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有人摔倒 搀扶还是不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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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跟人渣一样的思路,我说骂脏话的老外是人渣,不等于被撞的人就自动变成高尚的楷模了。
有视频有更多目击证人的证言还有警方(平安北京微博)发布的调查结果,撞是铁定的了,有没有趁机扼,我不清楚。
难道不可以是老外已经融入主流,发现要趁机扼,就开了骂(主流骂法):evil::evil::evil::evil:
 
难道不可以是老外已经融入主流,发现要趁机扼,就开了骂(主流骂法):evil::evil::evil::evil:
“主流”就不人渣了吗?我看装主流的人渣挺多的。:evil:
 
现在的主流是,撞了人,不用跑,跑了就违法了,应该立即把被撞的人扶起来,或者送医院,如果被撞的人要求赔偿,就一口咬定自己是做好事,被冤枉了。然后上网,广大无脑的道德卫士肯定支持你。

说实话,从概率上讲,我更愿意相信被撞的人,因为相对于被撞一方诬陷或者“碰瓷”,撞人一方更可能出于本能,否认撞人。
 
上流的更多。。。比如政客:D:D
:zhichi:
幸好CFC上没有这样的上流人吧,顶多有几个“上等人”,还有待验证。:monster:
 
:zhichi:
幸好CFC上没有这样的上流人吧,顶多有几个“上等人”,还有待验证。:monster:
先前那几个上等人的马甲似乎都不见了。:p
 
第153期 [凤凰知道]谁玩弄了中国大妈?

【导读】昨日上午, “中国大妈讹老外”的新闻传遍网络,激起无数骂声。讽刺的是,数小时后,剧情大逆转,该名外籍男子被证实确实与大妈发生了碰撞,且外籍男子当街辱骂大妈“傻×”的视频也被曝光。

无数的口水一天之内翻越千山,从反思大妈,反思地域攻击,反思逆向民族主义,再到反思媒体操守。

中国大妈有苦难言,亿万网民更是不明所以中被牵着鼻子兜了一个大圈。这是谁干的?

●你天生爱看坏人坏事

你我都既憎恶,又爱品评甚至嗜好玩味丑恶的事物,尤其是丑恶的人性。

几乎所有新闻从业者都听过一句话:“All good news is bad news. (只有坏消息才是好新闻。)”这部分是新闻从业者在迎合受众需要——事实上,你和我或许都患有“坏消息综合征”。

2010年,美国尼尔森发布了一份亚太各国网民的用户习惯报告,称在整个亚太地区,中国网民最喜欢发布负面产品评论,也只有中国网民发表负面评论的意愿超过正面评论,约有62%的中国网民表示,他们更愿意分享负面评论。而全球网民的这一比例则为41%。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对于尼尔森这一调查结果,41.3%的中国网民明确“认同”,41.9%的网友认为批评性言论更有价值;35.6%的网友认为负面评论多表明中国网民维权意识增强。

●坏新闻是好新闻

“记者天职是扒粪”、“追逐丑恶”今天仍是西方新闻业界共识:坏新闻才有销路。只要有流血,就能上头条。没有新闻,那是好事。好消息,不算新闻。

这个经典法则部分是基于数据,包括评级和销量,部分是基于新闻制作人和编辑的本能直觉。战争、地震、瘟疫、洪水、火灾、患病儿童、谋杀配偶——痛苦和杀戮越多,报道量就越大。

另外,按信息学的原理,越是小概率事件,包含的信息量越大,这类事件就会得到媒体更多关注。

可见,大众媒体不是“有闻必录”,它不仅是天然地在选择个案、放大个案,也倾向于选择坏的、骇人的个案。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说一说新闻专业这件事

“大妈”这条符合新闻的规律,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它却严重违背了新闻的专业要求。它隐瞒甚至改变了新闻事实,使得这条新闻成为了一条不专业新闻的代表。

这些新闻事实的错误从一开始就可以,也应该被避免。

对于新闻中的核心事实,报道者本应当极端慎重。但这条新闻的源头图片拍摄者并没有通过图片完整交代事件原委,也对所谓“大妈讹老外”的说法没有给予其他任何证据支持。

但这条图片新闻就这样被发出来了。转载的媒体中,专业一些的对新闻标题有所保留,为《外国小伙在京扶摔倒女子疑被讹》。不专业不负责任的转载者甚至直接将标题作《外国小伙在京扶摔倒女子反被讹》。

