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永远都至高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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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8月10日消息,南方都市报9日刊发社评《人,永远都至高无上》,全文如下:


人,一撇一捺,一个近乎最简单的字眼,同时也是一个最神圣的字眼。人,至高无上。


中国人正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这一点。在几个月前的SARS战役中,中央政府态度鲜明:始终把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刚刚告一段落的防汛抗洪中,中央政府多次强调: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正在紧张进行的抗旱工作中,中央政府再次强调:优先保证城乡人民生活用水。


人的地位究竟如何,越是在危急时刻越能显现。是选择黄金周拉动经济发展还是选择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危?是继续维持过时的制度还是废止制度而维护人的权利?是选择严防死守还是选择理性抗洪?在资源紧张时,是关闭工厂的机器还是关闭百姓的空调,是停止工业用水还是停止生活用水?这一道道选择题,都在拷问人的地位。


人的地位究竟如何,是最能检验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尺。把其他而不是人放到第一位,是本末倒置。


现在,最值得警惕的就是“以GDP为中心”的发展观,这是一个很多地方热衷的见物不见人的发展观。对此,新华社主办的《经济参考报》8月1日载文指出,“以GDP为中心”的倾向后患无穷。此种危险在SARS危机中充分显现,经济指标提高了,公共卫生却未相应发展,人在SARS危机中面临了最大的威胁。


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只有把人放在第一位,才是一个社会最大的文明,一个社会才会有最大的进步。马丁・路德说:“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公民本身。”如果一个国家十分强大,国民却没有自由和尊严,就像二战时的德国,那么,这样的强大究竟有何意义可言?


捷克前总统哈唯尔说:“事实上存在着一种高于国家的价值,这种价值就是人。”人,至高无上。这个道理不应仅仅体现在一个社会的发展观上,亦应体现在社会的每一个细节之上。


行人违规,机动车是不是可以撞了白撞?不!生命不是蝼蚁,蝼蚁也是生命;见义勇为,匹夫有责,是不是儿童和孩子也有责任?不!孩子可以免责,这正是对生命的爱护;公民是不是要随时随地携带身份证?不!个人结婚是不是非要单位开证明?不!人不必时时处处证明自己,人本身就是最大的证明……


“亲爱的房客,如果发生火灾,你必须迅速离开,不要救火,不要救你的财物,因为你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比任何东西都宝贵。”这样充满对人的尊重的提醒是多么的温馨。


人的生命重要,人的尊严也一样重要。乙肝病毒携带者求职择业不应受到任何歧视;衣衫褴褛的流浪乞讨者可以合法地得到政府的救助;艾滋病人可以结婚;犯罪嫌疑人的头部和手铐上多了一层布罩;公民走在自己祖国的国土上不能被收容……


人,应是衡量一切政府绩效的标准,应是一切社会发展的目标。一个国家和政府之所以存在,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不是相反。一切政府所追求的理想社会不仅应该“由于人”,而且应该“为了人”。


《共产党宣言》说,未来的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对此,我们的理解是:人,至高无上。
 
乙肝病毒携带者求职择业不应受到任何歧视;...艾滋病人可以结婚;

大部分同意本文的观点.
但应该加一个前提,就是不能对社会有危害.

这个不是抬杠. 刚过去的"SARS"就是证明,跟SARS病人接触过的人该是正常人吧,为什么处处被限制自由? 杀人犯也是人吧,他们的生命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吧,为什么要判死刑或终身监禁?
 
按此文作者的意思,"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去任何餐馆工作的喽.
真是不经过大脑.
 
此文对人和个人的概念有混淆之嫌. 过分夸大个人的重要性.

假设发生灾难,如火灾,谁来保护国家财产,谁来保护人民? 如果遇到歹徒,大家都不站出来和歹徒斗争,我们的社会会变成什么样? 个人应该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而不应该处处都优先考虑个人的利益.
 
假如发生火灾,自有警察和消防队来保护人民。如果遇到歹徒,我一定跑的远远的。牺牲个人生命去保卫国家财产,那是傻逼到家了。
 
为大家普及一下健康常识,

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有1.2亿人,绝大部分是"小三阳"乙肝病毒携带者,
他们身体健康,HBV乙肝病毒处于潜伏期,没有病毒复制,没有传染性.
我们周围的叔叔阿姨,ggjjddmm,都可能是这种携带者.
希望大家了解和理解他们,因为有很多人因此受到不公平的待遇.:flaming:

当然为了大众健康,所有HBV携带者被规定不能参加献血,食品、托幼机构工作.
其实自从乙肝疫苗研制出来,我国新生儿一出生就被接种,被传染HBV的几率更是小之又小.很多大人也被打过HBV预防针吧,我就打过的.相信过不了多久,中国被叫做"乙肝大国"的名字,就会消失了.:)


最初由 Greg 发布
按此文作者的意思,"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去任何餐馆工作的喽.
真是不经过大脑.
 
在通常的情况下, 火灾发生的初期,消防员是不可能出现在现场. 这时候, 现场的人是最有可能把火在其初始阶段给扑灭. 同比, 当犯罪发生的时候, 警察也不可能在现场, 这就需要公众的力量对抗犯罪. 如果大家都袖手旁观, 那么这个社会就不可能安定, 变成了弱肉强食的社会, 和动物世界有什么不同. 假如哪天你被人光天化日之下抢劫, 而你向周围的人求助时面对冷漠的面孔时, 你会有什么感想?

我始终这么认为: 人是具有社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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