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记者了!

看看新快报的声誉
quote from wikipedia
争议[编辑]
《新快報》也因其新聞的報道速度、與讀者互動和報紙版面設計獲得讀者的喜愛[來源請求]。但也普遍存在不符事實與偏頗新聞事件主因的文章,受到讀者質疑。《新快報》在“公民新聞”風潮漸起的中國大陸,較推崇“爆料”。在報紙和其官方網站均有“爆料”聯繫方式提供給普通讀者與民眾。

造谣[编辑]
2007年到2008年《新快报》善于利用中国人的民族情绪制造假新闻,编造过韩国有人主张风水汉字活字印刷等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假新闻[3] 和“韩国《朝鲜日报》报道孙中山是韩国人”的假新闻,引起不少中国人的愤怒,结果证实这些都是编造的[4]

http://zh.wikipedia.org/wiki/新快報
现在中国好多记者品质出了问题。为了博眼球赚人气胡说八道,造谣诬陷啥都干得出来。枪毙俩应该不冤。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规定:
一、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没判前,都是无罪。
直接拘留,律师三天后才见面,是按重罪嫌疑犯对待!:eek:
 
法院没判前,都是无罪。
直接拘留,律师三天后才见面,是按重罪嫌疑犯对待!:eek:
只要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可以实行逮捕。程序上有没有问题我就不清楚了。律师啥时候要求会见嫌疑人的没看到有关报道。新快报本身信誉就有问号,所以单方面的控诉不见得靠得住。
 
只要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可以实行逮捕。程序上有没有问题我就不清楚了。律师啥时候要求会见嫌疑人的没看到有关报道。新快报本身信誉就有问号,所以单方面的控诉不见得靠得住。
文章里有说三天后见到律师。
没律师在,不可以审嫌犯。先关三天杀威。:eek:
 
文章里有说三天后见到律师。
没律师在,不可以审嫌犯。先关三天杀威。:eek:
谁告诉你没律师在不能审嫌犯?嫌犯不要律师就定不了罪?太simple了吧?
 
嫌疑犯自己放弃律师是一回事吗?去查下新刑诉讼法先。
你赶紧去查吧。
嫌犯不放弃律师但每个都不满意。我就要希拉里给我辩护。麻烦你们公安给我请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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