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移民部律师指控赖昌星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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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7月18日消息:据媒体报首,加拿大移民部律师在温哥华联邦法院正在审理的赖昌星难民上诉案中指出,赖昌星和他的妻子曾操控“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走私活动,称移民部陪审团去年拒绝赖昌星夫妇的难民申请是正确的决定。移民部律师还向联邦法官列举了赖昌星进行大规模走私活动的实例。


加通社报导说,加拿大移民部律师莱斯尼克(Esta Resnick)16日在听审中告诉联邦法官麦克基(Andrew MacKay),赖昌星和曾明娜“从事过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走私活动”。麦克基法官问为什么他们没有遭到指控时,莱斯尼克解释说,根据中国法律,只有赖昌星夫妇在中国境内,他们才会被起诉。


莱斯尼克律师在法庭上向法官介绍了赖昌星一案的大体情况,指中国官方已指控赖昌星进行了大规模走私活动,其中数十名接受过赖昌星贿赂的中国官员已卷进了这起最大的走私案。


莱斯尼克举例说:赖昌星在一起走私案中,把货柜运到中国南部的一个“特殊管理区”或免税区,在受贿官员的帮助下,赖昌星把货物直接卸到仓库,然後再把这些货物运进内地。而这个空集装箱则被赖昌星装船运走,赖就是以这种方式来逃避关税。


莱斯尼克介绍说:为此,赖昌星不得不贿赂每一个环节,而那些接受贿赂的人则声称,这个集装箱将发往一个国外的目的地。此外,赖昌星走私的另一个途径是:赖昌星的走私货物进入中国港口时,那些接受过赖的贿赂的官员则故意减少货物的价值。这样,赖就可以少付关税。


报导说,中国官方已指控赖昌星是一个庞大走私集团的策划者,在贪官的庇护下,把价值数百亿美元的货物走私进中国。去年6月,由两人组成的难民陪审团发现赖昌星并“不可靠”,因为赖昌星曾承认过走私和贿赂罪行。此外,难民陪审团也有理由和原因认为曾明娜也参与过走私。



因此,加拿大移民部律师莱斯尼克认为,赖昌星所被指控的罪行是非常严重的,而这些罪行是非政治性的。赖昌星“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向许多人行贿,也有许多人在为他的集团效力。”


赖昌星的辩护律师迈塔斯(David Matas)在当天的辩论中重申说,不管中国官员是否担保过,只要他的委托人被送回中国,将有可能会被处死。此外,迈塔斯还再次指责难民陪审团错误地把责任都推出赖昌星,让其证明自己没有从事过走私活动,而那些证明文件都是赖无法从中国获得的。


迈塔斯强调说,与赖昌星一案有关的8人已被中国官方处死,另有18人被判了死刑,这就让人怀疑中国方面担保不会处死赖昌星的“可靠性”。


据悉,赖昌星难民上诉案按计划将於18日结束,可能会有最後结果,但联邦法官麦克基表示,若本周审理不完下周将会继续进行。
 
中国不会处死赖昌星的原因是只要SHUTUP他那张嘴,死人活人不重要,保证他活着比死还难受。
看看号子里呆过的刘少奇,贺龙,江青,活得不如一条狗。什么时候中国人才能活得像个人?
一切为了政治需要。即使你跑到国外,你说话还得小心别招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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