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应该是原告胜了

原告原来是要50万私了,现在已经有3被告愿各赔15万求轻判。:eek:
瞎折腾啥啊。

主要是李主犯的家长和律师们瞎折腾:不赔钱,不认罪。并要求从犯们的家长和律师们一起不赔钱,不认罪。

李主犯的家长和律师们希望,从犯们和李主犯一起死扛,但从犯们的家长和律师们觉得,从犯们和李主犯一起死扛,倒霉的是从犯们,获利的是李主犯。于是,李主犯的家长和律师们很生气,咱好歹也是将军家庭,怎么从犯们的家长和律师们,都不买帐呢?
 
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是好女人也不可以被强迫轮流发生性关系,并被殴打吧
下面律师陈述是庭审得到确认的

:李某某等5人于2月21日凌晨被抓后,警方就分开审讯。李某某在一个月之内的分别供述中,至少有三次承认打人的事,杨女士在车上用脚乱踢,要找张伟,要下车,李某某等人用手捂着杨女士的嘴,摁着她的手,抽她的嘴巴;在房间里,因杨女士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又抽杨女士嘴巴,而且王某还揣了杨女士头部。
小魏的供述很稳定,他在多次供述中均表示杨女士在车里喊叫,用脚乱踢,李某某和王某就打了杨女士脑袋;在房间里,李某某抽了杨女士嘴巴,王某踹了杨女士的头部,后来李某某和王某把杨女士的衣服脱光。
大魏在多次供述中说,杨女士在车上折腾,又喊又叫,李某某抽杨女士嘴巴,摁着她的手,在房间里,李某某说:“兄弟,上。”王某踹了杨女士的头,几个人强行脱了杨女士的衣服。
张某在5次供述中也比较稳定,均供述杨女士要下车,李某某煽耳光。
这4名未成年人在警方讯问时,均有监护人在场,监护人也在讯问笔录上签了字。这些供述加上被害人陈述,以及部分被告人当庭指认打人的供述、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能作为证据链,证明李某某等5人系在违背杨女士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不是好女人也不可以被强迫轮流发生性关系,并被殴打吧
下面律师陈述是庭审得到确认的

:李某某等5人于2月21日凌晨被抓后,警方就分开审讯。李某某在一个月之内的分别供述中,至少有三次承认打人的事,杨女士在车上用脚乱踢,要找张伟,要下车,李某某等人用手捂着杨女士的嘴,摁着她的手,抽她的嘴巴;在房间里,因杨女士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又抽杨女士嘴巴,而且王某还揣了杨女士头部。
小魏的供述很稳定,他在多次供述中均表示杨女士在车里喊叫,用脚乱踢,李某某和王某就打了杨女士脑袋;在房间里,李某某抽了杨女士嘴巴,王某踹了杨女士的头部,后来李某某和王某把杨女士的衣服脱光。
大魏在多次供述中说,杨女士在车上折腾,又喊又叫,李某某抽杨女士嘴巴,摁着她的手,在房间里,李某某说:“兄弟,上。”王某踹了杨女士的头,几个人强行脱了杨女士的衣服。
张某在5次供述中也比较稳定,均供述杨女士要下车,李某某煽耳光。
这4名未成年人在警方讯问时,均有监护人在场,监护人也在讯问笔录上签了字。这些供述加上被害人陈述,以及部分被告人当庭指认打人的供述、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能作为证据链,证明李某某等5人系在违背杨女士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早给个百万,早就没事儿了。
那片神奇的土地上,还有真话么。
 
早给个百万,早就没事儿了。
那片神奇的土地上,还有真话么。

难有真话。
但是,5个未成年人,分开询问,不用动刑,晓之以理就结了。罪行轻的3位就招了。罪行重的2位一个死抗,一个半抗。

早给百万是没啥事,这种事太多。弱势群体在强势面前能做什么?已经被轮流发生了,能拿到点钱弥补不算过分,毕竟生活还要进行下去。
 
卖淫、强奸、敲诈,这个案件包含了诸多罪恶的元素。不管谁赢, 现在的北京都是丑恶的资本主义大本营。


幽喝, 看来,人还是得死一回才能有觉悟 :evil:
 
再加5万就够了。
数学计算不对,原来的数是私了。现在还得多出50万给律师,还差55万。加拿大的官司都是这样算的,估计中国也一样。
 
钱,女人,政治。。。。只能玩儿其中两个,不能全都玩儿。。。
这样行吗?

18-28 玩女人和钱; 29-38 玩女人和政治; 39-48 玩钱和政治;49-58 玩钱和女人;59-68 玩女人和政治;69- 玩玩行吗?
 
这样行吗?

18-28 玩女人和钱; 29-38 玩女人和政治; 39-48 玩钱和政治;49-58 玩钱和女人;59-68 玩女人和政治;69- 玩玩行吗?
分阶段玩不同的,一生全玩儿了。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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