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会,有法治而无理智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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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pinion.dwnews.com/news/2013-12-12/59356447.html
拐婴案揭示香港跛脚之痛 有法治无理智
轰动全港的九龙城“内地人拐带婴儿案”经过警方连日来的调查终于水落石出。在社会上 很多人都不放弃希望,展开全民搜寻之时,却发现事件由始至终竟然是婴儿母亲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孩子早在“案发”前一个星期就在家被闷死,身为人母将 尸体弃置堆填区后再欺骗公众的行为令人发指。事件中半岁女婴的离世让人潸然泪下,但更值得深思的是在真相未明之时,人们是否应该让偏见与歧视压倒一切,让 激进与盲目的自我认同取代理性的判断与思考?一宗看似普通的社会案件折射出香港这座城市隐藏的毒瘤和无法承受的痛。
必 须承认,香港市民在这次的“拐带婴儿案”中所展现出的互助精神的确非常值得钦佩,也让我们见识到了公民社会中踊跃的群众参与,而香港警队以极高效率侦破了 案件,更是令世人赞赏。然而,在钦佩和赞赏之余,人们是否又应该思考一下事件能够引起如此强烈共鸣的原因是什么呢?“拐婴案”能够以如此快的速度扩散,引 起这么大的关注,成为香港近来少有的城中热话,一方面固然是香港治安一向良好,以往绝少出现类似的案件;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也是因为事件中牵扯到内地人。 女婴母亲报案口供中的一句“被一对操内地口音的男女截停问路”激起千层浪。一些香港媒体和本地坊间论坛上面“内地拐B党杀入香港”、“放宽自由行的后遗 症”、“一切都是大陆人的所为”等标题显得分外刺眼。在对内地人的指控面前,香港社会显示出超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似乎这就是案件的原罪。

其 实,“拐婴案”的故事由头至尾都是编造的,女婴的母亲根本无需加上“操内地口音”这一可有可无的细节,唯一的解释便是她认为加上这一句话会使整个剧本更完 美、更可信。事实证明这一伎俩在当今的香港的确很有效,即使该宗案件中存有诸多明显疑点,也有很多人鉴于“拐子佬”的身份而不去深究,突显出在不少香港民 众心中对内地人仍然存有一份固执的偏见。

毕竟,正常来讲,当罪案发生后,人们都会搜集案件中的相关资料,通过理性地分析来梳理案件中的各种疑点,从而发掘出最终的真相。然而,当事件在社交网站上疯狂转载时,不少评论竟上纲上线到反自由行、反中港融合、反新移民、反中国内地文化,甚至对所有针对疑点提出不同看法的人都扣上“替中共维 稳”的帽子。舆论已经完全超出了一般“内地人在香港犯案”的新闻价值,再一次演变为对内地的口诛笔伐。一个号称崇尚自由民主的社会,一个号称以法治见长的 社会,此刻却犹如街市泼妇不分青红皂白地骂街,更谈不上包容不同的文化与观点。曾经多元化的香港变成了“偏执狂”,悲剧的程度远超事件本身。

仔 细思考,案件中吴姓港妇的表现也很值得玩味。这位出身草根、家庭背景复杂的未婚妈妈一句:操内地口音即刻吊起香港众多人的胃口,颇具媒体人的“潜质”。她 准确地掌握了中港矛盾是当下非常火热的话题,并充分运用了港人对内地的歧视心理,轻易获得港人的同情,在舆论上就会得到“声援”。而事实也是如此。在一些 传媒“同行”的完美配合之下,她的令人发指的罪行竟成为令人同情的悲愤。一个文化程度很低的“二奶”、一个害死自己孩子的母亲、一个欺瞒事实的恶人竟然可 以如此轻易地玩弄众多香港文人于股掌之间。而如此轰动的效果并不需要什么聪明智慧,只要一点点机心,懂得借力而已。这是社会的氛围为她提供了十分简单的操 作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香港社会的这种氛围难道不正是帮凶吗?!这不能不说是极其可悲的。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在事件中能够保持冷静和理性,最后抽丝剥茧 揭开罪案的恰恰是那些文化人平时看不太起的“老粗差人”。良好的教育和文化在迷茫的时候,其为害可能更大。

想深一层,是什么因素让香港社会中充斥着对内地人的反感情绪,就连知书达礼的文化人也不能幸免?
 
当人们失去了是非的辨别能力,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正是香港的悲哀;如果仍不知反省,不知拨乱反正,香港的沉沦也就不远了。
 
法治就不需要理智;法律有问题的话,立法机构修正。
没有完美的法律,只要平等、公正就好。
 
法治就不需要理智;法律有问题的话,立法机构修正。
没有完美的法律,只要平等、公正就好。
村长是糊涂惯了?难得。:tx:
人们生活中,如果不懂得用理智来分析、处理事情,就变得盲目、盲从,虽有良好法治也白搭。
 
村长糊涂惯了?
人们生活中如果不懂得用理智来分析、处理事情,就变得盲目、盲从,虽有良好法治也白搭。

法制就不能有情理,不需要什么理智。
 
法制就不能有情理,不需要什么理智。
法制令人敬畏,理智令人清醒;理智也不是情理。村长好糊涂呀。
 
法制令人敬畏,理智令人清醒;理智也不是情理。村长好糊涂呀。
梦想法制,你还敬畏法制;法制就不需理智,更不需要情理。否则还有什么法制。
 
梦想法制,你还敬畏法制;法制就不需理智,更不需要情理。否则还有什么法制。
法治是指人们对法律的遵守,法制不能起到对人们情绪的约束与指导作用,必须是人们的理智才行。所以法制必须配合上佳理智,这个社会才能健康发展。所以村长的『法制就不需理智』说法,是不正确的。
 
法治是指人们对法律的遵守,法制不能起到对人们情绪的约束与指导作用,必须是人们的理智才行。所以法制必须配合上佳理智,这个社会才能健康发展。所以村长的『法制就不需理智』说法,是不正确的。

分明是飞大侠糊涂,不是村长糊涂!:kan::tx:
 
你什么时候看到西方说法制要理智、讲情理?
西方是西方,他的拳头比你大,他们说了算,先一枪就崩了你,还管你需要不需要。:tx:
所以西方也是要有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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