这直接导致了这条新闻的海量转载。

专栏作家@麦卡PULP指出了其背后的考量,“根据图片下载量拍摄者可获相应分成。所以拍摄者有意识地(通过具明显倾向性的图说可证)将图片内容往‘大妈讹老外’的方向引导,营造社会热点以牟利。传图片社的同时他还免费将照片给一些报纸,希望通过正规媒体报道扩大影响,以引爆下载量。”

路透社、美联社、纽约时报、BBC等向来以“扒粪”著称的西方主流传媒则有一系列细致复杂的措施来防范假新闻。

对于图片新闻,每一个拍摄主题必须成组拍摄,一组至少要五张或以上,而且必须是不同角度围绕某一主题在一个时间段内拍摄的;同时还应规定摄影记者有责任保留原始影像文件,拍摄中途不能删除已拍摄的照片,维持数码文件的原始序号,以备必要时作为辨别真伪的依据。

对于消息来源更有着严格规定,人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的“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描述事件现场”等是不会轻易出现在严格落实新闻规范的报纸上的。《纽约时报》规定,匿名消息来源当且仅当“以别的方式报纸就不能出版它认为可靠而有报道价值的信息”时才可使用;对于同一信息,必须有三个或以上独立消息来源互相印证才被认为是可信的。

也就是说,不管是大妈讹了老外,还是老外撞了大妈,报道者不仅要采所有当事人的说法,平衡观点,更要从目击者证词、警方信息发布,现场录像等证据中去核实说法。新闻报道有核实的义务。

●不专业的坏新闻在影响你的情绪

记者没有核实信息、先入为主地判断、有意无意地“修饰”客观事实参与“传谣”的事情曾不出穷。

比如2010年深圳凤凰医院“缝肛门事件”,当时,某报被指在事情并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采用了诸如‘产妇肛门被缝’、‘助产士索要红包’这样的标题报道事件, 记者断言助产士张吉荣肯定动过针,于是人们在媒体上看到了诸如以《“缝肛”门:鉴定说“缝了”,医方露馅了》为题的报道。

2006年引起争议的南京彭宇案,在当事人就事实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媒体却大多以“见义勇为者被指责为肇事者”为题报道,2012年该案事实也在媒体上发生了逆转。

●不要被坏新闻改变

如果只看媒体,的确会认为中国人存活于一个没有底线、礼崩乐坏的社会:杭州、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屡传出“老人摔倒路人不敢扶”的新闻,重庆出租车司机被曝捡失物强索车马费,佛山小悦悦被车撞到后18人路过无人扶助……

但是,这是新闻媒体上的“社会”。因为新闻报道本身的局限,新闻中的社会和真实社会无疑是有距离的,更何况人们时不时就遇上不专业的坏新闻。

除了媒体每天的“个案轰炸”,人们的认知本性也是今天“社会道德沦丧”观感的共谋。这得追溯到心理学中一个叫“晕轮效应”的概念。

晕轮效应又称“光环效应”、“成见效应”,是一种影响人际知觉的因素。简单地来说,就是以偏概全:一个人、一个群体的某种品质的好坏会使人们对这个人或群体的其他品质给予较好或较坏的评价。

最直观的例子是:被一个河南人骗了,于是“河南人都是骗子”;几句不同立场的话,便认定某人是 “汉奸”。

近来人们对中国大妈、中国老人的整体评价下降,就有媒体报道和晕轮效应的影响。2011年,首都经贸大学等3所高校就热议的“老人摔倒该不该扶”进行调查,高达87.4%的接受调查者认为不能扶老人的原因是怕惹祸上身。

可见,当足够多的“碰瓷党”、“广场舞大妈不讲理”、“老人耍赖”、“见义勇为反被诬”等消息被报道后,公众自然而然地会产生戒心,导致路人不愿帮、不敢帮。但这不是真实生活的全部,每天同样有无数真实温暖的故事在发生。

即使你万分确信,这就是你真实的生活,那么也希望人应该能有所坚持——正确的事即使存在着风险,也应该坚持去做。这是坏新闻改变不了的。
 
原来是从维权到被误会是讹诈,寒!
虽然也许是一些路人的想当然,但为什么会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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