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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族裔炸锅了:新入籍法将加国人分四等级
2014-06-19 10:02 来源: 明报 作者:
包括华裔、韩裔、菲律宾裔、以及印裔的各族裔社区人士,昨日在温哥华召开记者会,对联邦政府通过的新《入籍法》Bill C24表达不满。社区人士认为新入籍法会让双重国籍的移民沦为二等公民,而且太过苛刻又不公平。
双重国籍移民沦二等公民
律师陶永强表示,在加拿大律师公会呈交渥京针对新《入籍法》Bill C24的建议书中,主要能看到新法存有三个问题。他称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将加人分为四等人,分别是最高等的土生单一国籍人士、第二等的单一国籍移民、第三等的土生双重国籍人士、以及最下等的双重国籍移民。
陶永强也批评,要求在申请入籍必须「每年境内实际居住183日」的条款太过苛刻,也不足以代表申请人对居住在加国的「诚意」。
另外就算是恐怖分子都有权利在法庭上辩解,而新入籍法中被官僚认定褫夺移民身分的人士,连参加独立听证的资格都没有,非常不公平。
昨日还有菲律宾、韩国、印度等社区代表出席,皆对新法案表示愤怒。
各族裔代表普遍批评渥京给予公务员太大的权力,也未有考虑部分国家可能以恐怖行为的罪名进行政治斗争,认为新法案太过草率。
召开记者会的华裔社区人士姚永安则呼吁公众,应该深入了解这项新法案,才能体会这项法案的严重性。他希望市民向自己选区的国会议员施压,才能让渥京了解市民的不满。
C-24三读 法界、族裔批违宪
陶永强律师指C-24法案至少有三项严重法律问题,均有违宪之虞。(记者阮耀毅 摄影)
族裔社区人士抨击C-24法案创造二等公民,呼吁联邦在法律争议解决前,不要贸然实施。(记者阮耀毅 摄影)
国会日前三读通过C-24公民改革法,本地法界及族裔社区人士18日举行记者会,抨击该法创造二等公民,极不公平,难民与移民的上诉权利竟优於公民,不符比例原则,而且多项条文有违宪之嫌。有人权组织表示将向法庭提告,阻止法案实施。
C-24公民改革法提高入籍申请的居住与语言门槛,申请人须递交「居留意愿」(intent to reside)声明,并赋予移民部官员在某些情况下撤销拥有双重国籍者的加国公民权。
姚永安表示,加拿大律师协会(CBA)认为C-24法案有诸多不妥之处,并提出20项修订建议,保守党政府却一意孤行,强行三读,在目前参院由保守党掌控的情况下,预期将在近期通过,正式成为法律。
他说,CBA特别点出法案多处条文可能违宪,例如要求归化公民须有「居留意愿」,未来若迁到海外,可能丧失公民权,但本地出生的公民却无此限制,等於开创「二等公民」;具双重国籍者若遭判刑五年,不管在境内或境外,政府有权撤销其公民权,形同「放逐」(banishment),中古世纪以来这种惩罚已极少出现;且条文中的溯及既往(retrospective)本质,令人无法接受。
陶永强律师指出,C-24将入籍门槛提高是政治问题,与法律无关,但条文至少有三点涉及法律层面,都有违宪之嫌∶首先是条文「不合理僵硬」,例如已规定六年住满四年才能入籍,却又强迫六年内至少要有四年每年住满183天;有人先在境内住满三年,以後每年住五个月,尽管累积天数早已超过四年,却无法申请公民,这种僵化规定根本没必要,也不合理。
第二是法律的运用不公,该法将公民分为四等,第一等是本地出生无双重国籍者,就算当恐怖分子,也不用担心公民权遭撤销;第二等是归化公民,但放弃原居地国籍者,也不必被撤销;第三等是本地出生,却有双重国籍者,他们与具双重国籍的归化公民一样,公民权可能被撤销。
最後是法律的「不对称」(Disproportion),政府要撤销难民或移民身分时,当事人还有机会出席法庭的独立聆讯,但C-24法案却赋予移民部官员撤销公民权的权力,当事人连出庭为自己辩护的机会都没有。陶永强说,法律怎麽可以让一个人身处移民阶段,当政府要撤销其移民身分时有权上诉,成为公民後却无权上诉?
