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从Centrepoint法庭回来。
赢了!
概要描述一下剧情:
一. 今天这么恶劣的天气没有帮上忙,警察和翻译都来了。
二. 传票的签署日期写错,提出质疑,被驳回。Issue date签在2014年10月(实际上是2013年10月份签发的),传票还是继续有效
三. 只好跟警察正面交锋。
我提了3点
1. 事发路口本身路线曲折,两边视线都不好;
2. 事发时间是深夜,下着雨,时间点和天气都不好;
3. 最重要的是,路口有左转灯,没有停牌。我有路权(Right of Way),不需要停下来等直行车。
结果就是警察认输,本人当场得到清白
翻译直说我运气好,我倒不觉得,靠得还是有理有据。
Never Give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