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为什么要募捐,还有一点没搞明白:亲人去了的事在每家都会发生,为什么这家要弄的全世界人都知道?
最后一句。其他不置可否。还当事人一个安静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与当事人、组织者、志愿者、渥太华华人等都开始起反作用了。
建议如下:
1。刘太太书面答谢社会各界的关心与资助
2。捐款已经超出需求,停止接受捐款。好心人可转捐红十字会
3。刘太太承诺捐款超出需求部分会转捐有关慈善机构(只是一个象征性承诺,可能
只转捐$1,恐怕足以平息质疑与不满)
4。组织者允许捐款者要求退款,或者为了更容易操作,捐款人可以指定转捐给红十
字会,这样组织者可以一次性操作
希望之后大家不再争论,还当事人一个安静。
恩~有太多更需要帮助的人了我理解你的看法。其实捐款之后我才发现刘家经济条件比想像的好很多。不过我不认为他们有一丝欺骗感情的意图。
爱的人没有了,刘太失了主心骨,周围人热情帮助,她就不知所措地接受了。
我捐一点钱只是想表示同情和支持,是不会后悔的。不过我真的知道很多比刘家条件差太多的人,却没有机会得到帮助。
恩~有太多更需要帮助的人了
从这件事上知道了原来死还得花那么多银子~看来等到我没的那一天就找来家人朋友找骨灰一把一把的撒到大海里,然后给爱人留下一小点做成个饰品留做纪念,孩子们到公园植棵树或者捐点钱做个长椅,以后就到这来纪念就行了
这是你的个性。但这不是彰显自己个性的时候。我考虑的是公共利益的问题,这么多人各有各的个性,诉求。按着一部分人的习惯来,伤了另一部分人的积极性。下次再有人遭难,捐款少了一半。是你补上呢?还是后面人活该倒霉呢?
把酸倒的牙都粘下来,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