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退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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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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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我的一个政府工老外女友聊起这donation的事,人家一脸鄙视的说政府工那么多保险和福利,实在不应该。
我一早提议转给其他charity, 我相信这件事就会风平浪静下来。现在既然这样,我就要求退,然后自己转给其他charity。我会转给CHEO。
因为我实在很恶心deception, 玩弄他人的同情心。这样很危害社会和打击有同情心的人。也令其他真正有需要的人以后没人相信,求救无门。所以为了原则,我要求退了。跟钱没有一点关系。
最后我忍不住要转一些 我很赞同的才人的帖子。
A tragedy turned into a farce. whose fault is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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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还是那句话,社会资源是有限资源。正常情况下,没有人会帮助每一个喊求助的人,所以大家都在筛选,那么提供正确的资料,是帮助大家筛选,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的基本准则和义务。

其次,捐款的目的是什么,我个人认为是为了帮助活下去,而不是为了帮助维持原有生活水平。很多人说救急不救穷,那么什么是急?我不认为需要拉爆自己信用卡,或者用光所有储蓄,或许要卖掉一辆车,或需要房子抵押一下,或许要找银行借贷一下,是需要捐款意义上的急。那更多的是一时由富转穷,因为你有信用卡可拉,有储蓄可用,有车子可卖,有房子可压,有信誉可贷,要知道很多人还没有。当你什么也没有的时候,那真叫急死人了。

最后,什么时候该求助,我个人认为,任何事情发生,首先是自己想办法,再扩大是亲戚家人,再扩大是朋友同事,再扩大是福利机构,再再扩大,才是社会。我觉得真是自己存款用完了,信用卡拉不出来了,卖房卖车,自己再无力承担了,亲戚朋友都借遍了,不好意思了再拖累他们了,福利机构寻找无门了,那么才是发动社会力量,寻找找社会帮助的时候。

当然也许这些话有点凶狠:shy:,但基本准则我觉得应该是,自力更生为先。社会是个温暖的大家庭,我们也愿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作为大家庭的一分子,也应该尽力自己解决,而不是一有问题,就第一时间扔给社会,毕竟大部分人的生活都不容易,很多人平时对自己省这省那的,捐出来的都是火热的心。我想他们唯一的希望,其实很简单,帮助到那个真正需要的人。
 
今天跟我的一个政府工老外女友聊起这donation的事,人家一脸鄙视的说政府工那么多保险和福利,实在不应该。
我一早提议转给其他charity, 我相信这件事就会风平浪静下来。现在既然这样,我就要求退,然后自己转给其他charity。我会转给CHEO。
因为我实在很恶心deception, 玩弄他人的同情心。这样很危害社会和打击有同情心的人。也令其他真正有需要的人以后没人相信,求救无门。所以为了原则,我要求退了。跟钱没有一点关系。
最后我忍不住要转一些 我很赞同的才人的帖子。
A tragedy turned into a farce. whose false is it?
人家一脸鄙视的说政府工那么多保险和福利,实在不应该。
玩弄他人的同情心。这样很危害社会和打击有同情心的人。也令其他真正有需要的人以后没人相信,求救无门。:zhichi::zhichi:
 
今天跟我的一个政府工老外女友聊起这donation的事,人家一脸鄙视的说政府工那么多保险和福利,实在不应该。
我一早提议转给其他charity, 我相信这件事就会风平浪静下来。现在既然这样,我就要求退,然后自己转给其他charity。我会转给CHEO。
因为我实在很恶心deception, 玩弄他人的同情心。这样很危害社会和打击有同情心的人。也令其他真正有需要的人以后没人相信,求救无门。所以为了原则,我要求退了。跟钱没有一点关系。
最后我忍不住要转一些 我很赞同的才人的帖子。
A tragedy turned into a farce. whose false is it?
真汉子,赞性情
 
我捐款无数次,还在国内参与过两年慈善项目,受捐者提出可以退款的是第一次。
可恶的维生素 M 啊。
 
既然能退,想退捐就退吧,就像买东西,不满意就退,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我觉得退了也不一定非得转捐到其它什么地方,留着以后用也行啊,只是个人建议哈。:)
 
人家一脸鄙视的说政府工那么多保险和福利,实在不应该。
玩弄他人的同情心。这样很危害社会和打击有同情心的人。也令其他真正有需要的人以后没人相信,求救无门。:zhichi::zhichi:
还好,没讲中国人。没有包括你+我.
 
其实我一直对他们一家保持同情,捐出去的也不打算要回来了。他们曝光全家照片有点失败,因为以后如果在外面看到他们,我会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估计全ottawa的华人都认得这家人了。他们以后出门买菜什么的不怕人在后面议论吗?如果这家人能把多出来的捐款捐给cheo之类,我会非常敬重他们。如果他们全部自己留下,我真的觉得有点那个。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真的很差钱。
可惜了。
 
苦口婆心呀,当事者能明白吗?
 
既然都退捐了,咋还没完没了啊?缺不缺钱,家庭不同情况也不同,我们不好下结论的。
 
作为政府工的确应冷静一下,到了公共媒体,捐款用途不再简单地按百分比分配。而是一种对契约精神的尊重和个人操守的体现,我觉得筹款委员会的退捐方案很好,当然有更好方案, 但事已如此,只能如此。
 
最后编辑:
请各位注意家属声明:我们仍对他们表示感谢。

也就是说,家属对楼主表示感谢。对此冷嘲热讽者违反家属意愿,降低退款诚意,陷人于不义。望所有提意见者三思。

为了尊重死者,也不宜再过多解读了。当初晒捐款时一片赞正能量,现在晒退款了,虽然什么能量有争议,但我看还是正能量。鼓励能退尽退是对家属意愿的最大尊重,让剩下的钱少一点争议不好吗?
 
其实捐款分为两类
1. 陌生人,公众为遗体运送和丧葬费捐的救急款。
2. 朋友,同事,同学,熟人,部分普通公众捐的丧葬费加生活挑战加子女教育加刘越父母的费用。
例如我本人不认识卜女士一家人,但捐款时是想着捐给孩子的。
只是当时通过Paypal捐款时没有捐款用途这个选项。
如果组委会能够给大家七天时间,让大家把自己的捐款用途加上当时捐款的确认号Email过来,
比如说20%丧葬20%刘家父母30%大孩子30%小孩子或者是100%丧葬等等。
七天以后没有申明捐款用途的款项按当时募捐的目的丧葬费处理。
统计完后,属于丧葬费用的捐款在有余款的情况下,按主流社会的惯例,
由家属出面捐到一个慈善基金建立一个以刘越命名的基金。这也是对逝者一个很好的纪念方式。
属于其它类别的捐款可按捐款者的意愿全款交给家属。
以上方案供组委会参考,欢迎广大群众补充。没有想给组委会安排工作。
就是想着两个孩子可忴,这事处理得好不好对孩子的影响很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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