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4美元杠上中餐馆 哈佛商学院教授道歉了

律师当久了,脑子里只有法,缺失了道德。
这跟道德没关系, 已经有免责声明了, 而且网站上也明说了“价格可能变更”
我觉得要么是这个哈佛男业务不精, 要么就是麻省对这种有免责声明的价格变更会有特殊要求。
 
教授没做错啊,只是比较较真,应该是职业所致
难道餐馆没责任标明正确的价格吗?教授也不是仅仅给自己争取这$4,是给其他顾客一起争取的吧,兼济天下呢
以前也遇到过类似事情,收了两轮小费啦,菜价不一致啦,同学是去争取了也把差价要回来了,我顾及大家都是中国人就算了
但是结果呢?现在人家还是这么玩文字游戏收费呢,因为没有教授这样的人给他们敲敲警钟
大多数人有得过且过的心理,所以看不得教授这样较真规范的人。其实人最后的致歉倒是颇有风度
我不知道“互联网上最不喜欢的家伙”是怎么评的,反正我是不讨厌他
 
有本事跟dell, futureshop 较真要尊严去,多少次网站打错价钱,引起疯狂订购,事后大店商家 we are sorry 发个电邮把订单取消了事。
这个sb教授跟小商较劲,孬种
 
破例讀了一下超過4行的帖子,發現他火了,僅僅花費了4美元:eek::good::monster:
 
感觉应该立法,价格不一致不能免责
这个老板可能是不小心的,但如果允许这样 没准就有人故意“不小心”不改价格
 
有本事跟dell, futureshop 较真要尊严去,多少次网站打错价钱,引起疯狂订购,事后大店商家 we are sorry 发个电邮把订单取消了事。
这个sb教授跟小商较劲,孬种
可能跟他们所在州的法律有关系。
 
我不明白, 已经有免责声明了, 而且网站上也明说了“价格可能变更”。
这样还有什么问题?

坐等马萨诸塞州 “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

反正那个哈佛教授和餐馆老板之间总有一个是错的。 不可能都对, 也不可能都错。 坐等是非分晓。


网上的价格可以变动, 但是网上的价格跟实际收取顾客的价格要一致, 懂吧?

举例来说, 10刀的菜, 你可以在网上变成100刀, 这是餐馆的权利。 但是如果网上是10刀, 收顾客11刀, 违法了。
 
网上的价格可以变动, 但是网上的价格更实际收取顾客的价格要一致, 懂吧?

举例来说, 10刀的菜, 你可以在网上变成100刀, 这是餐馆的权利。 但是如果网上是10刀, 收顾客11刀, 违法了。
gp
 
感觉应该立法,价格不一致不能免责
这个老板可能是不小心的,但如果允许这样 没准就有人故意“不小心”不改价格
不是“应该立法”的问题, 而是是否遵守法律的问题。
根据这个哈佛男的说法, 麻省应该已经有关于这种事情的法律了, 问题是那个免责声明是否能够保护商家。
 
有本事跟dell, futureshop 较真要尊严去,多少次网站打错价钱,引起疯狂订购,事后大店商家 we are sorry 发个电邮把订单取消了事。
这个sb教授跟小商较劲,孬种
先从小商家下手, 然后引用案例,搞定所有大商家。 :jiayou:
 
鸡巴里面挑骨头,脑子有病

如果你去消费,被多收10%,你感觉好吗?

这个事情的结果,完全是因为受害者是个高收入的教授,但中餐馆多收了10%,是事实。

提醒你一下,Ottawa某些中国人开的grocery store,也经常多收钱。
 
不是“应该立法”的问题, 而是是否遵守法律的问题。
根据这个哈佛男的说法, 麻省应该已经有关于这种事情的法律了, 问题是那个免责声明是否能够保护商家。
我说的就是立法说那个免责声明不能那么好用
比如不允许免责,或者必须很快的更正 不能一直错下去,每次都说忘了改 就免责了
 
如果你去消费,被多收10%,你感觉好吗?

这个事情的结果,完全是因为受害者是个高收入的教授,但中餐馆多收了10%,是事实。

提醒你一下,Ottawa某些中国人开的grocery store,也经常多收钱。
没错。
 
我说的就是立法说那个免责声明不能那么好用
比如不允许免责,或者必须很快的更正 不能一直错下去,每次都说忘了改 就免责了
嗯。
我估计那个哈弗男这么牛叉的跳出来, 而且自己又是搞法律的, 应该麻省已经有针对这种免责声明的立法了。
如果还处于需要立法状态, 这个法律哈佛男难道这么傻, 就跳出来了?
 
可能跟他们所在州的法律有关系。
那个冉老板最后一封电邮说了,他咨询了法律人士,网页上有免责声明,在麻省教授官司也打不赢的,那个教授后来估计也做了研究,发现没戏,所以才发帖+上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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