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实录:忤逆打骂母亲,妇人当场变狗(有图,心理脆弱者慎入)  

(二)

京兆人潘果,不满二十岁就因武艺超群,在都水衙门当差。回乡休假时,常与几个乡里少年打猎、游荡。

一天,他们经过坟地,发现一头牧人丢失的羊。潘果与几个少年把羊捉住,偷偷领回家。那头羊在路上不停地叫,潘果害怕主人听到叫声,就将羊的舌头连根拔去。当晚,羊就被煮吃了。

一年之后,潘果的舌头慢慢变短,最后竟然消失殆尽,只好上交解职报告。平富县尉郑余庆对他的解职理由深表怀疑,就打开他的嘴查验,果然舌根处只剩下豆大的一点儿。问其缘由,潘果就将偷羊的经过如实陈述。县尉教他为羊追福。潘果就到寺院受持五戒,为羊修福。

一年后,舌头渐渐长出来了,恢复到当初的大小。潘果向县尉汇报悔过自新的经过。县尉任命他为里正。

贞观十八年,已是监察御史的郑余庆亲自向我叙述这件事。(唐临《冥报记》、《法苑珠林》、《太平广记》)
 
(三)

三十多年前,丰原附近乡村有一农家,养了一只母猫。当时一般家庭厨房都有大灶,以木柴、稻草为燃料。因灶内温暖,母猫冬天最喜欢在灶内过夜。那家农妇每天早晨烧饭,必先赶走母猫。

一年冬天,母猫怀了小猫,照旧到灶下过夜,次日清晨,虽经多次驱赶,仍不愿出来。农妇心烦,忽起嗔心,随即取稻草引火,而那只贪睡的母猫竟被活活烧死。

事隔一年,农妇生下一个孩子,全身骨软,手脚萎缩,整天躺在床上,痛苦不堪。如此连生六胎,个个都是软骨儿,大小六个排列床上呻吟。

不久,农妇也因忧伤愧疚而离开人世,临终前频频发出猫的惨叫声。(唐启扬《普门文库月刊》1982年10月)
 
(四)

德惠县菜园子公社十二队赵振堂的儿子,十五岁的时候,放学与同学结伴回家,途中见一群刚会吃食的小狗,同学们便围上去抱着玩。玩着玩着,小赵顿起恶念,用别针刺瞎一只小狗的眼睛,随手扔进旁边水沟,然后抓起一只再刺……同学们不忍心看下去,劝阻他,他也不听,把七只小狗全部刺瞎。

事过十二天,他与同学们见一老汉正在凿修碾子,上前围观。老汉警告他们离远一点儿,以免误伤。其他孩子都听话地离开了,唯独小赵愣在原地,好像没听见。老汉锤子落下,迸起一块石子,正好飞进小赵左眼,导致失明。

二十七岁那年,他在晒场上打小麦,天热马乏,他用系着铁丝的鞭子抽马,伙计们劝他对马好一点儿,他就是不听,竟挥鞭把一只马眼抽瞎!最后一次挥鞭时,鞭梢弹回,正中自己的右眼。父亲把他送到哈尔滨眼科医院治疗,难以治愈,他从此成了双眼瞎。(长春地藏寺 安弘 1992年5月)  

http://www.jieshafangsheng.com/html/2012/yinguolunhui_0509/24323.html
 
敬一丹两会提出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案》议案
2012-04-20 07: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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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敬一丹2011年全国两会提出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案》议案,议案全文如下:
  目前,中国没有一部完整的旨在“尊重动物生命、保护动物不受虐待”的法律,如《反虐待动物法案》(或《动物保护法》)。动物保护立法存在大量空白,动物保护缺乏法律支撑。由于没有相关立法,中国社会早已出现严重虐待动物问题,如广泛的家畜屠宰前注水、活熊取胆等等。这些恶劣行为不仅伤害动物,也严重影响社会和谐,损害中国的国家形象。因此,特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案》议案。
 
