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切不消,复旦居然有100多大学生联名上书要求不判那个毒杀同学的畜生死刑,读书读到粪坑里去了

mimi_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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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死者父亲:必须死刑 学生幼稚
http://www.creaders.net 2014-05-08 10:32:47 中广网 [5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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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年前的春夏之交,复旦大学学生黄洋被同宿舍室友林森浩投毒致死一案震惊全国。今年2月,林森浩被法院认定为犯有故意杀人罪,并被判处死刑。此后林的辩护律师上诉,现在二审近在眼前。一封来自复旦大学同窗的请求信,或者我们可以把他称为“求情信”再次引爆了公众对次案的关注。



 首先了解一下这封“求情信”里一些只言片语:


  “我们是复旦大学的学生,我校老师学生对受害同学黄洋的死,极为难过、极为悲痛、极为同情。师生同窗之情,自古以来是最纯洁珍贵的,投毒置人于死,是极其恶劣的禽兽行为,永远被人唾骂。林森浩应终生忏悔、内疚、自责。因此,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是应有之惩罚。但我们认为他不是多次杀人、多次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林森浩投毒,导致同学黄洋死亡,其罪严重,后果惨重。林本人必须痛彻心扉地忏悔,如果得以生存,应以一切办法为受害者父母尽孝、赎罪。让全社会从中汲取教训,绝对不能再发生此事。我们愿意代黄洋尽孝,尽一切力量帮助他的父母。”

  据报道,这封请求信中,有177位复旦学子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们来自各个院系,但主要集中在法学院和林森浩所就读的医学院。

  心痛被害人、谴责加害人与此同时由于生活中的一些交际,这177位同学对凶手也怀有一丝怜悯之心。他们不仅通过文字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和感情,同时也把这封信寄到了上海法院。

  信到了法院,质疑也随之而来。有网友说,严惩才是最好的震慑。还有人质问,给林森浩一个机会,谁来给黄洋一个机会?其中,被广泛转载的一则微博这样写道,除了黄洋父母谁也没有资格奢谈原谅。

  今天下午,本台记者也采访了黄洋的父亲黄国强,黄爸爸和其他家人都坚决希望法院判处林森浩死刑。并且反问怎样鉴定穷凶极恶呢?

  黄国强:我认为他们作为法学院的学生,他们太幼稚了。我觉得中国人杀人,第一次杀人就不能谈死刑的这个说法(太幼稚),我的要求政府去严判,判处死刑,一定要判他的死刑。

  黄爸爸在采访中和我们的记者一再强调,他眼中最简单的道理“杀人偿命”,与此同时作为生养黄洋的至亲,他也陈述了失去儿子一年来,家人的心痛与煎熬。

  黄国强:失去爱子的这个阴影在我们一家人心里上都是无法抹去的,刚奶奶又去世,(奶奶)一直在家里谈黄洋谈了一年,都没回家,我们都没敢告诉她。她现在已经含冤而死了,一直在等着她的孙儿的回讯,但一直等不到。

  丧子一年,黄家人一直沉浸在悲伤之中,在他们眼中林森浩的形象就是三个字“杀人犯”,而当我们去探究,复旦这177名签字师生的心理时,则不得不考虑到,在他们的眼中林森浩的形象更为立体,他是“杀人犯”,同时也是他们的同窗。采访了复旦大学签名师生的《法制晚报》记者温如军转述了几位同学的说法。

  温如军:他们就因为是一个学校的,都认识,然后也打过交道,知道林森浩这个人平时也不是表现的那么凶残,其实平时的时候也是挺有善心的一个同学,出现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是深恶痛绝的,虽然是他们联名写了这么一封求情信,但是他们也明白林森浩这种行为是无法谅解和原谅的,最初的目的就是不想一下子失去两个同学。林森浩还是一个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各方面还都没有完全形成,如果判他一个死缓,也能达到惩罚他的目的。

  在请求信中,一些同学列举了林森浩平时生活学习的一些琐事。比如,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他从平时节约的钱中捐出800块钱,而他自己每月的生活费仅200多元。他生活挺困难,但是病人送的红包,却坚决拒收。他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从始至终都很热心。

  其实,有亮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正如,事实的骨架上也必然有感情的血肉。只是在法律面前,林森浩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并不重要,重要是他是否杀了人?是否是故意杀人?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认为,二审是否改判取决于是否有新的事实证据,“请求信”不能对判决造成绝对的影响。

  陈卫东:二审改判除非是发现了新的事实或者说证据,或者说认为他是适用的法律不当,应该改。法律判决主要依据事实,(求情信)是法外的东西,不能对判决构成绝对的影响,但是他毕竟是一种民意,法院在做出判决的时候,应当考虑,但是如果认为他的行为非常恶劣、情节非常严重,建议也可以不考虑。

  关于,复旦大学的学生是否应该写请求书的纠结甚至是争论,应该停留在伦理层面。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则必须停留在事实层面上。理清讨论的维度,道理才能越辩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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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模糊了,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教育制度的悲哀。
 
