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各位争论的热烈,我就添个例子,能理解的就都理解了,不理解的就求同存异好了。
好多年前,我和老公两地分居,他在别的城市上班,我在某城市读书,两地开车至少也得7、8个小时,所以见面很难。后来,他父母申请了探亲,去跟他住。于是,他们三个人住一起,我一个人在某市接着读书。
一个长周末,老公说来看我,好得很,我自然高兴。他带着他爸妈来。于是我找了某家庭旅馆给他们住。
老公来,我高兴呀,又是长周末,我们出去玩。那是过一个长长的桥,从河的一边走到另一边。我和老公在前面走,他父母走在后面。久别之下,我们说说笑笑,我情不自禁的挽着他的胳膊走。桥还没过完,只见他妈像黑旋风一样甩了脸子疾步超过我们走到了前面。
我老公赶紧跑上去问长问短。他妈说:“桥太高,晕桥。”我哭笑不得。
那时候我年轻,也不懂,后来几天,在无意间跟老公拉手抱脖子的时候他总是躲。我再傻也明白了。。。他怕他妈看见生气。
还有,在那几天,老公每次吃过饭,送他们去那家庭旅馆。有的时候我在自己住的地方收拾碗筷等着。这一去就不回来,好几次我都睡了他妈才放他回来!我们好几个月没见呀!你们天天在一起,还那么多话?
所谓见微知著,这就是我为什么坚决不同意他们一起住的原因。这例子我可能说过,也许没有。这还只是能说出来的例子。家丑不可外扬,那些丑的我就不说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自己有自己的主意就好。有通情达理的公婆的,你们幸运。遇到不讲理的,我们也只能背了恶名。不过,我是个宁可背恶名也要过得舒心的人。名声,值几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