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恋得似是而非(ZT)

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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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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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室里,下线前的告别方式通常是依依不舍温情脉脉的,“亲爱的,夜深了,上床睡觉吧,明天见”,这种语气很典型,随处可见。

  能“好老婆”、“好老公”相称的,应该已网恋无疑。未婚一族的网恋没什么可说的,无非是在感情方面多了一种选择,情绪波动在所难免,但货比三家,也是自己愿意。


  对于已婚族来说,情况就很有些复杂了。许多年前,有一个词很常用,叫做“不正当交往”,因为有些交往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所以不正当,所以受批判,所以被扼制。正当不正当代表一种是非观念,在任何时候都是必须的,可一到了网上,就变得模糊起来。对丈夫妻子以外的异性“老公”、“老婆”地叫着,说说种种私密而动情的话……没有人界定这种网上婚外恋是否正当,似乎也没有办法界定是否正当。虽然说了不少本该对丈夫妻子说的话,但还没做出本来只该对丈夫妻子做的那些事,这叫有名无实。

  有名无实,这是网络通用的保护伞,大伞一遮,一切的清晰的关系变得模糊而暧昧。

  有名无实,其实只是外行人的话。对当事人来说,这种感情其实更实,更真切。

  那是一种莫逆于心,深入骨髓的异性体贴,无条件的,绝对的情感交流。那种感觉,只有在热恋的男女中间才能体验得到。已进入婚姻状态的男女当然很难再体会到这种感觉了,因为激情已化成温情,本能演变为责任――当然,这还是相对理想的婚姻状态。两人因激情而结合,因责任而持久,然而如果再有类似的激情出现,还有结合的机会吗?

  这就是网络对婚姻的冲击。网上交往来时容易去时难。去的容易的,是那些话不投机的人。这种筛选过程高速而有效,绝不拖泥带水。很快,该走的全走了,剩下的,全都是情深意切难舍难离。

  问题出在网络是虚拟的,但网恋却遵循着现实恋爱的规则。当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双方就需要进一步的占有和承诺,要求对象的惟一性。也就是说,网恋的有名无实难以避免地要向有名有实的方向发展。这中间惟一的阻挡就是社会道德的规范,和当事人对自己家庭的责任。可是,在激情的本能面前,作为理智范畴的规范胜算几何呢?越来越多的人溃不成军,最终的结果我们时有耳闻。

  传统婚姻面临的危机日益加剧,它所面对的第三者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交流的方式。没人要对这种交流方式进行约束,聊天室“请您注意自己的用词”的警告,更多地成为服务商保护自己的托辞。表达感情的方式很多,电脑的自动监测系统在这方面形同虚设。

  风传现在已经有了网上的“虚拟婚姻”,登记、婚礼、洞房……不知男女在冲破了心理的性别关防之后,发展到有名有实还要多久。我是不敢尝试的,这种尝试,与为了考验自己的意志而去吸毒一样,愚蠢而结果不可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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