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之前的好几个回复都有误导倾向。 也许他们想帮你但本身并没有实战经验。
合同期内,无论是由于卖房,自住,或直系亲属住让房客搬家,都是不允许的,除非私下你给房客赔款请他们走。这就是有时我们会看到出租房售卖,租客合同也跟着一起卖的现象。
合 同期外,你必须提前至少二个月通知房客,而且必须用 N12 表格 (其他形式无效), http://www.ltb.gov.on.ca/stdprodconsume/groups/csc/_ltb/_forms/documents/form/stel02_111575.pdf , 比如, 你是月初收租的,而现在已经是二月23日了,那么你最早要把日子写到 四月30日, 而不是四月23日。 建议你给房客发了N12通知后, 再向OLTB申请 L2 http://www.ltb.gov.on.ca/stdprodconsume/groups/csc/_ltb/_forms/documents/form/stel02_111559.pdf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房客不回信故意拖时间。
这个太专业啦,要顶!
OLTB的电话是1 888 332 3234
楼主,之前的好几个回复都有误导倾向。 也许他们想帮你但本身并没有实战经验。
合同期内,无论是由于卖房,自住,或直系亲属住让房客搬家,都是不允许的,除非私下你给房客赔款请他们走。这就是有时我们会看到出租房售卖,租客合同也跟着一起卖的现象。
合 同期外,你必须提前至少二个月通知房客,而且必须用 N12 表格 (其他形式无效), http://www.ltb.gov.on.ca/stdprodconsume/groups/csc/_ltb/_forms/documents/form/stel02_111575.pdf , 比如, 你是月初收租的,而现在已经是二月23日了,那么你最早要把日子写到 四月30日, 而不是四月23日。 建议你给房客发了N12通知后, 再向OLTB申请 L2 http://www.ltb.gov.on.ca/stdprodconsume/groups/csc/_ltb/_forms/documents/form/stel02_111559.pdf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房客不回信故意拖时间。
OLTB的电话是1 888 332 3234
偶然发现这个:俺那个卖房赶人的事也是听同事(的经历)讲的,没看到过安省法规。谢谢谢谢!
偶然发现这个:俺那个卖房赶人的事也是听同事(的经历)讲的,没看到过安省法规。
如何赶走讨厌的租客
http://blog.51.ca/u-31296/?p=63
那么,按照现在安省的法律,怎样才能赶走讨厌的租客那?
最合理的理由有两个,就是卖房和自住:
一般来说,卖房的过程中,你不能强迫租客走人,只有在房子卖出去后,有了卖房合同,才可以向法庭申请赶走不愿意走的租客,只要你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走,法庭一般不会拒绝这种申请,有一个向我咨询的房东就是以这个理由打赢了官司。
以自住的理由赶租客,必须要合情合理,所谓合情合理,就是要让法官相信,你确实有充足的理由,要把投资房收回来自己住,仅仅一个准备收回自己住的想法,是不容易说服法官的,特别是有好几套房子的房东,更必须提供确凿的你必须收回自住的证据。有一个给我打电话的房东,以前就是因为法官不相信她真的是要收回房子自住,结果输了官司。
偶然发现这个:俺那个卖房赶人的事也是听同事(的经历)讲的,没看到过安省法规。
如何赶走讨厌的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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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按照现在安省的法律,怎样才能赶走讨厌的租客那?
最合理的理由有两个,就是卖房和自住:
一般来说,卖房的过程中,你不能强迫租客走人,只有在房子卖出去后,有了卖房合同,才可以向法庭申请赶走不愿意走的租客,只要你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走,法庭一般不会拒绝这种申请,有一个向我咨询的房东就是以这个理由打赢了官司。
以自住的理由赶租客,必须要合情合理,所谓合情合理,就是要让法官相信,你确实有充足的理由,要把投资房收回来自己住,仅仅一个准备收回自己住的想法,是不容易说服法官的,特别是有好几套房子的房东,更必须提供确凿的你必须收回自住的证据。有一个给我打电话的房东,以前就是因为法官不相信她真的是要收回房子自住,结果输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