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良知不容践踏

愛心的捐獻,是天賜的福份,遇難已愿意伸出援手,是人之常情,就算劉卜家不要求捐款,許多有心人都希望付出,希望支持下。
 
无论是捐款的组织者和捐助者都是善良的。大家都是怀有帮助一个破碎家庭并且是有困难的家庭的善良的心愿,请大家相信RIVEN等捐款的组织者们,捐款人也不要为当初的义无反顾地捐款而纠结。“信人者,人未必尽诚,己 则独诚矣;疑人者,人未必皆 诈,己则先诈矣。”不要去刨开你们在组织和捐款时种在心田里的那粒真诚和善良的种子,因为它一定会成为一片美丽的桃林。
 
支持楼主!

我觉得为这十万块捐款付出的代价不小。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嘛。所谓代价有如下几种:
1 全球网民的波涛般的质疑声浪,这种质疑是多少年都消除不了的,即使在十年二十年后也会被一次次提起的;
2 那些捐款人被告知可以退款后的愤满不平,爱心被羞辱的感受;
3 受益人一家的种种隐私包括住址,刘太的单位,孩子的照片等等;
4 组织者的名誉,参与一个用不实信息全球募捐的组织者的信任和声誉将被严重透支;
5 CFC 网站的声誉,通过网络媒体用不实信息大规模募捐,对待质疑声音以各种方式进行打压;
6 受益人将数十年背负由此带来的包袱;
7 媒体有可能跟踪采访,让参与者不得安宁。

等等等等,用十万块换这么多,值不值啊。
 
无论是捐款的组织者和捐助者都是善良的。大家都是怀有帮助一个破碎家庭并且是有困难的家庭的善良的心愿,请大家相信RIVEN等捐款的组织者们,捐款人也不要为当初的义无反顾地捐款而纠结。“信人者,人未必尽诚,己 则独诚矣;疑人者,人未必皆 诈,己则先诈矣。”不要去刨开你们在组织和捐款时种在心田里的那粒真诚和善良的种子,因为它一定会成为一片美丽的桃林。
记下最后一句了。
 
一个家庭遭遇如此不幸让每一个人同情,我很想表达关爱,但事情的发展让人难以理解和失望。
看过这些天的帖子,从尽量客观的角度分析,这一公众募捐事件始于隐瞒事实和误导,又继续着摧残人性和团结,不仅伤害同胞的爱心,也伤害着亡者的名誉和孩子幼小的心灵,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合情合理的交代,很令人痛心。
我想,刘君丧葬事宜不能以家事作为挡箭牌。需要强调的是这已不是简单的家事,而是发起募捐的前提。如果是隐瞒事实误导捐款,得到款项后又不实现募捐提议,那将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每一位认为受到误导和欺骗的捐款人应有法律层面追索的权利。
这一事件的伤害不仅是一个家庭,而是社会公众的良知,更确切说是在此漂泊远离故乡的华人团体的公义。如果自私和伪善得以伸张,正义和良善必受到排斥。我很为最初捐款人们的善良感动,也失望于事件澄清后的误导言论,更痛惜于将来真正弱者的救助。如果任由这一事件如此含混收尾,带来的损害远远不是金钱层面的关系,而是今后长远的善良和公义。作为一个普通但有责任感的个人,我认为这件事一定要智慧处理,不能含混收场,以保护善良,使将来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还能得到无私的关爱。
写的真好。处理不好,将伤害整个华人社区。
 
其实我一直在想... 如果是在大家,广大网民的强烈呼吁下, BU家人才勉为其难的把刘先生的遗体接回来...这,还有什么意义吗?
不接也罢!
希望刘先生安息!
 
其实我一直在想... 如果是在大家,广大网民的强烈呼吁下, BU家人才勉为其难的把刘先生的遗体接回来...这,还有什么意义吗?
不接也罢!
希望刘先生安息!

我想,肯定有难处。这个事情如何办,本来是家庭私事,外人不该多嘴。

但是,有了那个募捐书,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就不是家庭私事了。
 
我想,肯定有难处。这个事情如何办,本来是家庭私事,外人不该多嘴。

但是,有了那个募捐书,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就不是家庭私事了。

只是, 人在做天在看, 为人父母还要给孩子们做榜样呢,还要教他们将来怎么做人呢啊!
 
最后编辑:
楼主说得对,我们应该总结一下为什么大家的钱会捐给了连潘金莲都不如的人?为什么这么多高学历高智商的人也会被愚弄?
 
楼主说得对,我们应该总结一下为什么大家的钱会捐给了连潘金莲都不如的人?为什么这么多高学历高智商的人也会被愚弄?
:zhichi::zhichi::zhichi::(
 
楼主说得对,我们应该总结一下为什么大家的钱会捐给了连潘金莲都不如的人?为什么这么多高学历高智商的人也会被愚弄?
不能这么说,潘金莲是杀夫
 
写得好, 完全同意.

一个家庭遭遇如此不幸让每一个人同情,我很想表达关爱,但事情的发展让人难以理解和失望。
看过这些天的帖子,从尽量客观的角度分析,这一公众募捐事件始于隐瞒事实和误导,又继续着摧残人性和团结,不仅伤害同胞的爱心,也伤害着亡者的名誉和孩子幼小的心灵,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合情合理的交代,很令人痛心。
我想,刘君丧葬事宜不能以家事作为挡箭牌。需要强调的是这已不是简单的家事,而是发起募捐的前提。如果是隐瞒事实误导捐款,得到款项后又不实现募捐提议,那将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每一位认为受到误导和欺骗的捐款人应有法律层面追索的权利。
这一事件的伤害不仅是一个家庭,而是社会公众的良知,更确切说是在此漂泊远离故乡的华人团体的公义。如果自私和伪善得以伸张,正义和良善必受到排斥。我很为最初捐款人们的善良感动,也失望于事件澄清后的误导言论,更痛惜于将来真正弱者的救助。如果任由这一事件如此含混收尾,带来的损害远远不是金钱层面的关系,而是今后长远的善良和公义。作为一个普通但有责任感的个人,我认为这件事一定要智慧处理,不能含混收场,以保护善良,使将来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还能得到无私的关爱。
 
只是, 人在做天在看, 为人父母还要给孩子们做榜样呢,还要教他们将来怎么做人呢啊!
咳,人家的信条是 “弄钱比做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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