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真的没几个理性的民众了。不但是仇富,仇官,连艺人也仇。 没有人在乎证据。。。 落井下石的心态比比皆是。
我觉得这片文章比较公道:
http://economy.caixun.com/nanmz/20131119-CX03c8sb.html
“李天一案存在民意判决吗?就社会舆论来说,是存在的。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在《李某某案中的媒体责任》一文中认为,李某某案的审判过程是法治之觞、正 义之觞,出现这种令人扼腕的局面,部分歪曲报道、煸动民粹的媒体和媒体人难辞其咎。媒体片面的报道会导致民众出现错误的判断,产生错误的舆论,错误的舆论 反过来又进一步影响媒体,进而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影响司法。
他认为,和
唐慧案 类似,从媒体传播角度,在李某某等人的案件中,一开始就出现了严重的信息失衡。一方面,尚未成年的李某某的姓名和身份迅速被媒体(甚至还包括央视)捅出, 接着是对其不利甚至不实的消息开始传播,比如传言说的李某某的年龄造假、其他同案犯身份显赫、被害人被采着头发从后门进入酒店等。遗憾的是,类似的情形早 已不是第一次发生。除了唐慧案,再早之前的药家鑫案、李昌奎案、邓玉娇案,无一不是因媒体报道失衡而造成舆论扭曲最终干扰司法、牺牲公正的恶例。
问题在于在中国民意是否影响到李天一案的审判?如果民意影响了审判是民众的责任,还是法官的责任呢?一个公正的法官,当然是实事求是,以事实作为准 绳进行判决,如果他做出的判决被民意或者其它力量所影响,自然首先应该怪罪的是法官自己的不“专业”。以此说李某某案的判决是“法治之觞”也是小题大做, 因为恐怕这次“法治之觞”的判决在此之前,有更多的不是受“民意”影响而是受权力影响案例。
民众关心这个案件,一方面是由于涉案人员具有新闻性,李天一的父亲是李双江,母亲为梦鸽,他们的特殊身份备受关注,且李天一本身也有“劣迹”;另一方面在中国现实状况下,由于涉案人员特殊,民众担心案件不能公正的审判,所以李天一等强奸案才会如此的受关注,再加上对“
富二代”或者官员二代的不良印象,不理性的民众对案件舆论审判现象是存在的。
要解决民意审判的问题,首先得有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使民众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判决;其次要有独立客观的媒体,能让民众看到客观全面的信息;另一方面在一个“阳光”的社会中理性的民众。前面两者成立,才有可能培育出民众的“理性”,反之,
潜规则普 遍存在,信息被遮蔽,司法不断被权力扭曲的情况下,要求民众单方面的“理性”是困难的。但是,一个国家的“上层社会”与“普通民众”往往具有精神上的“同 构性”,就像古时候的皇帝的信念与一个农民的生活信念差别不大一样;因此,如果民众能够“理性”,国民精神面貌有大的提升,自然能促进我国的法治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