  一,立法的必要性
  1,当前动物保护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系统的法律调整规范的缺失是造成肆意残害动物的一个重要的原因。由于传统伦理体系毁坏,道德水平下降,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导致恶性虐待、杀戮动物事件层出不穷,规模之大、手段之恶、结果之惨,令人瞠目结舌。“野味”畅销、活熊取胆、屠宰前注水、活剥取皮、围捕打狗等等,更是为情理所不容。虐杀、伤害动物等恶性事件涉及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各个种类,也贯穿在繁殖、销售、饲养、屠宰等各个环节。其中屠宰前注水、活熊取胆与活剥动物毛皮是最为严重的虐待,除了这些极端的恶性例子以外,还有大量有关动物的负面现象存在,如对宠物的虐待、遗弃,对实验动物的非人道对待,等等。动物保护的严峻形势不但危害动物,也直接使人类面临生态系统破坏、养殖污染、疫病流行等问题。此外,残害生命的恶劣行为也极大地影响个人的心理健康,由此所郁积的暴戾之气也阻碍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和谐的达成。
 
  2、有关虐待动物的恶性事件严重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

  我国积极参与动物保护的国际合作,早在1980年便参加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之后还逐渐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捕鲸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但是,目前中国动物保护不利的情况,特别是活熊取胆行业不断发展、滥取动物皮毛不断扩大,家畜屠宰前注水等,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反感。一些国家的政府组织乃至于民间组织纷纷对这些恶性事件表示关注与忧虑。这些都严重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使中国的国际公信力下降。实际上,大规模虐待动物也违反中国文化精神。此外,由于我国没有充分回应国际动物福利贸易标准建设的要求,使得我国难以逾越发达国家所设置的动物福利贸易壁垒,严重影响我国的对外贸易及经济建设水平。
 
  3、相关法律零散、立法理念和技术落后

  我国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生猪屠宰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各省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动物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渔业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其他法律规范中涉及到动物保护的零散规范。这些规范存在以下不足:第一,规范过分零散,立法技术相对落后,许多规范互相矛盾,配合不协调;第二,保护范围过窄、过于片面,如对于野生动物的定义仅限于“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又如缺乏对除珍稀野生动物之外的其他动物类型的保护,以及与动物相关各环节的规范;第三,立法理念相对陈旧,没有对虐待动物加以严格界定和管理,防范措施少,惩罚力度不够。
 
  二、立法的可能性:

  目前中国法学界对于动物保护法的研究无论是从主体理论、动物福利等抽象理论层面,还是从规范技术等方面,皆有相当的研究积累。而且,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进一步展开,一些国家有关动物保护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等先进经验也逐步为国人所熟悉,并将为我们国家的相关立法提供较好的借鉴。2010年,法律学者就《动物保护法》所提出的专家建议稿,也是一种学术研究积累,可以为制定正式的《动物保护法》提供有益的借鉴。据2010年部分网站的民意投票显示,80%的投票网民赞成立法,75%的网民赞成对虐待动物致死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案》(或《动物保护法》)的民意基础也已具备。此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以来,我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已经拥有大量的法律实践,而这些法律实践所反射出的现行法律体系的不足、法律技术的漏洞也为《动物保护法》的制定提供了经验与借鉴。
 
  三、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案》的意义

  1、制定一部旨在尊重动物生命、防止虐待动物、促进动物基本利益的法律,有助于减少社会中的暴力,有利于动物保护、维持生态平衡以及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达致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环境;

  2、有利于提升中国的国家形象。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旨在防止虐待动物的《防止虐待动物法》或保护动物的《动物保护法》、《动物福利法》,而中国作为一个向现代法治国家转型的大国,却没有一部完整的《动物保护法》(或《反虐待动物法案》),这与中国的大国地位十分不相称。同时,有利于逾越发达国家所设置的动物福利贸易壁垒,提升对外贸易及经济建设水平。
 
  3、有利于填补中国的立法空白,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都有《动物保护法》或《防止虐待动物法》等旨在“尊重动物生命、保护动物不受虐待”的法律,大陆地区作为首都所在地,应尽早应该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案》(《动物保护法》),体现法律的完整性。

