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新梯:关于无遗留地解决是次"捐款门"及善款处理,善后处理的办法.

Rock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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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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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前段大家的讨冷, 事石已基本清楚,为使各方全身而退, 同时又让那些有爱心的捐赠人, 继续捐钱给遗属, 建议:

1. "捐委会"全数退还捐款, 立即解散"捐委会";

2. 由那些有爱心的捐赠人, 自发直接捐钱给遗属,CFC 既不再背书,也不代收捐款.
 
最后编辑:
早有人提过了, 您其实没必要为此单开一栋楼 :evil:
 
这个方案的最大弊端是, 全体渥太华华人丢不起这人 :monster:
 
这个方案的最大弊端是, 全体渥太华华人丢不起这人 :monster:


不是丢不丢人的问题,是使各方全身而退,又保证各方利益, 愿望最大化和最好地得到实现.
 
老夫有言在此,听与不听请便.
 
这个方案的最大弊端是, 全体渥太华华人丢不起这人 :monster:

有授权书吗?你嘴歪歪就能把全体代表了?丢人的也是就想要募捐款的和搞募捐的几个人吧
 
有授权书吗?你嘴歪歪就能把全体代表了?丢人的也是就想要募捐款的和搞募捐的几个人吧

这事上了多家本地报纸, 国家报纸, 全世界华人媒体, CBC电台, 现在全部退捐, 推倒重来, 古今中外你听说过类似的事吗?

是的, 我嘴歪歪把全体代表了 :evil:
 
这事上了多家本地报纸, 国家报纸, 全世界华人媒体, CBC电台, 现在全部退捐, 推倒重来, 古今中外你听说过类似的事吗? 是的, 我嘴歪歪把全体代表了 :evil:
类似“杯水车薪”的事是新鲜。 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丢人的是个别人。我不觉渥太华华人有什么丢人的。

不过全部退,是不是又引起新的法律问题,这可说不准
 
最后编辑:
丢人倒谈不上:无论个人还是组织,最难能可贵的彻底改正错误!

捐款门如果最终全额退款给捐款人,无疑是一座丰碑!

渥京华人社区的milestone!

唯如此,渥京华人社区不再就是次"捐款门"及善款处理有纷争,
遗属也可得到解放, 捐款人还可自发直接捐钱给遗属, 表达爱心.
 
这事上了多家本地报纸, 国家报纸, 全世界华人媒体, CBC电台, 现在全部退捐, 推倒重来, 古今中外你听说过类似的事吗?

是的, 我嘴歪歪把全体代表了 :evil:
已然错了,为什么不可"全部退捐, 推倒重来"?
 
你这个方案是最高境界

目前善款小组的方案只能说是一种妥协

要彻底为此次捐款门正名,并且在历史上留下丰碑,只能是你的方案(1即可,2不再需要)
不仅是一种妥协...而且还扭扭蔫蔫, 还不能够保证使各方全身而退,保证各方利益, 愿望最大化和最好地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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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山里人说的。 什么转卷吧,什么接着打吧。 我听着就累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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