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拿大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美元...................
可支配所得是
經濟名詞,英文為「Disposable Income」,簡稱「DI」,其概念為「實際收到的所得」(net pay)。實務上是由總所得扣除
直接稅而得。
與"Disposable Income"類似易混淆的概念為"Discretionary Income",目前無適當中文翻譯。Discretionary Income為可支配所得(DI)扣除日常生活中的固定支出,例如房租、貨款、保費等,也就是扣除不得不支出的費用後的所得淨額。可視為更嚴格的可支配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