可见学生多不靠谱,这种事儿都能拉到100多票。不过往好里说,复旦咋都有几千上万学生吧,才弄到100多签名,说明绝大部分还是明辨是非的。
 
可见学生多不靠谱,这种事儿都能拉到100多票。不过往好里说,复旦咋都有几千上万学生吧,才弄到100多签名,说明绝大部分还是明辨是非的。
有177位复旦学子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们来自各个院系,但主要集中在法学院和林森浩所就读的医学院。

这就是我说的读书读到粪坑的原因,以后这帮人出来执法,吓死人啊
 
同意。可是米国有些州为什么没有死刑呢?
很想不通。
 
有177位复旦学子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们来自各个院系,但主要集中在法学院和林森浩所就读的医学院。

这就是我说的读书读到粪坑的原因,以后这帮人出来执法,吓死人啊
能考上复旦的可都是精英啊.但是出来后慢慢都变奴才了.
 
同意。可是米国有些州为什么没有死刑呢?
很想不通。
各州法律不同的,都是自己定的,正反都有理由。
我为啥要喷这些复旦人,主要是太幼稚,读法律的视法律为儿戏,像小孩子一样。
 
各州法律不同的,都是自己定的,正反都有理由。
我为啥要喷这些复旦人,主要是太幼稚,读法律的视法律为儿戏,像小孩子一样。

顶咪咪哥。读法律的视法律为儿戏,像小孩子一样。

如果他们想要杀人犯免死, 正确的途径是到人大提案修改刑法, 免除死刑, 或者第一次杀人免死.
声明,我个人坚决支持杀人偿命, 绝对不能给杀人犯再次杀人的机会。
 
最后编辑:
顶咪咪哥。读法律的视法律为儿戏,像小孩子一样。

如果他们想要杀人犯免死, 正确的途径是到人大提案修改刑法, 免除死刑, 或者第一次杀人免死(假设, 我个人坚决支持杀人偿命, 绝对不能给杀人犯再次杀人的机会)。
蓄意谋杀
 
有177位复旦学子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们来自各个院系,但主要集中在法学院和林森浩所就读的医学院。
这就是我说的读书读到粪坑的原因,以后这帮人出来执法,吓死人啊
法学院出来的都是维权律师了
 
许多达官贵人因为主动交代,配合办案,最后都能免于一死,为什么一个平民老百姓的孩子就不能被赦免一死?大家伙不是要求平等吗?
 
好事啊,说明复旦大学,普世了接轨了
 
我有看央视对林森浩的访问。面对记者,林森浩谈到自己的想法时,反应敏捷,思路清晰,但他一点表情都没有,好像讲的是别人,不是自己一样。同时,他愿意承担责任,从不尝试找藉口推卸。

一个智商那么高的人,只因为洩憤,付出那么大的代价,把自己毁灭,把父母数十年的养育心血丢弃,正常人会这样做吗?

林森浩不是一般罪犯。他不是謀財害命。他是洩憤,通过殺人來自殺。是精神障碍。精神障碍和孩童时期的家庭和社会环境有极大关系。究竟是什么样的家庭,什么样的父母,会把孩子变成这样子?

把他留下來,幫助社会反省,應是好事。
 
不一样的想法,就一定是“粪坑”?总不能要13亿人一个想法吧?

30年前,中国大陆强奸是要判死刑的。
 
转帖:
第1097篇•求情---马未都
(2014-05-09 09:13:01)
分类: 2014年
复旦大学同窗投毒案在当今道德缺失的社会成为最极端的案例,尤其涉案双方都是高材生,令人扼腕。现在黄洋命归九泉,林森浩一审被判处死刑。日前,复旦大学177位学生联合签名,请求上海高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建议放其一条生路,让林同学能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慎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但非不杀。即便标榜人权为上的美国至今仍保留着死刑。此次签名求情信由复旦大学一名教授提出,自愿签名者都是复旦的同学,其中相当部分还是法学院的同学。一位王同学说:“签名都是自发的,大家觉得黄洋同学已经去了,如果林森浩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损失太大了。”(据《法制晚报》)这位同学一定出于同情心,但没有考虑到因果逻辑。

人在地球上已成为一个特殊的物种,特殊性是我们成长具有极强的社会性,这个社会性包括了伦理道德的全部内容。一个人之所以成为合格的社会人,做人是第一位的,然后是相处,最后才是个人身怀的本领。所有中外先贤的谆谆教诲都是在教我们做人,而不是教我们做事。

且不说林森浩即便不判处极刑,也没有机会像某些同学想象能去照顾黄洋父母;就说求情信的角度,也应该让社会看到这些莘莘学子联合照顾黄洋父母终身的承诺,这才是正路。

有一段历史公案可资借鉴。出身贫寒的诗家天子王昌龄弃官返乡,途中被刺史闾丘晓无辜杀害,此事在唐朝诗界震动极大。事有凑巧,闾丘晓违反军纪,朝廷重臣、以廉洁著称的命官张镐下令将其处死,临刑,闾丘求情说:“我有双亲在,请赦我一命。”张镐反问:“王昌龄的双亲将给谁养呢?”此问振聋发聩,载入史册。

2014.5.8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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