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笔法,又称
微言大义,指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通过
细节描写,
修辞手法(例如词汇的选取)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主观看法。
据说孔子编写《春秋》,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后世作者为了阐述孔子的思想,撰写了专门的著作以解释《春秋》的内在涵义,特别是其中涉及礼的一些细节。这种作法被称为
微言大义[1]或者
春秋笔法,被中国古代的传统所褒扬。宋欧阳修组织编修的《
新唐书》、《
新五代史》大量运用
春秋笔法。
钱大昕云:“《春秋》,褒贬善恶之书也。”朱熹认为《春秋》并无表示褒贬之义的所谓书法[2]。
实例
春秋笔法运用中较知名的诸如三个表示杀的动词:杀、弑、诛,其实各有深层含义。杀指无罪而杀,弑指
以下犯上,诛则指有罪、有理而杀。
《孟子·
梁惠王章句下·第八》中
魏惠王问关于周武王讨伐商纣之事:“臣弑其君可乎?”指武王是以臣子身份起兵推翻杀死了
纣王。孟子回答:损害仁义之人,只不过是个“一夫”(即
无道寡助的
匹夫、
独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我只知道诛杀了一个叫纣的有罪之人,却没有听说过这是
以下犯上的弑君。)
孔子用
春秋笔法来写史书主要目的在于: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孔夫子写书的目的,本是要把那些他看不惯的人的行为,记入青史的;但是人总是有缺点的,连孔夫子所尊敬的人和他的亲人、贤者也不例外,竟也有使人看不惯的行为出现,如果孔夫子
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这些看不惯的行为,一古脑儿写进去了,那么人家一看到,对“所尊敬的人”、对“亲人”和“贤者”的敬意,也就大打了折扣。
出处
《史记·
孔子世家》: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
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词。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这段话的意思是: 孔子在
司寇职位上审理诉讼案件时,
判词若有可以和别人相同处,就不独自决断。至于撰作《春秋》,他认为该写的就写,该删的就删,即使是
子夏之流的
高足弟子也不能改动一字一句。弟子们听受《春秋》时,孔子说:“后代了解我的凭这部《春秋》,而怪罪我的也凭这部《春秋》。”
子夏,孔子弟子。以
才思敏捷,文学著称。所以,孔子经常跟子夏探讨
文学创作。孔子身后,大多
儒家经典是由子夏传下的。但就写《春秋》而言,孔子是不肯让子夏发表意见的。
编辑本段背景
所以,孔夫子呀,宁愿隐晦行文,比如通过对材料选择,对贤者不利的材料不用,或者隐晦的叙述,或者在文字上讲究来委婉表达事实和作者的想法等等,这种做法相对于有什么说什么,在历史上有一个相对专名词,叫做“
曲笔”。“
曲笔”就是该直着说的话,要把它委婉曲折了来说。相反的,有什么,就说什么;该怎么说,就怎么说的做法,也有一个专名词,叫做“直笔”,就是直抒的笔。 值得一提的是,
春秋笔法只是委婉行为,并不是说谎,最多只是影射和隐瞒,而影射是靠词语的选择来表达的,不是靠了解一套成文方法,或者经过非常仔细的对比琢磨,根本无法辨认出的。隐瞒,仅是对比较小的事情所作的隐瞒,大事从简或者
曲笔,
不是故意为之的话是无法隐瞒的,这个和
正话反说和歪笔来比,两者境界是差很远的. 春秋笔法一般都是遵从事实下的隐晦,婉转的陈述和评论以及有目的的选择,曲笔是曲折抒笔,这里的曲是曲折,并不是歪曲,直笔是直抒行为,并不是仅指正直 [1] 孔夫子写《春秋》,本来是要用“直笔”来使“
乱臣贼子”害怕的,但是写来写去,他竟写出那么多的“曲笔”,可见写“直笔”是多么不容易!春秋笔法其实是一种妥协,是一种无奈!这种办法写出的史书开创了写史服务于政治的先河,为后世考证增加了难度。 【示例】初意却不过贪图少写一个字,并非有什么~。(鲁迅《热风·反对“含泪”的批评家》)
编辑本段文学解释
所谓“春秋笔法”,也叫“春秋书法”或“
微言大义”,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历史叙述方式和技巧。顾名思义,一种笔法而已,或者说一种使用语言的艺术,是孔子首创的一种文章写法,即在文章的记叙之中表现出作者的思想倾向,而不是通过议论性文辞表达出来。春秋笔法以合乎礼法作为标准,既包括不隐晦事实真相、据事直书的一面,也包括“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曲笔的一面。 春秋笔法作为中国历史叙述的一个传统,来源于据传为孔子所撰的《春秋》。《春秋》,
鲁国史书。相传为孔子所修。
经学家认为它每用一字,必寓褒贬,后因以称曲折而意含褒贬的文字为“春秋笔法”。历史上,
左丘明发微探幽,最先对这种笔法作了精当的概括:“《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贤人谁能修之?”(译文:《春秋》的记述,用词细密而意思显明,记载史实而含蓄深远,婉转而
顺理成章,穷尽而无所歪曲,警诫邪恶而褒奖善良。如果不是圣人谁能够编写?) 由于孔子编写《春秋》,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通过
细节描写,
修辞手法(例如词汇的选取)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主观看法。后世作者为了阐述孔子的思想,撰写了专门的著作以解释《春秋》的内在涵义,特别是其中涉及礼的一些细节。这种作法被称为微言大义,或者春秋笔法,被中国古代的传统所褒扬。
编辑本段其他信息
【春秋笔法与
公文写作】 国务院2000年
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文是“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
公务文书”。公文中命令、通报、意见等
文种,是国家机关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反映问题、确立舆论方向的重要工具,公文在发挥这些功能时,必须通篇表现出鲜明的立场,体现在文章中,则表现为公开叙事与隐蔽叙事的综合使用。公开叙事是指叙事者的身份是公开的,它提醒着读者,是叙述主体在进行讲述;隐蔽叙事则意味着用“事实”说话,叙事者是隐藏在“事实”的背后进行讲述。二者的差别在文本层次上体现为是主观发言还是
用事实说话。最强烈的公开叙事表现为议论,最强烈的隐蔽叙事表现为描写,介于中间的是叙述。在这三种语言表达方式里,叙述在公文中占主导地位,其次是议论,再次是描写。在公文叙述中,如果时不时跳出一个叙述者来主观发言,显然是一件滑稽的事情。为了既能保持公文庄重平实的文体风格,又能体现
发文机关鲜明的态度,在隐蔽叙事的
文本形式下发出公开叙事的声音,运用“春秋笔法”是最好的解决途径。(节选自《
应用写作》
学术月刊2005年第4期《如何巧用“春秋笔法”写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