么我们难免就会注重传福音的方式、方法,超过福音的内容。这实际上是本末倒置。
打一个比方来说,在药粒的表面里一层糖衣,帮助病人更容易将药服下,这是非常必要,也非常有益的。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医治疾病的是药,而不是糖衣。同样,以合适的语言、措辞、活动形式、切入点等等,来辅助传递福音,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我们迷失在这些“糖衣”当中,而忽略了信息本身,那就失去了我们传福音的初衷。
重心错置产生的恶果
这种重心错置在福音事工中的恶果,就是错误的福音策略。我们常常听到,比较有经验的同工教导新同工∶传福音的时候要“有智慧”,避免引起对方的“反感”,别把人“吓跑”。这些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往往会变味。比如为了不引起对方的“反感”,传福音、作见证的基督徒,往往倾向于传讲比较容易被人接受的信息。对於容易引起抵触的信息则避而不谈,或者尽量少谈、晚谈。
很多人传福音的时候,往往会强调上帝对人的爱、圣经上的良好的道德律,以及信主以后对人物质或灵性上的好处,如祷告蒙应允、心灵得喜乐等等。但是,较少有人敢谈人的犯罪、上帝的公义审判,和耶稣十架的救赎。毕竟,这些是一般人不太容易接受,容易“反感”的东西,容易“把人吓跑”。即使要讲,也要等“时机成熟”以后,否则福音朋友会“离开教会或团契,失去了进一步听闻福音的机会”。
这样的福音事工策略,至少在学生事工当中是相当普遍的。笔者相信,执行这些策略的同工是本著良好的初衷的。但笔者也必须指出,这样的福音策略存在著严重的问题,会造成不容轻视的危害。
* 危害一∶不传核心内容
很“不幸”的是,一些最容易引起人反感的信息,如人的犯罪,上帝的公义审判,和耶稣十架的救赎,恰恰是福音的核心内容。如果不传这些内容,那就不是真正的传福音,就相当于叫一个病人把药粒上的糖衣舔了,却不把药吞下去。
属灵的喜乐和平安、道德的提升、人生态度的转变等等,都是信主以后的结果。以此为切入点,没有任何错误。但我们不能忘记,这些的根源在于,十架的救赎使我们脱离了罪的捆绑,脱离了人犯罪之后所受的咒诅。
如果我们没有讲清楚福音的本质,那么他人即使接受了我们所传的“福音”,在形式上决志、受洗,也不一定明白他们所信的道到底是什么,遑论产生“生命的见证”,或像《马太福音》28章19节所说的,“做主的门徒”。
如果加入教会的都是这样的“信徒”,即使人数众多,教会也只是表面上的兴旺而已。
* 危害二∶更严重的损失
对于学生事工来说, 我们所谓“时机成熟”可以谈“罪”、“审判”等的时候,往往是许多学生开始比较稳定地参加团契和教会活动的时候。然而同时,也就是另一部分学生不再参加团契和教会活动的时候。也就是说,有一部分同学舔了一半“糖衣”,觉得没兴趣,走了,真正的“药”连尝都没有尝到,连福音的核心都没有听到呢!
和“完整的福音吓跑人”相比,这样的损失更严重。
为什么我们常常陶醉於学生团契留住了多少学生,多少学生决志,多少学生受洗,却对上述严重的损失视而不见?究其原因,还是错误的责任观所致。我们宁愿对 “慕道友”大下力气,因为在我们看来,他们比较有可能“接受”福音。然而我们却忽略了,对于那些“不慕道”的学生,我们没有尽到责任!
* 危害三∶重心偏离,畏首畏尾
我们怕把学生“吓跑”,多半是出于一种前提假设,即“他们一旦离开了我们的教会或团契,就不太可能接受福音了”。这样的假设,实际上是轻忽了神的大能和圣灵的奇妙工作,过高地估计了自己所在团契或教会的影响力。难道缺了我们的团契或教会,神就没有办法让福音在人心中生根、成长了吗?我们做不到的事情,难道不能交托给神吗?
将属于神的工作(让人接受、相信福音)看成自己的责任,而自己应尽的责任却没有尽到,这样的越俎代庖,既造成福音事工重心的偏离,也造成福音事工中的畏首畏尾,生怕犯错误,阻碍了人接受福音。很多同工不敢对人传福音,或者说不敢传讲某些“敏感”的信息(往往是核心信息),正是因为此。
我们当然不排除,传福音者不当的行为或言语,会产生负面的影响。这些是我们应该努力避免的。但是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神的计划岂能因为人的错误而受到阻碍?神的仆人,只要愿意全心摆上,神的大能自然会保守这个仆人所做的工。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认识清楚在福音事工当中,我们的责任究竟在哪里。这样,我们福音工作的指导思想就不会偏差,就会从“如何有利于福音的接受”,转变为“如何有利于福音的传递”。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需要把我们的福音事工的传统推倒重建。有时一些小小的变化,就可以体现这种转变。比如说,我们仍可以保留与福音朋友愉快的互动活动,但是在活动以後,我们可以花点时间,讲一讲基要真理(不管怎么切入,一定要进入最核心的部分,不能避重就轻)。
当我们忠心尽到责任的时候,相信慈爱和怜悯的神,也会在福音事工的效果上,大大祝福我们。
本文原刊于《举目》46期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