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巴勇救遇难同胞的恩人 Rob "Woody" Wudkevich from BC, his interview will be on ATV at 6pm to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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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英雄致以最崇高的致敬,加拿大不愧为白求恩的祖国,勇敢善良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的人到处都是,我为我已经是加国一员感到自豪!
 
建议:
1.首先以渥太华全体华人名义向救人英雄送镜框,里面简要表扬他的事迹和深表谢意;
2.迅速也是以渥太华全体华人名义向加各大英文报刊宣传报导救人英雄事迹(附其照片);
3.与此同时,同样以渥太华全体华人名义寄函加国总督、总理,表彰救人英雄事迹。

笔者认为这三点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是足以表达我们对救人英雄的敬意了。并建议还是
由CFC总裁 Riven牵头完成大家的重托。同意的,请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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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救的人感谢他,是被救的人在一刹那间乃至永远觉得那是自己应该做的。只有救人的人如何处理这个感谢,炫耀也好,藏起来也罢,丢掉也行,那是他的自由权利。大家都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和“考验”你又有神马关系呢?

要不再送块大匾吧,上书“舍己救人,英雄好汉”。这样是不是更能表达被救人的感激之情?

你从小让TG教导得做了好人好事后就应该拿奖杯奖章锦旗大匾,以为加拿大人也跟你一个思路哈。
 
建议:
1.首先以渥太华全体华人名义向救人英雄送镜框,里面简要表扬他的事迹和深表谢意;
2.迅速也是以渥太华全体华人名义向加各大英文报刊宣传报导救人英雄事迹(附其照片);
3.与此同时,同样以渥太华全体华人名义寄函加国总督、总理,表彰救人英雄事迹。

笔者认为这三点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是足以表达我们对救人英雄的敬意了。并建议还是
由CFC总裁 Riven牵头完成大家的重托。同意的,请举手!

神经病!你们别代表我!

加拿大人认为这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应该做的,换了谁都应该伸手拉一个快要溺水的孩子,根本算不上什么事!

而且救了孩子的是刘越,孩子的父亲,他为此献出了自己的命!
 
神经病!你们别代表我!

加拿大人认为这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应该做的,换了谁都应该伸手拉一个快要溺水的孩子,根本算不上什么事!

而且救了孩子的是刘越,孩子的父亲,他为此献出了自己的命!
OMG:shale:
 
神经病!你们别代表我!

加拿大人认为这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应该做的,换了谁都应该伸手拉一个快要溺水的孩子,根本算不上什么事!
你才神经病吧!记得楼上已经有人对你的种种言论的评价是:“你是吃错了还是忘吃药了。”,所以,我们可以不算你的一份!请你记住,不论在哪里,对于见义勇为的英雄,人们都会宣传、表彰他的英雄事迹的。(注,这里的人们理所当然就没你的份了!)
 
最后编辑:
你才神经病吧!我们可以不算你的一份!请你记住,不论在哪里,对于见义勇为的英雄,人们都会宣传、表彰他的英雄事迹的。(注,这里的人们理所当然就没你的份了!)

你列的第一条就让我笑喷了。镜框里是你的大头照吗?
 
神经病!你们别代表我!
加拿大人认为这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应该做的,换了谁都应该伸手拉一个快要溺水的孩子,根本算不上什么事!
而且救了孩子的是刘越,孩子的父亲,他为此献出了自己的命!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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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以渥太华全体华人名义向救人英雄送镜框,里面简要表扬他的事迹和深表谢意;
2.迅速也是以渥太华全体华人名义向加各大英文报刊宣传报导救人英雄事迹(附其照片);
3.与此同时,同样以渥太华全体华人名义寄函加国总督、总理,表彰救人英雄事迹。

笔者认为这三点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是足以表达我们对救人英雄的敬意了。并建议还是
由CFC总裁 Riven牵头完成大家的重托。同意的,请举手!

能再土鳖点么:dx:
 
能再土鳖点么:dx:


咋地,蒸几锅大葱包子,烤几张大贴饼子,抹上韭菜,还得是热乎乎的,送过去 :evil:
 
神经病!你们别代表我!

加拿大人认为这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应该做的,换了谁都应该伸手拉一个快要溺水的孩子,根本算不上什么事!

而且救了孩子的是刘越,孩子的父亲,他为此献出了自己的命!
加拿大人认为?你代言人?加拿大有能力的人多了,不少特有能力的还在牢里呢,全民皆雷锋的梦想还有点远
 
我发现你根本就没有智商,还是少开尊口吧


你是无脑儿。 另外,把你的臭嘴转别处去,别对着我说话,嫌你口臭。 回你的青楼,抱着那只wild鸡玩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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