他认为上述三个问题都相当严重,联邦政府应设法修正,不宜贸然实施。
与会菲裔、印裔及韩裔社区人士也对该法案表达反对立场,强调某些国家的司法沦为打击政治异议人士的工具,依C-24法案标准,若已故的南非前总统曼德拉(Nelson Mandela)具加国公民身分,他遭当局判处重刑,就会失去公民资格。
国际特赦组织、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与卑诗人权协会已决定提起诉讼,一旦C-24正式成为法律,将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阻止该法实施。
2014-06-19 10:02 来源: 明报 作者:
包括华裔、韩裔、菲律宾裔、以及印裔的各族裔社区人士,昨日在温哥华召开记者会,对联邦政府通过的新《入籍法》Bill C24表达不满。社区人士认为新入籍法会让双重国籍的移民沦为二等公民,而且太过苛刻又不公平。
双重国籍移民沦二等公民
律师陶永强表示,在加拿大律师公会呈交渥京针对新《入籍法》Bill C24的建议书中,主要能看到新法存有三个问题。他称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将加人分为四等人,分别是最高等的土生单一国籍人士、第二等的单一国籍移民、第三等的土生双重国籍人士、以及最下等的双重国籍移民。
陶永强也批评,要求在申请入籍必须「每年境内实际居住183日」的条款太过苛刻,也不足以代表申请人对居住在加国的「诚意」。
另外就算是恐怖分子都有权利在法庭上辩解,而新入籍法中被官僚认定褫夺移民身分的人士,连参加独立听证的资格都没有,非常不公平。
昨日还有菲律宾、韩国、印度等社区代表出席,皆对新法案表示愤怒。
各族裔代表普遍批评渥京给予公务员太大的权力,也未有考虑部分国家可能以恐怖行为的罪名进行政治斗争,认为新法案太过草率。
召开记者会的华裔社区人士姚永安则呼吁公众,应该深入了解这项新法案,才能体会这项法案的严重性。他希望市民向自己选区的国会议员施压,才能让渥京了解市民的不满。
C-24三读 法界、族裔批违宪
陶永强律师指C-24法案至少有三项严重法律问题,均有违宪之虞。(记者阮耀毅 摄影)
族裔社区人士抨击C-24法案创造二等公民,呼吁联邦在法律争议解决前,不要贸然实施。(记者阮耀毅 摄影)
国会日前三读通过C-24公民改革法,本地法界及族裔社区人士18日举行记者会,抨击该法创造二等公民,极不公平,难民与移民的上诉权利竟优於公民,不符比例原则,而且多项条文有违宪之嫌。有人权组织表示将向法庭提告,阻止法案实施。
C-24公民改革法提高入籍申请的居住与语言门槛,申请人须递交「居留意愿」(intent to reside)声明,并赋予移民部官员在某些情况下撤销拥有双重国籍者的加国公民权。
姚永安表示,加拿大律师协会(CBA)认为C-24法案有诸多不妥之处,并提出20项修订建议,保守党政府却一意孤行,强行三读,在目前参院由保守党掌控的情况下,预期将在近期通过,正式成为法律。
他说,CBA特别点出法案多处条文可能违宪,例如要求归化公民须有「居留意愿」,未来若迁到海外,可能丧失公民权,但本地出生的公民却无此限制,等於开创「二等公民」;具双重国籍者若遭判刑五年,不管在境内或境外,政府有权撤销其公民权,形同「放逐」(banishment),中古世纪以来这种惩罚已极少出现;且条文中的溯及既往(retrospective)本质,令人无法接受。
陶永强律师指出,C-24将入籍门槛提高是政治问题,与法律无关,但条文至少有三点涉及法律层面,都有违宪之嫌∶首先是条文「不合理僵硬」,例如已规定六年住满四年才能入籍,却又强迫六年内至少要有四年每年住满183天;有人先在境内住满三年,以後每年住五个月,尽管累积天数早已超过四年,却无法申请公民,这种僵化规定根本没必要,也不合理。
第二是法律的运用不公,该法将公民分为四等,第一等是本地出生无双重国籍者,就算当恐怖分子,也不用担心公民权遭撤销;第二等是归化公民,但放弃原居地国籍者,也不必被撤销;第三等是本地出生,却有双重国籍者,他们与具双重国籍的归化公民一样,公民权可能被撤销。
最後是法律的「不对称」(Disproportion),政府要撤销难民或移民身分时,当事人还有机会出席法庭的独立聆讯,但C-24法案却赋予移民部官员撤销公民权的权力,当事人连出庭为自己辩护的机会都没有。陶永强说,法律怎麽可以让一个人身处移民阶段,当政府要撤销其移民身分时有权上诉,成为公民後却无权上诉?
他认为上述三个问题都相当严重,联邦政府应设法修正,不宜贸然实施。
与会菲裔、印裔及韩裔社区人士也对该法案表达反对立场,强调某些国家的司法沦为打击政治异议人士的工具,依C-24法案标准,若已故的南非前总统曼德拉(Nelson Mandela)具加国公民身分,他遭当局判处重刑,就会失去公民资格。
国际特赦组织、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与卑诗人权协会已决定提起诉讼,一旦C-24正式成为法律,将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阻止该法实施。
大陆来的因祸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