  综上所述,我国亟需一部动物保护立法,因此提请全国人大把《反虐待动物法案》的制定纳入十二五法律制定规划,尽快组成由法律专家、伦理学者、动物保护团体代表,以及相关专家学者参与的《反虐待动物法案》起草委员会,推进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也标志我国社会主义文明进入新阶段的法案。

http://www.jieshafangsheng.com/html/2012/fshs_0420/13795.html
 
我敬畏佛法,但是通过讲这些杜撰的故事,甚至PS出来的照片宣扬佛法,个人浅见,只会让大家更觉得佛法跟封建迷信是一回事。弘扬佛法不需要给大家讲这些所谓现世报的故事,只需要讲佛经里的道理就可以了,信的人来信不是因为害怕现世报才信的,不信的人你吓唬他也是没有用的,如果佛法那么浅显,用因果报应就可以解释,那你如果解释现在很多坏人得意,好人没有好报的事情呢,那些满手沾满人民鲜血还靠民脂民膏颐养天年的人的又如何解释。
 
我敬畏佛法,但是通过讲这些杜撰的故事,甚至PS出来的照片宣扬佛法,个人浅见,只会让大家更觉得佛法跟封建迷信是一回事。弘扬佛法不需要给大家讲这些所谓现世报的故事,只需要讲佛经里的道理就可以了,信的人来信不是因为害怕现世报才信的,不信的人你吓唬他也是没有用的,如果佛法那么浅显,用因果报应就可以解释,那你如果解释现在很多坏人得意,好人没有好报的事情呢,那些满手沾满人民鲜血还靠民脂民膏颐养天年的人的又如何解释。

请问您是如何确定图片是ps过的?

您的看法确实浅显。所以需要继续学习佛法。

"用因果报应就可以解释,那你如果解释现在很多坏人得意,好人没有好报的事情呢,那些满手沾满人民鲜血还靠民脂民膏颐养天年的人的又如何解释"这个问题是学佛问题ABC中的A级问题。找google大叔,百度阿姨都能找到答案。

愿与您共同学习、探讨。

阿弥陀佛
 
因果报应——蛇复仇

2005年8月阎某驱车往海军402医院,路上见有一老一少两条蛇,车开过并没有压死它们,他不甘心,倒车回去,把两条蛇活活的压死了!

   几天后他带着怀孕九个月的妻子又从此路经过,突然车门无故敞开,他的妻子猛的栽了下去,妻子当场死亡!未出生的孩子也死在肚子里了。

   当时行车速度很慢!出事的地方正是两条蛇被压死的地方!
 
   有人问:那为什么饲养蛇的人杀了那么多蛇也没见报应 ?

  人有三六九等,动物亦然。动物中有胡黄白柳,狐仙(狐狸)、黄仙(黄鼠狼)、白仙(刺猬)、柳仙(蛇),这四类动物有善于导引吐纳拜月者,在每类中,也只有少数的才修炼道术。修炼即是锻炼精神,使心念集中,万法不出一定字。

   蛇类众生,其中柳仙指修炼者,《白蛇传》中白蛇青蛇即属柳仙,所谓柳仙,唯修定力,不持戒律也,所以贪爱不除,于是演绎一段情怨。凡柳仙往往是嗔心未除的修道者堕落在畜生道使然,此等众生因能回忆前世为人时修道,所以时时想与人结缘,此民间巫婆灵媒能量来源也。
 
   我们上边提到的蛇就是属于柳仙。而饲养的蛇因为是饭来张口,环境糟杂,与猪羊牛相同,是标准的畜生,哪来什么定力。所以屠杀胡黄白柳报应迅速,屠杀畜生的报应慢些。

  众生的生命有精神和身体,精神为正报,身体为依报。身体是精神的影子工具,众生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精神与精神的关系,心与心的关系,灵与灵的关系。

   佛法第一戒“不杀生”,即揭示了法界所有生命之间的和谐关系法则,是最高的真理和智慧。屠杀畜生的报应很慢并不是没有报应,杀生者必偿命。报应慢,是因为被杀者心力能量比杀生者弱,但众生心力是在消长变化的,一旦被杀者的心力涨过杀生者,报应就会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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