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女子长城撞死中国老人 赔60万

这个先例定后
TNND 我还敢去人多的地方
 
天,我觉得好多了。为啥看别的华人网别的国家的华人都喊少,还觉得应该抓起来追刑责。。。。完全不理解。这在哪国是刑事犯罪啊。。
 
http://news.sohu.com/20150428/n411984668.shtml

“一男一女两个外国人从上方台阶上跑下来,其中女子将刚刚绕过墙垛的崔女士撞倒”

显然,那里有盲区,属于长城管理处没有做好防范措施。

如果这事发生在西方国家,作为政府部门的公园管理处,肯定会成为被告。在中国,作为政府部门的长城管理处,显然不太可能会成为被告。
 
老外可以告管理处,如果中国法律里她能找到支持的话。
 
旅游保险是否有这一项啊?
【转国内网友评论】
看来不光是机动车出行需要第三者强制保险,现在连人出行也需要第三者强制保险了!!!没有60万赔偿能力的人就不要冒险去长城游玩了,否则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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